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孤儿。
罢出生没多久,便遭父母遗弃,生日也不确定是哪一天,因为她是在初冬时节来到育幼院的,院长便将她命名为“初冬”。
她是叶初冬。
从小在育幼院长大,小时候皮肤有些黑,身材又胖,个性害羞不讨喜,虽曾有两次被领养的机会,最后还是被送回来。
那些想领养孩子的夫妇都不喜欢她,他们通常喜欢健康活泼的男孩子,如果是女孩,他们希望是聪慧乖巧又漂亮的。
她很乖,可惜不够漂亮,也不够聪明。
超过十岁以后,她放弃了自己被领养的梦想,小小的心田里却呵护起另一株梦想的苗。长大以后,她要和一个与她相爱的男人,共同建立一个甜蜜家庭。
她梦想的家庭,有个幽默风趣的爸爸,有温柔贤慧的妈妈,还有一男一女,两个超级可爱的孩子。
好姊妹夏晴常笑她,她的梦想家庭简直是童话故事的版本。
小夏是十三岁时,由于家庭剧变才来到育幼院的,个性比她多了几分活泼淘气,也比她更实际。
小夏不作梦,勇于在现实生活中追求自己想要的,积极乐观。
她很喜欢这个朋友,两人情同姊妹,一起长大,虽然年龄相当,但她像温婉的姊姊多些,小夏像俏皮的妹妹多些,也因此,她总是拗不过小夏,常要陪著去做些狂野的事。
比如今夜,小夏不知哪根神经搭错线,忽然嚷著想去体验所谓五光十色的夜生活,强拉她走进一间灯光迷蒙的夜店,豪迈地喝酒。
“你也喝啊!”
叶初冬瞪著面前一杯颜色层次分明的调酒,据说这杯酒有个美丽的名字,叫“龙舌兰日出”。
“我不能喝酒。”虽然舌尖悄悄卷起品尝的渴望,她仍是强压住骚动不安的酒虫。“你忘了吗?我们满十八岁那年,我跟你在河岸公园灌了一手啤酒,结果发生了什么事?”
夏晴闻言,噗哧一笑。
她当然忘不了,那夜她只是微醺,酒量不好的叶初冬却醉得夸张,更妙的是整个人完全变了,手舞足蹈、大吵大闹,成了个疯婆子,连路人过来关切,都把人家当,揪著对方衣领狠狠威胁。
“说真的,酒品能差成你这样的人,应该不多吧?”她呵呵嘲笑。
“所以啦,你还敢劝我喝酒?”叶初冬颦眉,她永远忘不了那个耻辱的夜晚,她多年建立的端庄形象,一夕败坏。
“你啊,就是太ㄍㄧㄥ了,压抑太久。”夏晴看透她的思绪,温暖地戏谑。“这是你的心理机制在告诉你,人不是机器,不能永远当乖巧的模范生,偶尔也是需要放纵一下的——来,喝酒吧,喝一点不会怎样的。”
“我不喝。”叶初冬坚持拒绝好姊妹的引诱,她不放纵,更不承认有所谓的贪求放纵的心理机制在悄悄运作,她决定保持清醒,尤其在这每个人都喝得理智出窍的夜店里,她必须担负起保护姊妹安危的责任。
她推开酒杯,警醒地环顾四周,一道放肆的笑声蓦地吸引她的注意。那是来自吧台前的一个男人,身边围了好几个莺莺燕燕,争著对他示好献媚,而他来者不拒,雨露均沾,将每个美眉都哄得飘飘然。
她怔怔地望著那男人,起初并不是批判,只是带著好奇,她平淡无奇的人生里从未见识过真正的公子,那是小说或电影的产物,不该出现在她面前。
可现在,她竟意外见著了一个,他长得很帅,身材挺拔,穿著很有型,垂落额前的墨黑发绺更为他增添了一股宛如纯真的魅力。
但他当然不纯真,那双不安分的手,衔著酒杯的唇缘,以及在烟雾弥漫里,似笑非笑的脸孔,都强烈暗示著他这人绝非正派,不是个谦冲君子。
她默默打量他,而他像是察觉她的视线,蓦地转过头,清锐的眸光朝她这边射来,精准地接住她的眼神。
她的心,猝不及防地悸动。
一只小兔子。
躲在洞窟里,小心翼翼地偷窥著这世界,自以为与世隔绝,很安全。
这是萧仲齐乍见叶初冬时,脑海成形的印象。
他本不该注意到她,在这间多采多姿的夜店里,她显得太平凡,不够出色,若说他身边这群美女是一张张彩色相片,那她就是一张古板的黑白照,一点也不亮眼。
可他却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或许是因为她的坐姿太端正,神情太凛然,或许是因为打扮得朴素刻板的她出现在这种地方,本身便造成视觉强烈冲突的效果,而她警戒地瞪视每一个不怀好意接近的男子,摆出保护身旁好友的母性姿态,更是可笑得教人莞尔。
傻瓜!
