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肯定是你 第四章

次日的早晨,云淡风轻。

余贝儿早早就起床,坐在工作室发呆,思索创作的题材。

主题……主题……举凡艺术,都有主题。尤其是前卫艺术,更著重意念的表现。可此刻她的脑袋空空,什么都想不出来,更别提什么惊人的意念。

啊——

她烦恼到狂抓自己的头发。

难道她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才华,要不然怎么一直想不出创作的内容,光待在这里虚耗光阴?

“贝儿,你干嘛一直抓自己的头发,还嫌自己不够野吗?”好死不死,她已经烦到想要揍人,霍尔刚好挑这时候进来找她。要不是看在他手中那碗面的分上,她一定海K他一顿。

“我烦。”她接过他手上的面,拿起筷子,咻咻咻地开始吸起面条来。“我的头脑早上不灵光,什么都想下出来,快烦死了。”接著她又端起碗公,仰头把剩余的汤全倒进嘴里,喝完后把空碗交给霍尔。

霍尔叹气。

“你的进餐礼仪还是没有改进。”反倒有越来越可怕之势。

“你却越来越虚伪。”她不把他的批评当一回事。“以前你虽然卑鄙,但至少还保有一点小人的人格,比较不那么恶心。”也可爱多了。

“我这不叫虚伪,而是文明,你懂不懂?”冷不防遭受指责,霍尔的脸迅速胀红。

“不懂。”她俐落的回道。“我只知道一个人应该忠於自己,不该随波逐流。”

说得简单。

霍尔极想请她好好看看自己,忠於自己的下场是什么,却说不出口。

她或许是一个过於天真的傻瓜,他却无法当戳破她美梦的刽于手,即使他看得出来她根本没有从事前卫艺术这方面的天分。

“我觉得你还是回去捏陶好了,我听伯父伯母说,你这方面的成就不错,还得过奖不是吗?”霍尔不想点破,真正有艺术天分的人,不会一大早就坐在工作室发呆,更不会把早上头脑不灵光当作藉口。

她瞪他。

“是得过一些小奖。”她不情愿的承认。“但我不想以此为满足,我想追求更高的境界,最好是天人合一。”多高深……

“那你得要死掉才有办法。”他当面浇她一盆冷水。“通常只有死人,才能到达『天人合一』的境界,不过那个时候恐怕你已经没有知觉,听不见群众的喝采。”活著才有希望,所以人还是现实一点的好……

“有死伤!”显然他的幽默引起她的不快,握紧拳头就要朝他挥下。

他连忙挡住。

“我道歉。”谁要他这么诚实?“我只是希望你能够向现实看齐,现在你已经穷到只能窝在这鸟不生蛋的深山,还想追求什么境界?别忘了艺术除了靠人发掘之外,材料费也很贵。你以为光靠你养的这几只鸡,就能支付你的材料费吗?别傻了。”

霍尔这些话不好听,却句句金玉良言。眼下她的确遭遇到这些困境,却又不知该怎么解决才好。

“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顿了好一会儿,她终於承认他说得有理。“我现在全部的财产,只有这间房子和那几只鸡,还有那片菜园。”用来自己吃都不够,哪还有钱支付材料费。

“你可以跟我回去。”他提出解决办法。

“不行!”她想也不想的拒绝。“在创作出我满意的作品之前,我绝不回去,你不必再劝我了。”

艺术家的脾气。

多少也和艺术沾上点边的霍尔,压根儿想不通她这份决心是从哪里来的?人一旦没有钱,什么理想都是屁话。

“好吧,看来我只有牺牲了。”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既然你目前这么困难,我又亏欠你……这样好了!你帮我塑像,我支付你塑像的费用,你觉得如何?”以前欺压她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往后要付出的代价会这么高,居然是几十倍成长。

“你要我帮你塑像?”闻言余贝儿疑惑地看著他。“你干嘛闲来没事,找我帮你塑像,你不知道专业雕塑是很贵的吗?”

