离开那天搭上的第一辆公车是开往市区的。
到了市区后,我改搭火车。
在售票处正踌躇不知该往哪边走时,一段因缘际会使我到了埔里。
那时一个中年妇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车站里。人很多,有个扒手刚巧在我面前作案,模走了我前面一个人的皮夹,又想再找只肥羊下手。那妇人便是他相中的目标。
我看不过去,便提醒我前面被偷走皮夹而浑然不觉的那位先生,于是一阵骚动后,那偷仔被绳之以法,而被光顾的人也拿回了自己的财物。
那中年妇人是个热诚的人,住在埔里。我久闻埔里风光明媚,一阵攀谈后,我便与她结伴同行。
恰巧她家有余房出租,我便在她家住下来。
她孀居在家,唯一一个女儿远嫁南部,自己一个人整理丈夫留下来的大片花田。
反正我求职无门,便帮她整理那些花花草草。她要付薪水给我,我不收,只在她家免费吃住了下来。
我在埔里的这些日子以来,过得可说是轻松又写意。
可能是有劳动的结果,我比以前又消瘦了些。
若不是现在的传讯发达,我真有山中无甲子的错觉。办了休学的我,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
以前看报只看副刊和影视体育,现在我会偶尔多注意一下是否有“警告逃妻”之类的寻人广告。
虽然很怕我的照片被刊登在上面,但是有时翻遍整份报纸都找不到,心里还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沈尧真的不要我了吗?
“秋凉,来喝绿豆汤噢!”
“好,来了。”我从门槛上站了起来,刘妈已经将绿豆汤端到客厅桌上了。
我盛了碗绿豆汤,又坐回门槛上,看着一朵朵白云悠悠的飞过屋顶。
刘家老式的平房便搭建在花田当中,出了院落,一大片的花海便落入眼前。
刘妈在我身边的空位坐下,手里也端着绿豆汤。
“秋凉啊,你来这里也半年了,你家人会不会担心啊?”
“伯母,你在赶我走吗?”我知道刘妈想问什么,一个女孩离开家半年,怎么看都有问题。
刘妈是个好人,我不想骗她,遇到这种情况,我干脆避而不答。
“伯母留你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赶你走。”刘妈忙说道。
“其实,我也真是打扰伯母太久了。”这半年当中,我没帮人家什么忙,倒是给人家添了不少麻烦。
“哪里的话,你也知道伯母只有一个女儿,偏偏又嫁到南部去,整天跟着丈夫跑,把妈都给忘记了。我一个人住甭单得很,幸亏有你来跟伯母做伴,不然这日子不晓得怎么打发哦。”
“我也是孤零零一个人,能遇到伯母真好。”我不由动容的附和。
“秋凉,有件事伯母想了很久,还是决定问你,不知方不方便?”刘妈神秘兮兮的说。
“什么事?”我看她那样子,也跟着好奇起来。
“有时候我听见你说梦话,一直叫着伸腰,沈瑶,还一直哭,你是不是做了什么恶梦?”刘妈关心的问。
“有吗?”我惊讶的问。刘妈的房间与我的只隔面墙,我说梦话被听见也是正常的。只是,我自己怎么都没印象,只是偶尔清晨醒来时,才发现床头溽湿了一大片。
本来我还以为我梦见什么美食,连睡梦中都忍不住的流口水,害我自己都觉得好丢脸。
伸腰?我摇摇头笑了笑,是沈尧吧!我在睡梦中喊他?
“有啊,而且还不止一两次。”刘妈猛点头说道。“告诉刘妈,你是不是曾受过什么委屈,告诉刘妈,刘妈会帮你。”
“真对不起,吵到您睡觉了。”我讪讪的说。“伯母,那些过去的事我不想谈了,反正不是很重要的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好吗?”
