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伴著夕阳余晖走到稻田边的小土地公庙前时,梅淑珠已经把水果和米糕摆在案头,也点了九炷香,一人给他们三炷。
看到摆出来的米糕,火妮口水直流。“妈,你今天做的米糕好大,看起来好好吃哦!待会儿拜完就可以吃了吧?看得我肚子都饿了。”
梅淑珠笑骂著,“你这孩子,在土地伯面前说话不要没大没小,这不是做给你吃的,是做给土地伯吃的。”
她吐吐粉舌。“最后还不是要给我们吃……”
梅淑珠伸手打了女儿一下。“哎哟,你这孩子,不是叫你不要说吗?你怎么越来越不听话了?”
“因为找还小嘛!”火妮搂住母亲的颈子,笑得很开心。
“你还会跟妈撒娇啊,嗯,不错、不错,不然我还常以为你是我儿子哩,脾气那么火爆,动不动就要教训人,你哟,要改啦。”
“还不是你跟爸害的,谁叫你们要给我取这种名字,不然我去改名好了,改叫苗水妮怎么样?可能会比较有女人味哦。”
“你这孩子,怎么说是我跟你爸害的,是算命仙为你取的名字好不好?说你命中缺火啊,一定要有火才会旺,所以才取了这个火字,你爸原本想叫你妮妮的说,妮妮多可爱啊,没想到取了火妮这个名字后,你真的给我人如其名,真是操烦死我了……”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不操烦我要操烦谁?你才要感谢我从小到大都有闯不完的祸让你生活变得那么精采,不然你会很无聊,人一无聊就会得老人痴呆症,这你应该知道吧?”
“对啦!对啦!都要感谢你那么牛,所以我才没得痴呆症,可以了吧?”
“哈哈哈……”
奔至美看著她们母女俩亲昵的互动,记忆的大门好像被什么叩了一下似的,是什么呢?是他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也这么好吗?
他蹙起了眉,不能再想了,他头又开始痛了。
“来,来拜拜吧,不然吉时过了就不好了。”梅淑珠叨念著。
她是“主祭”,站在前头,辜至美跟火妮并肩站在她后头。
梅淑珠双手拿香,朝土地公深深行一个大礼,澄澈的眼睛看著土地公神像,虔诚地说:“土地公啊,我是苗家农庄苗大吉的未亡人梅淑珠,很感谢祢让我们光宗平安回来,住后也请让这个孩子逢凶比吉,早点恢复记忆,跟他的家人团聚,还有,也请祢保佑我们火妮出入平安,不要跟人起冲突,少说少错,谢谢祢了,土地公!”
奔至美的心在梅淑珠祈愿时,瞬间紧紧一缩。
好温暖……
他失踪后,他的母亲也会像苗大婶这样去庙里祈愿吗?他的家人是不是都很著急的在找他?
如果恢复记忆后,发现他是一个无家可归、根本没有父母的人怎么办?已经习惯了苗家的温暖,他怎么一个人过生活?他们会不会收留恢复记忆但还是无家可归的他?
“你怎么了?”见他怔仲,火妮撞撞他肩膀,示意他该插香了,而梅淑珠已经去一旁烧金纸了。
奔至美的视线从田野间的白鹭鸶上收回,他看著她,“我在想,我母亲会不会像苗大婶一样,到庙里请求神明早点找到我?”
“哦……”听他这么说,火妮不由得感到一阵深深的内疚。
唉,他们似乎该面对这件事,不该再逃避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根本没有报警,警方没有登记在案,他的家人又怎么找得到他呢?
“你……很想你的家人吗?”她小心翼翼地试探著。
想到他找到家人后就会离开这里,她忍不住黯然。
已经习惯他的存在了啊,少了他,真的会有点寂寞耶……
然而他又不可能永远不走……
别傻了,苗火妮,俗话说的好,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就算你再舍不得他又怎样?等他的家人找来,他还是得走啊。
而且说不定,找上门来的是他的老婆孩子呢!
虽然他看起来很年轻,不像是个女乃爸,可是很难说啊,村庄里很多还没当兵的小夥子也都闯了祸,早早就被押进结婚礼堂了。
所以,说不定他是有家室的,她绝对不可以对他有任何一点点不妥当的感觉,绝对不可以……
可是,他真的可能结婚了吗?