“我当然知道。”霍尔大翻白眼。“就是因为专业雕塑很贵才找你,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苦心?”他知道她的自尊心很强,非到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白拿人家的钱,所以才要给她事情做,免得她饿死。

余贝儿心知肚明这一点,只是很不情愿,但碍於没有材料费的关系,只好勉强答应下来。

“那就这样喽!”她也不说声谢,把他的所作所为都视为理所当然。

霍尔只得憋住一肚子鸟气,花钱兼受罪,乖乖地坐在她面前,让她为他塑像。

明亮的光线,透过竹片与竹片之间的缝隙渗进工作室,伴著尾随的和风,拂动霍尔额头前的发丝,溜过他线条分明的侧脸,吸引余贝儿的视线。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视他的脸,这才发现,他其实长得不赖,是个极好的模特儿。

随著忙碌的双手,余贝儿突然想起许久以前,远在高中时代,女同学之间的窃窃私语。

潘安集团当然是全校女生注视的目标,但他其实也有不少拥护者。只是家世差人家一大截,没人家那么受欢迎,但吸引美眉的能力,也不可小觑。

游子商好帅哦,酷劲的模样好吸引人,好有个性。

她想起过去每当有人讲这些话,她一定当著她们的面吐光胃里所有的东西。他会帅?莫非这些人是花痴不成,看不见真正的美味?

所谓真正的美味,当然是指她最欣赏的李经纶学长,他是她的幻想,更是打小粗鲁的她永远达不到的境界,她自是特别向往。

只是岁月的年轮一转,她当初的想法,似乎得修正一下。天下的美味分很多种,不一定要法国料理,偶尔吃吃义大利面也不错……

“你干嘛把手停下来?”

就当她想得入神之际,“义大利面”突然说话。

“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太帅,所以你忍不住看个不停?”才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义大利面摇身一变,变成义大利男人,语带轻佻地跟她调情。

余贝儿先看看他扬起的嘴角,再看看他不可一世的表情,突然间觉得他很欠揍,很想好好揍他一顿。

这个名声臭掉的自大鬼,以为他那副嚣张的样子有多吸引人啊?不过就是典型的都会男子,仗著有几个臭钱,就骄傲起来……有了!

苦等不到灵感的余贝儿,在这电光石火的瞬间,居然产生一个荒谬的念头。

她可以以他为蓝本,创造出一个强烈的意念,用来表达她对都市男子的看法。

“有死伤,你真是我的救星!”猛地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余贝儿像只麻雀般跳跃。霍尔还没来得及问是怎么回事,就被请出工作室,当著他的面甩门。

“明天我再给你看你要的东西!”而后,门板后面又传来她兴奋的声音。搞得霍尔除了搔头之外,啥事也不能做。

棒天,答案揭晓。

原来她闭关一个晚上,不眠不休地连夜赶工,是为了完成他的塑像。他很感动,但是……干嘛在他的塑像周围挂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你、你为什么在我的塑像旁边挂上女性内裤和,这是什么意思?”霍尔气到几乎连话都说不清楚,牙根咬得快要断掉。

“还有和男性专用丁字裤,不要忘了它们。”余贝儿在一旁急忙补充,就怕他忘了现代男性最锺爱的东西。

“多谢你的鸡婆,我眼睛没瞎。”他气到快吐血。“我不知道你的教授是怎么教你的……不过,我好像看见这里的每一尊塑像都长得一模一样,都是一副欠扁的样子。”莫非是他眼花,还是得了青光眼,他的长相有这么龌龊吗?

他怀疑地看著余贝儿。

“没想到你这么有自觉,有死伤,你的确一副欠扁的样子,这些塑像就是你的写照。”对於他的先知先觉,余贝儿寄予无限尊敬。

“听你在胡扯。”他怒斥。“我虽不是潘安再世,但也勉强称得上是美男子,你把我搞成这个样子,成什么体统?”一副只会对著女人流口水的色鬼样。

“但这确实是你啊!”她可不觉得她哪里做错了,反而觉得她做得妙极了。“不信你面对镜子照照看,镜中的人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个都会男子,平日最大的乐趣就是赚钱和泡PUB,偶尔和女人上上床,聊些言不及义的话题,久而久之就变成现在这张嘴脸。我这样雕塑你有什么不对?”干嘛这么生气。