刘妈了解的拍了拍我的肩。“没关系,伯母了解,每个人难免都有过去,不想说就当作伯母没问过好了。”
“伯母,您女儿不是说要回来住一段日子吗?”不想再说令人情绪低落的话题,我转移话题说道。
一提到这,刘妈就欣喜的不得了。除了女儿要回来之外,也因为刘妈就要当外婆了。她的女儿怀孕了,这趟回来,就是打算在这好山好水的人间桃花源中,孕育已三个月大的婴儿。
听说刘妈的女婿是个摄影师,将在南投市区的艺廊举办个展,年纪轻轻,前途大有可为。
“对呀,可是说要回来也没见个人影,只说这几天会到。连究竟是那一天都说不清楚。我这女儿,就像她爸一样,急性子啊!”说到这,刘妈反倒重重叹了口气。
天底下的母亲都是这样子的吧,明明疼孩子疼得要命,嘴里却总是嫌这不好,嫌那差劲的。想起我老妈,以前我耳朵都快被她念到张茧了,尤其在外人面前,我老是被批评的一钱不值,可是我还是她疼爱的女儿,看到刘妈这模样,我更深信不疑。
我笑了笑,走进屋里,打量起挂在墙壁上的照片。“伯母,这些照片都是您女婿拍的吗?”以前没怎么注意,只觉得是一些拍得很美,很真实的风景照。阿里的日出,玉山的云海,虽然我没见过,但透过这些照片,我好像已身在其中。
“对呀,想当初阿薇要嫁给他的时候,我反对的要命,搞照相的,能有多大出息。唉!时代不同了,没想到照相也能照到得奖。”刘妈抱怨又叹气的说道。
“行行出状元嘛,当摄影师也没什么不好。阿薇姐嫁给他不也过的挺好吗?”我注意到照片下的署名——陈鸿
这名字我怎么好像在哪儿见过?
对了,前几日的报纸不就登了一张他的得奖作品吗?
——青年摄影家陈鸿荣获第十六届全国摄影比赛首奖——
“阿薇整天跟他游山玩水的,当然过得再好不过。”
在她眼里,也许只有脚踏实地的工作才算是最实在的职业。
可是那样大片的花田,一个人照顾实在太辛苦。就算雇人来帮忙,这一大片地的包袱依然沉重。
刘妈不缺钱用,却不愿意放弃对土地的执著,大概是为了死去的丈夫吧。她要替刘爸守护着昔日俩人胼手抵足打下来的天地。
***
夏天的太阳热得骇人。
我和刘妈以及几位临时雇工大清早便到花田里上工。
我拿着长水管喷洒着水,怕被晒黑于是头戴着刘妈给我的草帽,以及着长衬衫。
黄澄澄的一片花海,散发着浓郁的香气,若非一阵清风吹散了凝聚的浓香,光闻着就要醉了。
我一时玩心大起,将水喷洒到半空中,凉凉的水珠因为地心引力的缘故又统统掉回我身上,我吃一惊,忙跳到一旁,躲过一记雨弹。
好久没这么顽皮了,我索性卷起裤管,兴高采烈的玩起水来。
“喀嚓——”身旁突然想起了照相机快门的声音。
我怔愣的转头看,又听得喀嚓一声。
只见一个手拿相机的男人站在我面前正对着我笑,而他身边则是一长相甜美的女孩。
“真巧,我们又见面了,不介意我们拍你吧?我先生是个摄影高手哦!他喜欢照一切美的事物。”那女孩笑得甜甜的,身上穿了件白色的无袖洋装。
“还记得我们吗?我们一年前见过的。”那男人拥住那女孩道。
他们是——
“妈,我回来了。”女孩突然跑向刘妈的方向。
“你是陈鸿!”难怪我觉得见过这名字,一年前他才给过我一张名片。好巧,没想到他们就是刘妈口中的“不肖女儿和女婿”。
这不正应验了一句话——人生何处不相逢。
“久仰了。”我有礼的和他握了握手。
我瞧着刘妈兴奋的和女儿并肩走来,今天,大概得饮三大杯了。
***
刘薇回埔里住,已经匆匆过了一个月,现在她的月复部微微隆起,比她初到时更添了股少妇的风情。
由于年龄相近,加上日子清闲,女人聚在一块,少不了叽哩呱拉扯一堆。
刘薇很聪明,也很好奇,再加上她以前见过我和沈尧,在我避重就轻的回答里拼拼凑凑,竟也把我只身到埔里的原因给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既然被说中了,我也不隐瞒,只央求她别告诉刘妈,我不希望刘妈认为我欺骗了她。
“你这算是哪门子的爱呀?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好伟大的情操,你希望谁颁奖给你?天字第一号笨女人!爱情是占有——”
“阿薇姐!”我重重合上杂志,皱着眉。“我的事你就少操心了,顾好你自己和宝宝就好,你管我那么多做什么?”