应该……不会吧,他看起来真的不像,她——可不可以直接想成他没有啊?
“你们两个孩子在干什么啊?”梅淑珠在一旁的小凉亭对他们招手。“我金纸都烧完了,你们怎么还大眼瞪小眼的在发愣呢?快把东西收过来,我们来吃米糕吧!”
“哇!吃米糕耶!”火妮藉由欢呼一声来掩饰心中的失落感,她刻意轻快地哼著歌,把贡品全扫进袋子里。
“苗火妮,有个问题问你。”辜至美看著地,眸光沉沉。
火妮心里一跳,她吞了口口水。“问、问啊。”
奸奇怪,他光只是这样看著她,也没做什么,为什么她的心就眺得好快?
他的眼眨也不眨的看著她。“如果我恢复记忆之后,发现我自己是个没家的人,我可以回来吗?”
“哦——”她心跳得更快了。“那要看你——看你想不想回来啊,怎么会问我?”
要命!她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矫情的女人,明明就不希望他走说,干么不老实说出来,在这里跟他打太极拳做什么?!
“如果我想回来呢?”他的表情和平常一样丝毫未变,但他眼里多了份温柔。
那份罕见的温柔令火呢心跳加速,她结结巴巴地说:“当、当然可以,反正这里不差你一个吃饭,你对农庄又很有贡献,所以、所以我答应你,如果你想回来的话,你可以回来!”
笑意渐渐在他俊美的嘴角四周漫开。“那么,你把这里的地址写给我。”
她愣愣地问:“为什么?”
他考虑周到的说:“我怕我恢复过去的记忆之后会忘了你,有了地址,我就可以回来找你,我会在上面注明,这是我失忆之后住的地方。”
咚!
火妮的心房重重一震,好像有颗石子丢进了她的心湖,打在她心如止水了好久好久的心版上。
她看著他深邃的双眸,感觉到里面似有些什么在流动,她想捕捉他眼里传达的讯息,却一闪而过。
他说他怕恢复记忆后会忘了她?
忘了她……她的心脏突然紧紧一缩,
想到他会忘了她,她竟如此难受。
好奇怪,不该出现这种戚觉的,为什么她会在意他记不记得她呢?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在她心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而她一直都没发觉……
“忘了就忘了啊。”纵然蓦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还是口是心非地说:“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刚好可以回去过你的日子,不好吗?干么一定得要记得我们?你这个人很奇怪耶,”
他心一沉,俊脸跟著拉下来,缓缓问道:“你希望我赶快走吗?”
火妮润了润嘴唇。“当然不是……好啦,写给你就是了,但这里没有纸笔,我回去再写。”
突然,他拿起手机替她连拍了好几张照片,连她错愕讶然的表情也拍进去了。
“干么啊?干么拍我?”她又被他的举动吓一跳。
他深深注视著她的眼睛,“把你拍在手机里,就算我恢复记忆之后真的忘了你,我也可以看著照片把你想起来。”
火妮一时说不出话来,听他这么说,她有一阵的晕眩,一阵的迷乱,她的脸下由自主的发热了。
好半晌之后她才有办法看著他问:“为什么?为什么你—定非要把我想起来不可?”
他看著她,她也看著他,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正如擂鼓般的狂跳著,跳得好像快从喉咙里跑出来了……
“火妮、光宗,你们快过来啊!”梅淑珠又在叫人了。
两个人如梦初醒。
“来了!”火妮双颊似火,连忙提了东西要过去。
有人从她手中把袋子提走。
“咦?你——”
火妮错愕地看著他提了东西往凉亭走去,她赶忙追上他修挺的身影。“怎么不给我提?”
少爷他不是一向等著人家服侍他吗?今天居然会替她服务,天真的要下红雨喽。
奔至美淡淡地哼了哼。“我是男人,重的东西没理由留给女人提。”再说她手臂那么细瘦,提这么重的东西,不怕折断手吗?