余贝儿说话难得长篇大论,因为她的手永远比嘴快,总是在耐心把话说完前,就先动手了。不过她这回嘴巴倒是比手还精彩,竟然能让一向辩才无碍的霍尔,顿成失声的哑巴,著实难能可贵。

“唔……”他一时之间找不到话反驳,只得胀红著一张脸。“唔……”可恶,他居然就像她说的那样,过著靡烂的生活,还自以为潇洒。

“就、就算事实真的那样好了!你也不必把我的塑像,和那些性暗示意味浓厚的东西摆在一起,诋毁我的清誉。”他是花,是靡烂,但烂也有烂的格调,不屑於和这些内衣、内裤挂上鈎。

“我无意诋毁你,有死伤,你误会了。”见他快翻脸,余贝儿赶紧澄清。“我只是想藉著这样的排列,表达一个意念。”

听起来很了不起,但他总觉得不太妙。

“什么意念?”他狐疑地看著她。

“颓废、堕落的现代都会男子是如何的与性牵扯不清。”她兴奋地回道。“这是一种反讽的手法,用来讽刺现代男子的轻浮和对权力及性的渴求。作品的名称我都想好了,就叫做『现代都会男子的丛林冒险』,你觉得怎么样?很天才吧?”

余贝儿笑呵呵,字里行间洋溢著对自己的满意之情,霍尔却相对气炸。

这是什么烂名称,滥用他的塑像不说。还左一句轻浮,右一句对性的渴求,当他好欺侮是吧?

“我在你心中,就这么没价值吗?”报复之前,再确认一次,省得她日后击鼓伸冤。

“对啊!”她点头道。“你本来就是个典型的都会男子嘛,还不承认。”

“好,我懂了。”给他等著。“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有新的idea,秀给你看。”

话毕,他像一道龙卷风,咻咻来回清走现场所有有关性暗示的东西,啪一声走出工作室。

奇怪的人。

盯著被甩上的门板,余贝儿想不通他干嘛这么生气,又为什么要带走所有的内衣裤?

五分钟之后,霍尔开门走进来,脖子上多了样东西。

那是……

“这才够炫。”他扬扬垂落在胸口前的即兴花圈,笑得好不得意。“你那一套哪够看?看看我胸口这一大串,这才叫做『现代都会男子的丛林冒险』,我还是活的。”

原来霍尔口中的idea,是把所有内衣、内裤以及,统统串成一个花圈戴在脖子上,其中她拿来贡献给艺术的,就挂在他胸前的正前方,看起来好像两球冰淇淋。

“当当当当当当当,欢迎来到『性的夏威夷』。”

糟蹋她原先的idea也就算了,他甚至还当著她的面大跳夏威夷草裙舞,气坏余贝儿。

“当当当当当当当,请随著我的舞,放松你的心情,跟我一起去『性的丛林』探险——”

砰砰!!

霍尔的夏威夷舞方才登场,迎面就飞来两记铁拳,外加一脚狠踹,险些把他打成残废。

这个死游子商,根本是故意和她作对嘛!亏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棒的idea,他竟然随便一支夏威夷舞就把它糟蹋了,真是岂有此理。

独自闷坐在大树下,余贝儿的嘴巴念念有词,其中一半以上都在咒骂霍尔。

死家伙、臭家伙,既然故意要找碴,不如直接滚回台北算了。谁要那个烂人来照顾她,她会照顾自己。

连续骂了霍尔好几回后,她的心情好多了,脑子也比较有空间思考别的问题,比如:他为什么来这里找她?

真的很奇怪耶,她想。若她没记错,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家院子的大树底下,两人激烈争吵,吵到最后还扭打成一团;最后他负气离去,她也撂下见一回打一回之类的狠话,可说是不欢而散。他为何还来找她?