她以为那些男人若是真的想放胆轻薄,就凭那么纤若无骨的她,挡得住吗?
他饮尽一杯酒,以一张含笑的唇嘲弄著她,她好似领会到了,微微眯起眼,目光点亮些许对他的不屑。
不屑?
萧仲齐剑眉一挑,兴致盎然地玩味著她的眼神。很少有女人会对他表示不屑——不,应该说从来没有,他一向受欢迎,某个同事甚至嫉妒地戏称他是魅力发电机,他太习惯承接女人的仰慕,几乎可以说厌倦了。
可她却公然对他表示鄙夷,这是某种吸引他注意的手段吗?
一个醉酒的男人忽地摇摇晃晃地接近她那一桌,试图对她的好友动手动脚,她严厉地斥责对方,惹恼了那男人,气氛剑拔弩张。
萧仲齐快步走过去,抢在那男人毫无风度地出拳前,及时为她解围。
她似乎没料到他会英雄救美,呆看他一眼,两秒后,才细声道谢。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小姐。”他痞痞地劝告。“想喝酒的话,买酒回家喝就好了,除非你们是有意来钓凯子,否则——”
一记凌厉的注视止住了他,她板著脸,眉宇蹙拢的表情瞬间令他联想起小学时一个严厉的女导师。
“先生,我很感激你替我们解围,不过这间店应该没规定谁可以来、谁不能来吧?我们就想来这里喝酒,不可以吗?”
脾气不小嘛!
萧仲齐惊讶地扬眉,没想到一只小兔子有胆跟自己呛声,他转过眸,望向她身旁的女人,笑笑地问:“你的朋友脾气一向这么冲吗?”
那女人脸蛋一歪,甜美地耸耸肩。“她平常人很好的,谁教你说错话,侮辱我们?”
他侮辱她们?
萧仲齐眨眨眼,将自己方才说的话在脑海里倒带。他说话一向是这种调调,没恶意的,也不是对她轻蔑,不过显然是伤了这小兔子的自尊了。
“小夏,我们走吧!”小兔子明显不想跟他勾勾缠,拉著手帕交离开。
他有些遗憾地目送她的背影,以为两人从此不会再见了,谁知命运之神自有安排,原来两人在同一栋办公大楼上班,几天后,又在员工餐厅巧遇。
他身边,照例跟著一群爱慕他的女同事,而她一个人坐在最角落,斯斯文文地吃著自己做的便当。
他刻意经过,瞄一眼,她的餐盒小巧地分成一格一格,每格放不同的菜色,白饭是用另一个盒子装,晶莹剔透、粒粒分明。
就连带个便当,她也是规规矩矩的,不像他老妈,以前总是随便将一堆饭菜往保温盅里塞,每样菜的味道全混在一起,尝不出个所以然。
真糟糕。
萧仲齐无声地叹息,他这么个乱七八糟的家伙,竟对一个中规中矩的模范生产生兴趣,他们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八竿子打不著一块儿。
她倏地扬起眸,迎向他的视线,他轻佻地对她一笑,她又惊又愣,跟著又端起一张严肃的脸,冷淡地瞪他。
看来她很不喜欢他啊……
萧仲齐自嘲地勾唇。
这男人,为什么总是对她笑?
在夜店里笑,在办公大楼也笑,只要碰到她,他总会对她那么意味深长地笑上一笑,好像两人共享某个秘密似的。
谁跟他有秘密了?她跟他一点也不熟好吗?