“呵,大、男、人!”她对他扮个鬼脸,嘴里轻轻哼著歌,感觉到今天的夕阳特别美,连天上的云彩也动人极了。
“你们在聊什么啊?”梅淑珠见他们两小无猜似的一起走过来,不由得喜上眉梢。
事情都已经过了那么久,火妮的心应该也平复了吧……火妮眼光宗怎么看怎么速配,如果他们能来电就好了,那她也可以了结一桩心事……
“没什么啦。”火妮对母亲说道:“光宗说,他怕恢复记忆之后会忘了我们大家。”
梅淑珠大惊失色。“哦!天啊!那怎么可以?绝对不可以……光宗啊,你一定要记得我们,就算把我们全部都忘记了,也不能忘记火妮……”
“妈!你在说什么?”火妮错愕的瞪大了眼,旋即烧红了双颊。
察觉到自己说错了话,梅淑珠连忙改口,“啊,不是啦,我是说,你不能忘记我们,一个都不许你忘记,是这个意思啦……哎,不要说那么多了,来吃米糕,现在吃最好吃了。”
火妮翻了个白眼,这样不是欲盖弥彰吗?真是的,说话也不经大脑,害她很尴尬耶。
“苗大婶,我去附近走走,我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你们吃吧。”辜至美说道,他看到梅淑珠把米糕盒子拿了出来,单是看那东西长得不怎么高尚,他就没兴趣品尝。
“你这孩子,说这什么话?”梅淑珠把他拉住,压著他的肩膀,硬是要他坐下。“你一定没吃过米糕吧?我们火妮最喜欢吃我做的米糕了,有甜的咸的两种,来,你两种都尝尝看……”
拗不过梅淑珠的热情,他先是勉为其难的尝了几口,然后,他竟不知不觉把整块米糕都吃掉了。
怎么会这样?他不喜欢甜食啊……他不喜欢甜食?
以前的他不喜欢甜食吗?
可是这甜甜的米糕确实很好吃,软软甜甜QQ,他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感觉好像会上瘾……
“怎么样?好吃吧?”梅淑珠呵呵笑著,她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啦!“你刚吃的是甜的,现在尝尝咸的,这种我挂保证,超级赞啦!”
“哈哈哈哈哈……”火妮忍不住大笑。
好爆笑哦!罢开始接过她老妈硬塞过去的米糕时,他整张俊脸都皱在一起,她以为他会不给面子的吃两口就吐掉。
可是,他却一口接著一口的吃不停,最后还将整块米糕给吃光光,还说什么不喜欢吃这种东西,依她看啊,他挺爱吃的啊!
“你这丫头,怎么这么笑啊?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光宗都比你文静多了。”梅淑珠数落著,一边把咸米糕切下一块。
奔至美知道她在笑他,但他没说什么,接过梅淑珠递给他的咸米糕,泰然自若的往嘴里送。
嘴里吃著咸香的米糕,伴著将沉的红日,耳畔听著两个大小女人在叽叽喳喳的抬杠。
他心中蓦地浮现“幸福”两字。
就算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了,对现在的他而言,此刻身边的人,就是最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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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眼前这台用报废脚踏车改成的“植苗机”,火妮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又惊讶万分。
原来他和小叔叔搞了一下午,就是为了做出一台植苗机啊!
她不可思议又动容地看看植苗机,再看看某人,眼里竟熊熊冲进一股热浪,模糊了她的视线。
不会吧!她竟然感动到想哭?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育苗后的青江菜植起苗来很累人的?
育苗之后,她不假他人之手,亲自跪在田里,手里拿著尺,种一颗幼苗就量十公分,然后再种一棵幼苗,除了土法炼钢的方法,她虽然苦恼却也想不出改善之道,往往在田里跪了一小时,抬起头来眼都花了、头也晕了。
没想到,他竟悄悄注意到了,还想出了这么一个绝妙点子,叫她怎么能不感动呢?
“谢谢你……”她这才发现,尽避他帮了她那么多忙,自己却没对他说过半个谢字。
“可能会不合用。”明明是他想了好几天的得意之作,但他的语气有够给他轻描淡写的,男人嘛,感情要内敛,表现出来就太逊了。
火妮崇拜地看著他。“一定合用!一定合用!”
她不必启用就知道这台植苗机一定很好用,是世界上独一无二、限量一台的“光宗牌植苗机”!她会一辈子好好珍惜……不不,不只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她会交代苗家的子孙要好好珍惜的!