想不透。

托著腮帮子,和脑中的问号搏斗,余贝儿还没想出答案,肚子倒是先饿了。她低头看看表,好饿!都已经下午三点了,该是补充能源的时间,可她偏偏又跟厨子吵架。

啊!她快饿扁了,谁来救救她……

也许是她诚心恳求的表情感动了上帝,就在她即将因饥饿而弥留之时,眼前忽然变出一碗热腾腾的粥。

“忘忧百页粥,我特地为你做的。”

原来上帝没变戏法,而是她口中的大坏蛋特意为她端来的佳肴,害她好生尴尬。

她先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下他手中的粥,而后又不太好意思地嚷嚷了声:“谢谢。”接著把头埋在热粥里掩饰心虚。

霍尔微微一笑在她身边坐下,透过树叶的空隙抬头仰望苍穹,这才发现天很蓝,像极了他们高中时穿的制服。

“过去我总以为我们制服的颜色很难看,好像剥落的蓝天,现在才发现它很美。”面对著熟悉的景色,霍尔突然有感而发。

“我们制服的颜色本来就很漂亮。”她依然忙著喝粥,话说得模模糊糊。“只是制作的品质太差,洗一次掉一次,掉到最后颜色斑斑落落,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是啊!”他感慨地回道。“但是以前年轻的时候不会这么想,只想赶快月兑掉身上的制服,迈向另一个领域。”

随著他这一句话,余贝儿放下手中的筷子,凝视他的侧脸,记忆一下子跳回到以往。

从小,他就是个出色的学生,学什么都快,功课永远名列前茅。除去他的家境稍差以外,他可说是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他会的东西甚至比李经纶学长还多。事实上,要不是顾虑到得就近照顾母亲,他也不会就读他们的学校,依他的成绩,念公立第一志愿还绰绰有余,没必要非念他们学校不可。

余贝儿从来就不了解他的想法,记忆中他们总是打打闹闹,不曾挖心掏肺地畅谈彼此的梦想,自然也无法理解他的感慨。

“我们学校的制服确实是做得满差的。”这是她的结论,却引来霍尔呆滞的眼神。

不愧是贝儿,毫无感性可言……

“干嘛这样看我啊?我们学校的制服品质真的很差嘛,我又没有说谎!”余贝儿理直气壮地驳斥霍尔夸张的表情,他立刻把脸皮拉回正常的位置。

他认了。像她这么没sense的人,也想跟人家搞前卫艺术,难怪怎么试都失败。

“喂,有死伤。我问你一件事,你要老实回答我。”余贝儿决心弄懂他来的原因,往后才知道怎么对付他。

“你问啊!”他祈祷不要是有关她艺术天分的问题,他会疯掉。

结果幸好不是。

“你为什么来找我?”她提出另一个难题。“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以打架收场。你还被我气得连夜开车回台北,现在却不计前嫌地找到这里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余贝儿人虽嫌单纯了点儿,但并不笨。尽避他口口声声是受了她父母所托,但她矩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必定另有隐情。

面对余贝儿突如其来的质询,霍尔除了愕然之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沈默。

“你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是啊,他为什么不惜翻山越岭跑到这深山来找她,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时间的指针,在余贝儿高二那一年突然间停了一下后又继续走,以锐不可当之势,划分出两人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她大骂游子商是烂人,并信誓旦旦地扬言绝不再跟他说话以后,向来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的游子商,这回也展现难得的决心跟她分道扬镳,从此一翻两瞪眼,互不往来。

双方家长当然都很著急,用打的用骂的用推的,就是无法让他们两人和好。在尝试过一切努力后,双方家长决定不管了,随他们年轻人去搞;并深深相信,只要他们老一辈的仍然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两人总有和好的一天。

就在那年的暑假,余贝儿升上高三,游子商顺利考上公立大学,整装上台北。在他离开眷村的当天,余贝儿其实曾偷偷到车站送他,只是她站得很远,游子商看不见,只看见同学们兴奋的笑脸,因为他是全校考得最好的人,大家都以他为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这虽是一句老话,却也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多年以后,游子商自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负责招揽客户。几个月后,他晋升到课长,再晋升到经理,并在无意之间,发现到自己其实很有策划的能力,便开始玩起行销,从此一炮而红。

凭藉著对流行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企划能力,游子商不仅在广告界闯出名号,同时决定自立门户,另组“涅槃广告公司”,好好捞他一笔。

上天是厚爱他的。

一路走来,他不但没有跌倒,而且走得比谁都顺利,堕落的程度相对地也比谁都快。

有时候当他泡在PUB,跟一堆穿著清凉的漂亮美眉耳鬓厮磨,大玩调情游戏时,他的灵魂会出窍,飘在空中俯瞰自己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然后他会耸肩,告诉自己这是理所当然,他已经苦太久了,理当放纵。

是的,他放纵、堕落、市侩,凡是时下都会男子的特点他都有,这没什么了不起,也不认为有什么错。

“霍尔,今天我们好好享受一下,你说好不好?”