“我看不过去,没见过你这么呆的女人。好吃。”刘薇气定神闲的咬着苹果。
这个自以为懂爱的家伙,老公不在,就来烦我。
“陈鸿上哪儿去了?”怎么还不会来把这个女人拴起来?
“他去办个展的事啊!你忘了?”刘薇从躺椅上坐了起来。“过几天就要开展了,他忙到都没有时间陪我。”
多亏陈鸿怕娇妻无聊,买了一堆杂志书籍回来,倒也供我排遣了许多时光。
“喂,秋凉,你都不想你老公啊?”刘薇挨在我身边坐下。
我瞪了她一眼,不说话。
想又怎么样,说不定他也决定不要我了呢。
“想他就回去啊,他那么爱你,找不到你心里一定很着急。”
“他才不爱我。”刘薇才见过沈尧一面,他爱不爱我她怎会可能知道。沈尧会着急吗?说不定我这一走,他反而会如释重负。
“他不爱你,他会娶你?”刘薇不置信的说。
“那是因为——唉!反正你不懂。”我放下杂志,回到房里取出一个包裹。“我去邮局一趟。”
刘薇好奇的凑了过来,“那是什么?”
“稿子。”我简要的回答。
“锐星杂志社——是前些日子刊登百万小说征文比赛的杂志社嘛。秋凉,你该不会要参加吧?”刘薇好奇的问。
“答对了,我就是要参加。”我是个中文系肄业的学生,没有文凭的我到哪儿求职都不顺利。
前些日子翻杂志时偶尔看到一则启事——
百万征文活动:
诚征动人的长篇爱情小说。
天会荒,地会老;只有爱情能像传说一般,在红尘浮世当中,永恒不朽……
首奖奖金一百万元,另颁奖座一座。
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决定——“出卖爱情”。
“那么你前阵子在打听我们的恋爱事迹,就是为了这?”刘薇眯着眼问。
“不介意当一回最佳女主角吧?”没错,我出卖阿薇姐和陈大哥的爱情。
刘薇一手撑着下巴,煞有介事的道:“我当女主角啊,那么秋凉你可以等着那一百万了。”
臭美。“希望你的爱情故事感动得了评审的心。”我套上布鞋,潇洒的步行至邮局。
***
陈鸿的个展开始了,据说广受各界好评。
“秋凉,你一定要去看。”刘薇央求我说。
陈大哥的个展我没道理不去,可是,没什么刘薇要我“一定”得去不可?
我想不透。
假日人多,我不爱跟人家挤。我跟刘薇挑了礼拜二上午搭车至市区的展览场地。
我带的衣服大多简随轻便——简称随便。
T恤加洗到褪色的牛仔裤加一双白布鞋。
“你打算这样出门?”刘薇这怀胎五月的孕妇打扮得成熟妩媚,看我一身“简随轻便”的装束,直叹气摇头。
“有何不可?”我挑眉道。
“穿这么随便去看个展,太不给我老公面子了吧!”
这我倒是没考虑到。我低首看了我的衣着——的确不正式。“可是我只有这种衣服。”
“倒也不是非得盛装不可,但是小姐你起码也穿得好看一点,别让人以为我们是去逛地摊。”刘薇叨叨絮絮的扯了一堆,带我走进她的房间。
她虽然小肮才微微隆起,不过却已经换穿孕妇装,一月兑稚气,真有点妈妈的味。
她和陈鸿一定很期待宝宝的降临。
比我晚结婚却这么快就中奖了,早知道我和沈尧的婚姻这么短暂,说什么我也要留下一个我们的宝宝,就当作——一个纪念吧!