他们只是偶然萍水相逢,擦身而过就该各自走各自的路,他干么老是来招惹她?她不想回他笑,也不想跟他打招呼,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她一点也不想认识他。
但她却渐渐发觉,自己在偷窥他的世界。
每天用餐,她习惯性地会在大楼共用的员工餐厅里找寻他的身影,他并不是天天来,但只要一出现,绝对在餐厅里卷起一阵旋风。
女同事喜欢接近他就罢了,就连男同事似乎也将他当成好哥儿们,争相与他攀谈立交情。
他对每个人都麻吉,为人海派,开朗风趣,她曾听见几个他公司的同事谈论他,说他工作能力也是一把罩,是高层眼中不可多得的超优秀人才,重点栽培。
他们嫉妒他,却也欣赏他,因为他的确够出类拔萃,做人做事都没话说。
“你说一个人怎么能得天独厚到这种地步?”一个男同事感叹。“听说他从小宝课运动样样拿第一,家世背景也是一流的,他爸是大学副校长,妈妈是知名会计师,跟人合伙开了间事务所,听说赚很大。”
“我看他根本不必工作,在家当公子爷,家产就够他一辈子花用不完了。”
“怪不得那些女人都爱他,呿!”
“瞧你这么酸的口气!人家长得帅咩,又有才气,家里又有钱,你是凭哪一点想跟人家比?”
“就是比不过,才气死人!”
“算了,再怎么说,仲齐这人不坏,对我们也很够义气,什么事能帮的,都尽量帮著我们。”
“所以我想讨厌他,都办不到啊……”
这世界果然不公平。
这是叶初冬偷听的心得,她能理解那些男同事的感伤,这男人的确太得天独厚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或许就因为如此,才养成他那种游戏人间的玩世不恭吧?
这世上,有她这种兢兢业业,只能在梦里追求微小幸福的人,也有他那种什么都能信手拈来,生活不虞匮乏的人。
真羡慕。
叶初冬淡淡地苦笑,再次确定自己跟那样的男人不可能有交集,她要自己收回驿动的心,认分工作。
这天,她又拗不过几个同组同事的恳求,接下了不该她做的杂事。她在办公室里就像个便利贴女孩,有求必应,对于经常必须加班来完成同事请托的任务,她习惯了,也不以为意。
只是这回,事情真的太多太琐碎了,等她忙完,抬头望时钟,惊觉竟已接近午夜。
她担心搭不上最后一班捷运列车,匆匆收拾东西,离开公司。
经过附近一家夜店时,她瞥见了他。他似是喝醉了,一个人出来透气,站在一盏路灯下,抽烟沉思。
接著,他也看见她了,冲她迷蒙地一笑,她正犹豫是否该回应时,他蓦地摇摇晃晃地蹲下来,开始狂吐。
他竟然喝到吐。
她不以为然地颦眉,却又忍不住担忧,走上前,递上一方干干净净的手帕。“你还好吧?”
“没事。”他吐完,整个人清醒多了,接过手帕,擦拭自己嘴角。
她审视他。“你总是这样毫无节制地喝酒吗?”
他在她话里听出一丝批判的意味,自嘲地扯唇。“我很糟糕,对不对?”
既然他自己知道,为何还要过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每天泡夜店跟美眉们寻欢作乐,这种生活有意义吗?
“我也知道很没意义。”他仿佛看透她的思绪,微妙地笑。“只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让我的人生变得有意义,你告诉我,我应该追求什么?”
她无言,心头初次对这个男人生起某种怜惜之意。是啊,他要什么有什么,任何事物都唾手可得,这样的他,还有什么值得追求?
“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也觉得我没救了?”他误解了她的沉默。
“不是。”她谨慎地摇头。“我只是觉得原来你……也过得挺辛苦的。”
他一震,没料到她会这样说,抬起眸,震惊地望她。
他在她眼里,看见温暖与宽容,而她在他眼里,看见不知所措。
“你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他呢喃。“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
他干么要知道她想些什么?他们又不熟。
她疑惑地蹙眉,而他看见她眉宇又收拢,忽地笑了,笑声由清脆爽朗,逐渐变得低沉沙哑。
然后,他愣愣地望著她,眼底藏著某种她难以理解的情绪,教她一颗心不听话地狂跳。
他突如其来地握住她的手,厚实又温热的掌心急速烘暖她脸颊。
“我实在太糟糕了,你管管我吧——”
那夜过后,他正式对她展开追求。
她不是他平常会往来的女生类型,也玩不起都会男女惯玩的调情游戏,他的同事好友们知道他看上这样一只清纯呆板到近乎无趣的小白兔,都嘲笑他一时冲昏头,丝毫不看好两人的恋情,甚至很机车地私下打赌什么时候会一拍两散。
但教他们跌破眼镜的是,两人一路走来,愈恋愈疯狂,不仅时时刻刻思念对方,天天想见面,他甚至打破惯例,带她回家给父母瞧。
他老妈乐坏了,本来差不多对他这个野孩子死了心,料想这辈子看不到他正经地娶个好女人、成家立业,没想到事情发展令她喜出望外。
她很喜欢叶初冬,不嫌弃她孤儿的出身,拿她当亲生女儿疼,也认定她就是萧家未来的儿媳妇,不时便催促儿子快快把这乖巧的女孩娶回家,免得夜长梦多,半路杀出程咬金。
面对母亲的叨念,萧仲齐只是漫不经心地听。他承认自己爱初冬,巴不得将她整个人收进口袋随身珍藏,但说到要结婚,还是得慎重考虑。
毕竟婚姻,可是要拿一个男人最看重的自由来交换,生性精明的他,不会轻易就让自己做成这桩很有可能大大蚀本的买卖。
“难道你不想跟初冬过一辈子吗?”老妈质问他。
“当然想!”他不否认。
他虽不热衷结婚,却很乐意与她结缘,不管这段恋情最后成或败,他有预感,她将是他这一生永远牵挂的女人,就算当不成夫妻,也绝对是知己好友。
“小冬,你愿意当我这辈子唯一的红粉知己吗?”有一回,他曾如此半认真半调笑地问她。
“你干妹妹那么多,女性朋友一堆,还说什么我是‘唯一的’红粉知己?骗谁啊?”她不给面子地娇嗔。
呵,居然怀疑他的诚心!