偶尔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嗲声嗲气地暗示上床,他也照单全收,和她们翻云覆雨一番。

渐渐地,他感到厌倦,却又离不开这种便利的生活,如此日复一日,他终於想到回家。

家,这个既熟悉也陌生的字眼,刹那间有如闪电,击中他空虚的心房。其实在离家的这几年间,他也曾回去过,只是每次都待不到几小时便赶著回台北。每次他的藉口都是公事忙,无法待太久;但事情的真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逃避,逃避贫穷的过去,和肩上沈重的压力。

懊回家了。

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后,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著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

由於他实在太累了,一回到家倒头就睡,等他睡醒,已是日上竿头,他妈妈已经做好午饭。

“难得你也会想到回家,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你多吃点,吃饱了再走。”游妈妈老早习惯他来匆匆去匆匆的行径,非但没有责备他,还怕他饿著。

游子商挟了块鸡肉放进碗里,不好意思地低头扒饭。

“辛苦你了,妈。”他说。“这次我要多留几天。”

他突来的决定让他母亲十分惊讶,也十分高兴,却没再多说。

游子商安静地扒饭,沈重的气氛让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便随口乱扯。“好久不见余伯伯和余伯母了,他们最近好吗?身体都还健康吧?”

这原本是句体贴的问候语,不料却引起他母亲一阵长叹,他只得追问她为什么叹气。

“还不是为了贝儿。”他母亲说。

“贝儿?她怎么了?”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他不由得放下筷子,关心她的近况。

“闹革命。”他母亲把尾音拖得老长,十分不以为然。“她说要转行做前卫艺术,成天和她父母吵,吵得我们这些左右邻居的屋顶都掀了,还是没有吵出结论。”

“她在搞艺术?”游子商没想到昔日的野蛮人,竟会从事这么纤细的工作,不禁愕然。

“你不知道吗?”他母亲惊讶地瞄他一眼。“从你走后,她就在干这一行。几年下来也算小有名气,尤其是陶艺方面,还有些市场行情,算是做得不错。”

“我不知道。”得知这个消息,他有些茫然。“我以为她会去当跆拳道教练,或是拳击手……”

“傻孩子。”他母亲取笑他。“贝儿或许粗鲁了点,但资质不错。我就看过她为你捏的塑像,虽然是游戏之作,但样子十分传神。可惜她怎么样都不肯给我留作纪念,我猜她是想亲手交给你……她有交给你吧?”

游子商摇头,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

“啊?那我不就无意中泄漏出秘密了。”游妈妈连忙遮嘴。“你千万不要让贝儿知道我有告诉你这件事,不然她会生气。”

游子商点头,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跟她说过话,要向谁告密?

接下来的时间里面,他母亲忙著数落余贝儿有多不懂事,放著好好的陶艺不做,跑去跟人家搞什么前卫艺术,害她母亲成天找她哭诉,她都快不知怎么安慰她了。

游子商表面点头,耳朵其实一句话也没听进去,脑子里绕著同样一件事情打转。

她曾帮他塑像?什么时候?她为什么没告诉他这件事,是不是还在恨他?

一大堆问号,像群秃鹰在他脑中盘旋,却怎么也飞不出困惑的天地,只得任由它们不断翱翔。

回家的月子,他多半都是在这类思索中度过。他本想藉著这难得的机会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反倒搞得一个头两个大,成天在想她为什么不将塑像送他,因而心神不宁。

贝儿。

这两个字就像风味绝佳的私酿,在他心底发酵。平时不见它的威力,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体会它的香醇。

不可讳言,他很少想起她。

也许是藉口,在这些几近战斗的日子里,他几乎没空去回想有关於她的点点滴滴,只允许模糊的影子飘过。

烂人。

他想起她胀红著脸,握紧拳朝他大骂的激动模样,当时他迷惑,至今仍想不通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骂他?