刘薇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转眼间,整张床的衣服已经堆积如山。
我见了吓了一跳,连忙制止住她。“随便挑一件就好了,每件都很好看。”我看了那些衣服一眼,大多是裙装。
她拉着我到床前,一件一件的放在我身上比对。
先是一件暗红的,她摇了摇头,丢到一旁;再是一件紫的,她嫌太老气;蓝的太低调,黑的太沉闷,选了半天,她拿了一件淡绿色的无袖连身窄洋装要我换上。
“夏天的颜色,正好。”
刘薇未怀孕前的体型与我相似。她又拿了一双白色的低跟皮鞋给我。
“我老公说你有一种介于女孩跟女人之间的风情,还有天真与妩媚的气质。”她帮我将头发挽到脑后弄了个小髻,剩余的发丝则披垂下来。
离开沈尧时,本来我是打算把长发剪掉的,可是又有点舍不得,只剪了一小段意思意思,现在它又长长了,恰巧披垂在肩上。
是因为我的年纪吧,二十出头,半大不笑。“这么大方,不怕老公被我抢走?”我开玩笑道。
“怕什么?我们可都是心有所属的人哦!”刘薇拍了一下我的后脑勺。
我呆愣了一下。
“好了,咱们走喽。”
“慢点,别忘了你正在怀孕当中。”我几乎被刘薇吓破了胆,没见过那个孕妇像她这样蹦蹦跳跳的。
等了半小时等不到一班公车。
我们招了辆计程车,直驶个展会场。
虽然是上班时间,没想到来参观的人还不少。
刘薇和我走进艺廊后,看见陈鸿和几个西装笔挺的人在说话。
陈鸿看见了我们,便和他老婆挤眉弄眼的,不知在打什么哑迷。
刘薇拉住我,往展览处走去。
“这些照片都是这一两年拍摄的作品,我们几乎跑遍了全台湾的每一个角落。”刘薇又说:“这次展览的主题主要以人情百态为主,展览内容中,有一幅便是全国摄影比赛中得到首奖的作品——”
我沿途看着墙上的照片,一面听刘薇说。
人情百态——人们的挚情,闲情,苦情,悲情……
“怎么不说下去?”刘薇的声音乍止,我疑惑的看向她。
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到一处宽广的中庭。
“秋凉你看,那幅便是‘挚情’——我老公得奖的作品。”刘薇纤手指示我往墙上最大的一幅巨照看去。
我抬头一看,那副较其他照片放大更多倍的作品——
照片里的男人俊美得足以使天地为之动摇,他正伸手替一名女孩拂开被风吹到脸颊上的发丝,唇角的笑荡漾得像融化的蜜糖一样醇腻;女孩带笑,享受他所赋予的温柔。
夕阳余辉的金粉洒在他俩身上,发上,碧绿的背景衬托得恰到好处——
这是——挚情?
我跟沈尧?
“这是‘挚情’,你看清楚,只有看着心爱的女人时,男人才会有这样温柔的神情,没有爱是绝对做不到的——秋凉,他爱你。”
沈尧爱我?
他爱我——
“喂,你别哭啊!”
我在哭?
我迟疑的将手覆上脸颊,才知道眼泪早无预警的流下,糊湿了大半脸颊。
“先打一通电话回去吧,他找不到你心里一定很着急。”刘薇从皮包里掏出一条手绢拭着我泪痕斑斑的脸。
我接过手帕,握在手里。“可是我——”
“还可是什么,你现在应该收拾行李,回去他身边。”
我也很想回去啊,可是,我把婚戒和离婚协议书一起还给他了,他还会要我吗?
“小薇——”陈鸿走到了他老婆身边。
我瞧见刘薇对他做了一个“一切搞定”的手势。
原来他们早设计好了。
我故作生气道:“你们就这么想赶我回去啊?”
“怎么敢,你可是我宝宝的干妈呢。”刘薇讨好的拥着我。
“少来,要撒娇找你老公去。“刘薇靠在陈鸿怀里道:“你也可以找你老公撒娇啊。”
我吸了口气,垂着眼帘说:“让我在想一想吧。”我不由得再深深看了“挚情”一眼。
如果沈尧真的爱我,为什么他从来都不说?