“对了,”辜至美动了动嘴角,“警方那边都没有消息吗?”
“啊——没、没有啊。”听他突然问起,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心虚得脸皮顿时红了起来。
人真的是——真的是不可以说谎啊!说谎真的是太太太痛苦了。
“这样啊。”他耸耸眉,不置可否地说:“既然都没有人找我,把我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吧。”
说完,他走到另一畦田那里去帮阿泰婶了,火妮愣愣地望著他。
他怎么连修挺的背影都那么尊贵啊?
等等——
他刚刚说什么?
叫她把他的房间换成有窗户的?
她记得他刚来的时候也曾机车的这么要求,而那时她气呼呼的回答什么来著?
她说——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她是这么说的,没错。
火妮蓦地瞪大眼睛,连嘴唇也微微张大了。
他的意思是——他要永远住下来……喽?是这样吗?
一股难以形容的雀跃倏地占满她整个人。
他要永远住下来了!他要永远住下来了!这代表他不会走,不会离开苗家农庄,不会离开她和大家……
可是,为什么他不走了,她会那么高兴?
难道她……喜欢他?
她迅速地摇了摇头。
不可能!
她怎么可能喜欢他?她喜欢的人是劲哲哥,爱的人是劲哲哥,这点永远都不会改变,除了劲哲哥,这辈子她再也不会爱上别人,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话虽如此,然而这阵子她却很少想起劲哲哥了。
她的心里都是光宗,她的眼光总是跟著他打转,很担心他恢复不了记忆怎么办,更不想要他恢复了记忆,然后离开农庄……谁可以告诉她,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
“火妮啊,你快回家里去!”太阳下,苗大顺挥舞著“冻选”送的帽子,十万火急的跑过来。
火妮定了定种,心还狂跳得厉害。“什么事啊小叔叔?”
“那个、那个什么球的人又来了。”苗大顺喘得要命。
她秀眉一蹙,“联通环球?”
苗大顺点头如捣蒜。“对!对!就是黏通球!他们又派人来了,说是要跟你谈。”
“知道了。”火妮没好气的撇撇唇。
那些人还真有“耐性”!她都已经说过好几次,她不要卖地,他们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来烦她,她真的快失去耐性了。
“走吧!走吧!快回去吧!你妈啊,一个人应付不了他们,他们一直把合约书拿到你妈面前,还把笔往她手里塞,你妈被吓得动都不敢动。”
“什么?”火妮越听越火大,那些人简直欺人太甚!
“你赶快回去吧!我去叫光宗。”苗大顺往另一畦田去。
“叫光宗干么?”她在他身后扬声问。
“当然是叫他一起回去帮忙啊!”苗大顺头也不回、理所当然的说:“像这种时候,家里没有个男人是不行的,你爷爷老了,我又没读书,光宗可以回去顶著,让他们知道我们苗家农庄不是好欺负的!”
火妮哭笑不得的看著苗大顺一路跑好快的高胖背影。
叫光宗回去顶著?
顶什么啊?他一副没吃过苦的样子,不被人家两拳揍趴在地上就不错了,还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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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一起回到苗家,还没进入厅里,就见到屋外有三部未熄火的黑色轿车,车身黑得发亮,有够刺眼的,里面坐了几个人不知道,但有两个人摇下车窗在吸烟,还很顺便地把烟蒂扔到车外。
火妮正想朝他们开骂,却见有个人擦过她身边,笔直走向那三部看起来昂贵非凡的黑头车。
“噢,天啊,光宗想干么?”苗大顺手脚扭动,—副不安的样子。
他人高马大,胆子却很小,个性温和又土直,火妮十二岁那年冲进火场救她是他这辈子最勇敢的一次。
“我想他应该是要做我也想做的那件事吧!”火妮嘴角弯起微笑,双眸专注地定格在辜至美身上,一种愉悦的感觉充满了全身,取代了刚才的烦躁感。
她猜想光宗绝不是泛泛之辈,她真的可以把他永远留下来吗?
他说不定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哩,她这样会不会太贪心了?
这头,辜至美走向那部摇下车窗的车,他表情毫无温度的看著乱丢烟蒂的那两个人,瞳眸沉郁,像宇宙般深不可测。
“下来。”他冷冷的说道。
“啊?”那两人微微一愣。“什么?”