唉!

他倚著房间窗台边,仰天长叹,无意间发现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是贝儿。

“贝儿!”一旦锁定目标之后,他即毫不犹豫地跳出窗台,追上正行经他家院子的她。

余贝儿缓缓转身,大大的眼睛依旧不改轻藐的睥睨,小小的嘴巴仍然挂著嘲弄的笑容,不客气地说声:“你回来了?”

是的,他回来了,而且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如此,他们怎么会一吵就是好几年不说话?但却又不知该如何问起,只得点头。

“我看你这几年来混得很好嘛,外表很称头。”余贝儿依旧不改本性,出口便要伤人。

“不像你这么邋遢。”游子商直觉地反应,一出口便知道自己错了,干嘛这么冲动?

“我搞艺术。”她的下巴拾得老高,仿佛她有多了不起。

“我也搞艺术,但却不会把自己穿得像个野人。”再一次地,他想打自己的嘴巴,老是克制不住情绪。

“你那不叫艺术,是垃圾,不要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的情绪不佳,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口气一样火爆。

“广告也是艺术的一环。”他咬牙切齿。“别以为你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像外国那些街头艺术家,就代表你高人一等,那是个笑话。”

午后的微风吹拂过广阔的院子,吹动他们头顶上的树叶,也吹动他们身上的衣衫。

他们僵在原地,手握拳头隔空较劲。一个是身穿亚曼尼真丝衬衫,脚踩上万块皮鞋的都市贵公子;一个是披挂五十块钱T恤,牛仔裤洗到泛白的乡下贫穷少女,都用著同样炽热的眼神,意欲杀死对方。

余贝儿首先开炮。

“如果你那些没格调、没水准兼乱七八糟的广告也能叫艺术的话,那全天下的艺术家都死光了,也想不出比你那些广告更没水准的东西。”

“至少它们有看头。”他亦不客气的反击。“你口口声声说正统的艺术有多伟大,结果却赚不了一分钱,只能摆著当存货。”甚至废料。

“存货又怎么样?总比你只懂得把女性的衣服月兑光,在上面洒满玫瑰花瓣,大声说某某日报有多好看骗吃骗喝来得强!”

“那是一种行销手法,笨蛋。那份日报本来就是专为女性设计的八卦报纸,用玫瑰花来隐喻最适合不过!”

“哈,这是什么鬼话?大黄菊花也是花,你怎么不把它一片一片拆下来,还比较节省。”分量较多。

“很好的建议。下次如果有墓园找我代售墓地,我一定把你这个idea记起来,热情运用。”用到它著火为止。

“那最好。”她嗤之以鼻。“不过千万记得别跟人说是我的主意,我不想跟你这么没水准的人扯上边。”降低她的格调。

“我什么时候没水准了?”他气得眯起眼。

“无时无刻。”她抬高下巴冷哼。“从你做的那些广告就知道你这个人有多没格调,你那些广告根本是垃圾,一点艺术价值也没有。”还敢跟人家说大话。

“我不需要艺术价值,我要的是赚钱!”

“想也知道,否则你就不会光是制造垃圾,做出那些没水准的东西!”

顿时口水与拳头齐飞,两人扭打成一团。

对游子商来说,他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诬蔑他的专业能力。他或许没有她那么懂得正统艺术,但对於流行的掌握度方面,绝对胜过她十倍、二十倍,他绝不容许她侮辱他!

单为了争这口气,游子商拚了。虽说自小到大从没有打赢过她,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他只得拿出毕生的力气,和余贝儿对垒,和她杀得不亦乐乎。

“有死伤,你进步了。”

正当他的串头乱飞,呼吸纠成一团的时候,她说。

“但我要告诉你,我也进步了,你准备受死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请观众自行倒带,看是要追溯至高中或是更远的小学都可以,反正结局都一样,都是惨兮兮。

“呼呼呼……可恶!”连吞败仗的游子商心有不甘,索性心一横,飞身扑向余贝儿。凶狠的程度可比摔角选手,硬是把她压倒在地上。

就算要死,也要拖个垫背的,贝儿她活该!