陈鸿还有事,没办法送我们回家,绕了一圈会场,刘薇说想逛逛街,买些宝宝用的东西,我这干妈自是舍命陪君子,义不容辞。
“秋凉,你看,这只兔子好可爱,宝宝一定会喜欢。”刘薇捉着一只兔子玩偶,咧着嘴说。
“对,十二生肖玩偶都很可爱。”我言不由衷道。
一路逛下来,刘薇已经买了乳牛,猴子,小狈的玩具布偶,我看她打算在家里开一个动物园。
结了账之后,刘薇似乎还打算朝另一家婴儿用品店进攻。妈呀!饶了我吧!
才逛不到两个小时,我们两个手上已经大包小包提了一堆。
“阿薇姐,我看我们还是回——”
“秋凉,对面有家不错的店耶!”刘薇根本听不进我的话,率先带头走在前面。“没车,趁现在过马路,快!”
不行,我拉不住刘薇,只好快步跟上去。“阿薇姐——”
“我的皮球——”刘薇手上的袋子破了一个洞,一颗小皮球滚了下来,刘薇直觉的蹲子。
一辆车从车道头快速的驶了过来,眼看就要撞向刘薇,我的心脏几乎要跳了出来。
“危险——”我扑向刘薇,一阵刺耳的刹车声随之响起。
***
“她已经昏迷三天了,你通知他了吗?”
“我通知了,应该就快到了。”
“都是我不好,她如果有什么万一,我怎么对得起她的家人。”
“小薇,你别这样,医生不是说她不要紧吗?拜托你静下来,你的身子还很虚弱。”
“不要紧?不要紧怎么会昏迷三天还没醒?”
拜托你们别再吵了,不知道病人最需要的就是安静吗?我也想睁开眼,说说话呀,可是我就是动弹不得。
空气中浓浓的药水味怪刺鼻的。我人在医院吗?我没死?我记得当时那辆车开得好快,我跑上前推开刘薇,接着就听到一声巨响——
我好像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才醒过就听见刘薇和陈鸿在一边吵着。
他们通知谁了?是谁要来?
别是沈尧啊!我还没准备好要见他。
我听见门被关上的声音,全身都好痛,眼皮一沉,我又坠入梦乡中。
再醒过来时,我感觉我的手被一双温暖的大手包着,他牵引我的手抚上他的……脸庞吧,下巴有胡渣,刺得我的手好痒。
可是我好喜欢他的手掌包住我的手的感觉,好像沈尧的。
脸型不像,这人的脸庞比较瘦,下巴还有胡渣,但是他身上的薄荷味又跟沈尧的好像。
“杜秋,快点醒来吧!”
是沈尧!这个人是沈尧!刘薇真通知他来了!
不行,我还不想见他,继续睡好了,我还不能醒。
“快醒过来,大家都很担心你,你知不知道?”
那你呢?你担不担心我?
“你太任性了,一声不响说走就走,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心情?”
我任性?我一声不响说走就走?那你当我留下来的信是做什么的?我没有考虑你的心情?我的心情你又是否想过?离开你,最难过,最痛苦的是我!我如果不曾考虑过你的心情,我根本不会走。
“你以为留一张烂纸下来能代表什么?还把希望丢给我照顾,都要跟我离婚了还把责任丢给我,说什么爱我?还是,这就是你杜秋凉爱人的方式?”
“谁说我爱你?沈恕尧我恨你!”我生气的睁开眼喊道。那封信可是我的告白信,我是因为信任他才把希望留给他;我爱他,他却这样侮辱我的爱——
“睡美人总算醒过来了。”沈尧弓着弯弯的笑眼盯着我看。
我抿了抿干涩的唇,偏过头闭上眼赌气道:“我还没醒,你眼花了。”
他变得好憔悴,脸颊都瘦了。
“那么你说恨我也是我听错喽”他笑着扳回我的脸。“幸好是我听错了,不然我还真担心该怎么去爱一个恨我的女人。”
这回是我听错了吗?沈尧说他爱我——
他突然低头吻住我的唇——
“我忘了要一个吻才能破解睡的魔法。”他在我唇畔低喃道。
“我好想你。”我再也伪装不起冷漠的面孔,一时忘情伸手环住他的颈项。“啊——好痛!”我的手。
“你这傻瓜。”他将我的左手摆平放好。“你的左手有轻微的骨折,别再乱动了。”他倒了杯水喂我喝。
沈尧说他爱我耶!