“下来。”他不耐烦地蹙蹙眉心。“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奇怪了,这人是谁啊?但震慑於一种奇怪不可抗的气势,他们打开车门下了车。
奔至美视线一斜,示意他们,“把烟蒂捡起来。”
“啊?”两人更错愕了。“你叫我们下来,就为了捡烟蒂?”
他冷冷的挑了挑眉。“不然呢?”
两个人搔搔脑袋,你看我、我看你,一致觉得这个人对待人的方式很熟悉,很似曾相识,但……
他们仔细打量著他,斗笠和卷起裤管的陈旧运动裤,略显宽大的褪色衬衫,还有那张晒得黝黑的面孔和盖住耳朵的怪异发型,以及看起来很不乾净的胡碴……
不不,不可能!他们总裁是俊美无俦的白净小生,对於穿著更是讲究有品味,不是名牌不穿,怎么会是这个乡巴佬?而且出现在这鸟不生蛋的乡下地方,他们想太多了。
虽然不可能是他们总裁,然而辜至美身上那股气势仍令他们抖了一下,乖乖弯身把刚刚乱丢的烟蒂捡了起来。
“这样可以了吧?”他们问。
奔至美睥睨的说:“不要再让我看到第二次。”
啪啪啪啪啪!火妮热烈的给他拍起手来,她赞扬地竖起大拇指。“干得好!扁宗!”
当然,小姐她也要骂一下才爽!
“你、跟你!”食指惯常戳上那两个人的胸口。“这里是别人的家门口,别人要清扫,所以请你们有点公德心,不要当别人家是垃圾山!懂、了、没?”
两个人被戳得只有倒退的份。“知、知道了。”老天,这个村庄的人怎么都这么恰啊?
“我们进去吧,光宗。”火妮满意地一个旋身,大步走进大厅。
厅里,有两个男人并坐在一起,这两个人她都看过,一个是联通化工台北厂的行政副理,名叫温信宏,也是这次收购土地的负责人,另一个则是仲介公司的总经理,名叫吴德海。
大概是成交后的仲介费很可观吧,他每次都会陪著这个温信宏来。
除了他们,还有个中年人她没看过,福泰福泰的,一直友善热络地微微笑,但笑容假假的,给她一种很官僚的戚觉。
这三个人也就算了,奇怪的是,她还看到了村长李文钦。
“李伯父,您是来找我的吗?”火妮的表情明显柔和了许多,他是劲哲哥的父亲,也是自小看著她长大的长辈,她一直很尊敬他。
“火妮,我来介绍,这位是魏镇长,快打声招呼。”李文钦微笑说道。
她意外极了,她也不掩饰意外之色,一双眸子直接打量著对方。“你好,镇长先生,我是苗火妮。”
“你好、你好,苗小姐热心助人,远近驰名,真是幸会了。”
“没什么,都是我应该做的。”她也不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问道:“镇长先生来寒舍有什么指教吗?”
李文钦随即说道:“魏镇长,我跟您提过吧,火妮是苗家当家作主的人,您有什么话,直接跟她谈就可以了。”
“咳!是这样的,苗小姐——”魏宗明看著她。“联通化工想开发咱们这个小村落,建造化工厂的百分之九十的土地都已经被收购了,唯独苗家农庄还没跟联通环球集团签约,我看今天就由我做个见证,大家把合约签了吧!”
奔至美蹙起了眉峰。
联通环球集团,联通化工——好熟悉的几个字眼,好像在哪里听过……
“抱歉!”火妮俏脸上凝结著—片冰霜。“我不懂你的意思,镇长先生,我没有要跟联通环球集团签约,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大家请回吧。”
真是岂有此理,这个莫名其妙的镇长是想强迫中奖吗?不知道他收了人家多少钱才来这里压迫他们这些小老百姓?
“火妮,你听我说,”李文钦恳切地看苦她。“大家都已经同意把地卖给联通环球集团了,卖价这么好,你这是何苦?”