当他气喘如牛,一脸得意地望著被他压在底下的余贝儿时,他原本是想这么嘲笑她的,没想到却意外让他瞧见一样东西。

“你看什么看啊?还不赶快移动你的猪腿,当心我把它当成万峦猪脚。”拿来啃。

余贝儿威胁他再不把他的腿,从她的身上挪开她就不客气了,游子商却动也不动,像看怪物似地盯著她。

“你……你的眼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小到几乎看不见。”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她说腿他偏要提眼睛,气煞她大小姐也。

神经病。

“快把你的猪腿移开啦!”她使尽吃女乃的力气拚命推游子商,无奈他还是文风不动。

她……这个样子好可爱,他怎么从来都没发现?以前总嫌她胖,像粒圆滚滚的包子,现在瘦排骨吃多了,反倒觉得扎实的面点自有其益处,至少抱起来的感觉比较柔软。

他就这么痴痴看著她的脸,忘了时间,一直到被余贝儿吼醒。

“有死伤,你脑袋秀逗了是不是,居然敢抱我?!”

经由她这么一吼,他才发现他不只用腿压她,还大胆地搂住她的背,难怪她生气。

“唔,贝儿……”他试图解释自己的感觉,却被她一巴掌打过来,顺带踹他的肚子,把他踹滚到另外一边去。

“恶心!”踹他也就算了,她还做出一脸呕吐状,大大伤了他的心。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丢我们村子的脸。”余贝儿丢下这句话后头也不回地离开,照例留下被踹得满身青紫的游子商,对著空无一人的空气发呆。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

可恶,这说的是什么话,她就这么以他为耻吗?

游子商越想越不甘心,从地上跳起来,进屋子拿走车钥匙,发动引擎再度往高速公路飙进。

回台北就回台北,有什么了不起!

他知道村子里的人私底下都在批评他变了,过去那个纯朴的青年不再,外表虽一样优秀,但体内的灵魂已错位,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自私自利、市侩、满身铜臭味的都会男子,他们虽羡慕,但不欣赏,而且不吝於让他知道。

听说他在台北的生活过得很靡烂,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耳边环绕著人们的窃窃私语,游子商突然觉得浑身乏力,精神萎靡不振。

他们说的话,并不全然是事实。他在台北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辛苦的工作,终日像根绷紧的弦,偶尔才会上PUB放纵自己,却因此而被贴上靡烂的标签,一点都不公平。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

好,他就去找女人给她看。反正大家都认定他就是烂,不如就烂个彻底,到美国去和人抢烂苹果奖,为国争光。

挟带著满月复的怨气,游子商果真展开报复的游戏。他一回到台北立刻就泡进酒吧,跟好几个身材一流的漂亮美眉调情,却总忘不了余贝儿那张圆圆的脸,和眼睛上方那颗痣。

要命,他中邪了,再来一杯。

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呕吐,最后终於承认,他要的不是身边这些瘦排骨,而是压下去还会反弹的丰满身躯。

“咦?霍尔,你要去哪里?我们的酒还没喝完呢!”

身后传来漂亮美眉的殷勤呼唤,却仍旧挽不回他的决心和拿著车钥匙的手。

“霍尔!”

他要再一次确认自己有没有疯,对贝儿的感觉是不是一时兴起,搞不好等他回家后,那些情绪就不见了。到时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再回头当他的霍尔,从此忘掉余贝儿这号人物。

他是这么想的,只可惜事与愿违。当他经历了一番折腾回到村子,却发现他一心一意想再次确认的主角不见了,徒留满屋子的哭号。

“你一定要帮余伯母这个忙啊,子商。”

余伯母哭得好不伤心。

“贝儿一个人在外面,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你一定要帮忙找到她,也不负我们两家的交情。”

余贝儿的妈妈左一句帮忙、右一句交情,他除了点头之外,什么话也不能说。

贝儿不见了?她居然敢在挑动他的心以后,演出失踪记,他非找到她不可!