我在他的扶持下半躺着,掩不住内心的喜悦,一口一口喝掉送进嘴里的水。
“笑什么,这么高兴。”沈尧坐在床畔,抚着我的发丝。
“你爱我呀!虽然我知道你更爱你死去的未婚妻,但是无房,只要有一点点爱我,我的爱情能有所回报,这样就够了。”我也知道我很没有原则,我曾经认为一生只爱一次才是值得等待的,但是等我真正爱上以后,才知道这世间并不能总是尽如人意,一份爱无法要求同等分量的回报。知道沈尧也爱我,这样就很完美了。
沈尧抚在我发丝上的手指突然僵住。
“你真的这么想?”
“对呀,谢谢你肯爱我。”
沈尧握住我没受伤的手。
“不,你错了,我不止一点点爱你,而是非常非常爱你——我曾经爱过若苹,就是现在我的心底仍有她的存在。我不否认一开始遇见你时,的确是被你们眉宇间有着相似的神情吸引住,但直到真正认识你,我才明白你和她从来就不是一样的两个人。我被你的一颦一笑所吸引,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你,当你说要嫁我时,我心里其实很高兴,却又怕你年纪还轻,认不清自己的感情——如果人心可以分割,我的过去给了若苹,那我的现在和未来就全都给你——感谢你又回到了我身边,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段日子我过得有多痛苦?”
“对不起,害你担心了。”我将脸埋进他怀里。“不过谁叫你那时都不跟我说话,害我难过得要命。”
我得到他三分之二的心,这是我做梦都没想到的。
“以后不准再离开我了,有什么不满,总有商量的余地,好吗?答应我。”他勾住我的腰,亲吻着。
我避开他扎人的胡渣,笑道:“可以——不过先把结婚戒指还给我再说。”
***
十八天以后——
出院后,我的伤已复原得差不多,尹若兰找到工作后已搬离了南部的公寓。
当时我“失踪”后,沈尧为了找我,把学校的工作也辞了。校方不愿意这么个人才溜掉,于是放了沈尧一年的长假,现在他跟我都在等下个学年开始,一起回去上课。
我现在正努力使身体康复,剩下来数月的假期,我们计划出去旅行。
沈尧正在处理公司的业务,我则和希望蹲坐在大门前晒着冬日的暖阳。
“挂号!”邮差先生骑着绿色的机车停在我家门前喊道。
我见状忙回屋里取出印章。
邮差先生熟练的撕下挂号收据,将一个大盒子交给我。
我吃力的将沉重的盒子抬进屋里。
里头不知装了什么东西,我好奇的拆开——
映入眼帘的是陈鸿拍摄的那副巨照——挚情。
另外还有一封信,我立即拆阅,上头写道:
展览已经结束,故将“挚情”奉还原主。
PS宝宝已经出生了,你这干妈还不快点带礼物过来!
两行字迹不同,前面大概是陈鸿的,后面不用猜也知道是刘薇写的。
我将信放回信封内,喜悦的将照片抬到房间里。我决定把挂在墙上的那幅碍眼的结婚照换下来。
“沈尧,快来帮我——你在偷看我的书!”我还以为他正在忙公司的业务,没想到他却躲在房里看我千交代,万交代不准他看的“凉秋暗恋心事”,太过分了!
沈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把搂住我的腰。“百万征文首奖的作品,又是自己老婆写的,为什么不看?”
“你哪来的书?我记得都藏起来了啊!
“这本书市面上畅销到缺货,要弄来一本还真不简单——为什么不写我们自己的故事?”
“我为什么要写?”我噘起嘴环抱住他的腰。“我的暗恋心事,只要你一个人知道就够了。”
我瞄了眼书的页数,沈尧动作还真快,已经看到了最末页——
爱情在洪荒岁月里轮回着,或已成为人世间亘古不变的尘劫。
但是每一段由不同的人所谱成的不同恋曲,却又是那样与众不同的独特。
流传于山谷,川流之中,一阵风来,又将被传颂着——
红尘中得觅一回情爱,便不枉来世上走上一遭。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