“李伯父——”火妮愣住了,不太敢相信她所听到的。
他怎么会这么跟她说呢?当初她要苗家农庄转型栽种有机蔬菜和瓜果时,他是第一个大力支持她的人,还说有什么困难,他会尽全力帮助她,怎么现在……
“苗小姐,我们公司对这个计划真的是很有心,我们总裁愿意以高於市价二十倍的价格来收购上地已经是他最大的诚意了,我看就依镇长说的,今天大家把合约签一签吧!”温信宏说道。
火妮断然拒绝,“很抱歉!你们请回吧,苗家农庄不卖!”
“火妮——”李文钦一脸的欲言又止。
“请你也不要再说了,李伯父,我是不会卖掉苗家农庄的。”她眼里滑过一抹遭受背叛的受伤。
李文钦满口无奈的叹了口气。“唉,你、你这孩子为什么这么固执呢?把农庄卖掉,对大家都好啊……”
“是啊,苗小姐——”温信宏连忙接口道:“我们公司将会在这里投资超过一百亿的美金,到时将有许多工作机会,当然了,我们总裁有指示,这里的居民将优先录用,这一点我们绝对说到做到,我们总裁辜至美先生是个行事作风都相当谨慎的人,绝对不会食言的,你们可以完全信任我们。”
奔至美——一旁的辜至美整个人震动了一下。
“怎么啦,光宗?身体不舒服啊?”苗大顺关心地问,他就站在辜至美旁边,明显感到他整个人不寻常的震动了一下、
被苗大顺的大嗓门一问,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两个身上。
温信宏也看著那两个乡下人。
“我没事。”辜至美定了定神之后说道。
倏地,温信宏耳朵竖了起来。
咦?奇怪了,这声音好熟悉,怎么好像他们总裁的声音?
他的视线又回到那个说话的年轻男人身上——
哦,认错了。
只是声音像而已,吓他一跳,还以为自己走运了咧,可以领到辜家发出的五千万悬赏奖金哩。
他们总裁已经失踪两个多月了,而且他有够衰的,出事那天刚好是他的大喜之日。
在去迎娶新娘的路上,因为超大豪雨伴随著闪电隆隆,能见度超低,轿车在高速公路上以时速一百的高速打滑,车身翻下公路,同车的司机和秘书都获救了,唯独他到现在还生死末卜。
现在集团由从美国回来参加弟弟婚礼的前任代理总裁辜至酷先生暂时管理,这个化工厂的计划也由他持续推行著,像是坚信总裁一定会回来,辜家的四兄弟执意保留他所有的东西,并且一再提高协寻奖金。
虽然奖金诱人,但没用啊,他们总裁的下落仍旧石沉大海,实在叫人担心他是否已经掉在山林里被什么野兽吃掉了……
“化工厂?”火妮的眼眸从温信宏那张循循善诱的脸上移开,缓缓从魏宗明和李文钦脸上滑过去。“两位,难道你们不知道化工会对自然环境有很大的伤害吗?我不懂,为了什么了不起的利益,你们这样出卖自己的良心?”
“火妮……”李文钦一脸狼狈。
不只他,魏宗明也一样,连温信宏都不自在了起来。
“哎哎!苗小姐,话不能这样说。”吴德海连忙出声打圆场。“你是读过书的人,听说跟李村长的儿子念的是同一所大学是吧?既然这样,你该知道化工厂可以为农村带来多大的繁荣,要不是辜总裁慧眼相中了这里,这个小农村可是一辈子都没有发达的机会哪!你不想发财,也不能阻挡别的村民致富啊!”
“发达?致富?”火妮受伤地哼著,她双眸炯炯然地看著李文钦。“别人的想法我不在乎,李伯父,您呢?您也这么想的吗?您也希望我把地卖给财团,然后看著这里盖起工厂,排放废烟废水吗?』
李文钦为难地看著她,“你就不要固执了,火妮,你都已经努力了两年,有机栽种是没有希望的,你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我浪费时间?”她像被人用铁棒重重打了一下,一股热浪冲进她眼底,她受伤地看著他。“伯父,难道您已经忘了劲哲哥了吗?我这么做是为了谁?您居然说我在浪费时间?”
看她一脸受伤,李文钦急了。“火妮,你不要这样,伯父说错话了,我向你道歉……”
火妮再也克制不住自己了,她发泄般的朝他们大吼,“你们走!全部给我走!一个都不许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