自此,他很有气魄地接下寻人任务。双方家长都很欣慰,惊讶於他的宽宏大度和不计前嫌,只有他自己明白他为什么找她。

他找她的原因——很简单,却说不出来,即使和她面对面亦然。

“你为什么来找我?”回到现实,余贝儿追问。不明白娇贵如他,干嘛非要糟蹋自己,追到这荒郊野外来。

“因为我——”面对她近乎粗鲁的询问,他慌了脚步,犹豫著该不该将实情托出。

“你能不能不要再这么婆婆妈妈,一次讲明?”被他一再拖延惹火,她开始发狠。

“我……”他能说吗,此时此刻?“我……”若真的说了,她会接受吗,还是会跳起来宰了他?

“有死伤!”她发出最后通牒。

“我、我比较喜欢传统的艺术,不喜欢太前卫的东西!!”情急之下,他随手抓住一个话题搪塞,转移她的注意力。

霎时一群乌鸦从他们眼前飞过,全体向右转——一、二!

这是什么跟什么?根本离题了嘛!

“有死伤,我是问你——”

“就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传统艺术比现代前卫艺术来得有吸引力,要是我的话,我会选择传统艺术!”

他口中所谓的传统艺术,指的是水彩画啦、油画啦、水墨画、雕塑等等那些有形的东西;和现代装置艺术——即前卫艺术,运用物件的排列来呈现意念,有很大的差别。

“你为什么比较喜欢传统艺术?”被他难得的典雅撂倒,余贝儿果然忘了继续追间他为何来此的事,称了他的意。

“当然是因为传统艺术的市场性比较好,随便一件东西都可卖钱。”霍尔回答。

“卖钱?”冷不防被铜臭喷到,余贝儿除了痴呆外,没有别的表情。

“是啊!”他兴奋地点头。“以书画市场为例,两年前我在香港花了十八万港币买进一幅林风眠的花果写生,去年卖掉的时候竟然飙到二十四万,足足赚了六万港币。”将近二十七万台币。

“然后呢?”她简直无法想像有人如此市侩,把珍贵的艺术当成市场叫卖的菜看。

“然后我就乘机大赚一笔,把手上所有的存货一次出清,只留下一幅李可染的作品没卖出去。”

“为什么没卖?”莫非对它有特殊的感情……

“因为我听说那幅画会再涨,打算等它价格飙到最高的时候,再卖出去。”逢低买进,逢高卖出,就跟股市的原理一样。

他果然市侩。

“我还是喜欢前卫艺术,比较有意涵。”余贝儿感慨。传统艺术虽好,但总嫌有那么一点不足。

“但是赚不到钱。”他点头附和她的观点,只不过多了一项但书。

“你这眼里只有钱的家伙,真没水准!”受够了他荒谬的理论,她气急败坏地拉高分贝。“艺术是非常神圣的东西,尤其意念更是无价,而前卫艺术就是呈现这种价值观的最好方式。”怎可单用钱评估?

“是啊是啊,只是不耐久,一下子就撤掉。”君不见所有的前卫艺术展览,都有个期限吗?

“谁说一定要如此?博物馆外面那些大型展出品,还不是留下来了!”没有因为展览结束就拆除。

“那又怎么样?”他在商言商。“说穿了,博物馆外那一大片奇形怪状的雕塑品,还不如埃及古墓挖出的一颗死人头来得值钱!”倘若走运挖到比如图坦卡门之类的千年名墓,光里面陪葬品的价值,就足够几辈子吃穿,多爽。

“你、你……”她气得发抖,却又找不到话反驳,埃及古墓出土的陪葬品的确很值钱。

“所以说,还是传统艺术迷人。我劝你别再搞什么前卫艺术了,还是回归正统,比较有前途。”结辩完成,搞定!

霍尔万分得意地当面宣示他的胜利,气坏同他辩论的对象。

什么正统?他根本只是因为传统艺术有市场,才会喜欢它,还敢在她这个真正懂艺术的人的面前大放厥词。

“无话可说了吧?”看著余贝儿胀红的小脸,霍尔误以为她是羞愧,结果却是——

“去死!!”

接下来又是一阵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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