他连忙解释,那些干妹妹都只是纯粹的朋友而已,都是她们主动接近,他对她们并无非分之想,也从不对她们讲心事。
“那也该怪你来者不拒,难道你就不能对她们保持距离吗?”她似笑非笑地睨他。
他也不确定她是否生气了,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因为她总是那么淡淡的,就算偶尔有不识相的女同事亲匿地缠上他臂膀,被她撞见了,她也只是那么微妙地撇个唇,一声不吭。
“所以你很介意吗?”他想确认她的心意。“你是不是吃醋了,要我离那些女人远一些吗?”
“脚长在你身上,你想离她们近一些远一些,我能决定吗?”
这句隐隐呛著酸味的话,终于让他确定,她是介意的,他可爱的小兔子吃醋了呢。
他好得意,好高兴,却也坏心眼地想闹她,当她的面,跟别的女人有说有笑,看她强装镇定,颤动的眼睫却掩不住惊慌。
他是个坏蛋,连对最爱的她,也想使坏。他其实不想伤她心,只是想看她为自己痴狂。
有一回,她真的被他激怒了,脸色刷白,扭头就走。
他知道自己玩过火了,慌乱地追上去,不由分说地搂住她,又哄又亲,每啄吻她一口,胸口便胀满一分爱怜。那是第一次,他兴起对她求婚的念头。
但那念头一闪即逝,很快就忘了,男性渴望自由的本能仍是强过了依恋,直到他从父亲口中,得知母亲罹患了癌症。
他的人生晴空,初次闪过雷电霹雳。他就要失去了吗?那个总爱唠叨地念他,念到他耳朵长茧的老妈?
自从叛逆的青春期过后,他没一件事顺母亲的意,老是让她气得牙痒痒,却拿他没辙。
他知道,自己该弥补的时候到了,于是,在某个凉爽的秋天夜晚,他订了一间位在湖畔的民宿,安排了一顿浪漫晚餐,献上鲜花和戒指。
他求婚了,而叶初冬的反应是惊喜的,深邃如湖的眼潭,孕育两颗甜蜜的泪。
她很感动,而她的感动令他也难以抑制地心脏狂跳,这一刻,他才恍然大悟自己有多深爱她。
为她戴上求婚戒后,他突发奇想,解下系著礼物盒的红色缎绳,一端绑在她纤细的小指,另一端绑住自己。
“这是在做什么?”她惊愕。
“你没听过有关红线的传说吗?”他笑问。
“当然听过。”她迟疑地看他,仿佛不信一个男人也能搬出如此美丽的传说。
“难道你不认为,我们能相遇是月下老人的安排?”他俯身在她耳畔低语:“祂在我们两个的小指上系红线,所以我们才会千里迢迢来相会。”
“没想到你也信这一套。”她觉得有些痒,想躲开他在耳畔呵气,他却故意更贴近她,方唇沿著她秀颈烙下的火线。
她害羞地轻颤。
他觉得这样的她好可爱,重重亲她一下。“小冬,其实我不是想跟你结婚。”
“什么?”她愕然,受伤似地瞥他一眼。
他安抚地轻触她脸蛋,定定凝视她,目光缠绵,深情款款——
“我想跟你,结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