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真的很好玩耶。”范玉宁审视着好友的脸,“上次看到妳还要死不活的,现在又突然容光焕发的不象话。”
好玩?听起来不怎么好玩。
容光焕发?听起来又像是在说她变美。
浩心大眼看着好友,似乎想从她的脸上确定那是赞美还是挖苦。
见她不搭话,范玉宁乐得继续取笑,“变哑巴啦?”
“妳才变哑巴。”
“那干么都不讲话?”
浩心轻哼,“我只是觉得妳不会只讲那几句就算了,所以干脆等妳说完一次回复比较干脆。”
范玉宁开学隔日已经有课,浩心却因为等着加退选而延迟了一个星期才来--所以她有很多话想问。
这阵子她有约过浩心,不过该名少女明显进入热恋期,她的声音总是很高兴,然后也总是说不到五分钟就会冒出“哎,我等一下还有事要出去,不跟妳说了,下次见面再聊”--乍听之下很正常,不过,一样的话听过两三遍之后,不用想也知道其中有怪。
联络方式变成网络实时通讯系统,不过浩心显然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她聊,因为有时候她会突然消失一两个小时,然后才又突然回她的话。
开学日的再次见面,毫无疑问的,她的恋爱进行得很顺利。
神采恢复了,人变得更可爱。
学生餐厅里,两人捧着盘子,挑了靠窗的位置坐下。
窗外是条斜坡走道,斜坡上是男生宿舍,斜坡下是工学院,来来往往多以男生居多,浩心本来就是校园美女,加上这时候神情可喜,经过的男生们莫不多看她几眼,有些甚至就地耍宝,引美女一笑。
“妳现在根本就是『电力增强版』的梁浩心嘛。”
浩心做出一副粉红少女的样子,“因为有爱啊。”语气中,还故意将爱拖得又软又长又嗲。
范玉宁一听,哇的叫出来,“好恶心。”
“恶心是吧,怕恶心就不要故意让我说那些话。”她将汤匙插进盘子里的咖哩饭中,开始搅拌。
范玉宁看着好友,突然间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喂,妳的手怎么光秃秃的?Tiffany呢?”
浩心对该品牌的银饰有着异常的迷恋,她会戴上身的首饰,下管是项链、手环、手炼、戒指,都是同一个品牌,浩心喜欢其高雅大方的设计,所以一旦有新品,她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购入,专柜的货品式样都未必有她房间的玻璃橱柜收藏得那么齐全。
而今天,她却没有跟Tiffany一起出来。
“忘记啦?”
浩心笑笑,“怎么可能忘记。”
在全身镜前挑适合衣服的Tiffany已经是习惯了,那就跟出门要带钥匙一样是下意识的动作,根本不需要提醒。
“人的习惯还真可怕,没发现也就算了,可是一旦发现,突然觉得好奇怪。”范玉宁的手在她的颈子、手腕、手指处点了点,“会去意识到这些地方至少该有一个银色圈圈才对。”
浩心只是笑。
“终于腻啦?”
“才不是。”她还是很喜欢Tiffany,还是非Tiffany的银饰不戴,“我不想给徐衡压力。”
她跟徐衡是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她知道他在顾忌些什么,所以,她尽量去避免一些会提醒他两人物质生活差距的事情。
例如--
以前,杨致凯追她的时候,谢明姝曾经笑他,“千金小姐你养得起吗?你一个月薪水有没有办法买她两双鞋子?”
当时她脚上总是穿著ManoloBlahnik。
因为喜欢影集“城市”,所以去买了网友口中的凯莉鞋。
虽然她并不是刻意穿ManoloBlahnik,但是却也知道,那的确不是一般上班族可以负担的范围。
Buberry的春夏新衫、LV的包包……
这些东西对于领全薪的杨致凯来说部属于负担困难了,何况,徐衡算是半学习,薪水只是象征性的给予,他主要的生活费来自那笔奖学金。
一向温和的徐衡在骨子里有着大男人的潜藏因子,那就是--绝对不可以让女朋友出钱。
但正因为如此,浩心不想给他压力。
再也不开车出门,再也不戴那些美致的专柜饰品,虽然不会故意去买夜市的鞋子穿,但是例行性的“添购当季新衣”之类的必备工作已然取消,以前被她嫌弃太丑的社团衣服偶尔也会派上用场。
“我哥以前都糗我说不穿上万的鞋子脚就会过敏。”浩心笑笑,看着自己的球鞋,“现在看看,好象也还好嘛。”
“爱情的力量真伟大。”
“嗯。”
“奇迹。”
浩心跟着喊了一声,“没错。”
范玉宁举起免洗杯,“敬奇迹。”
两个免洗杯在空中轻轻的撞了一下,然后放下,两人妳看我,我看妳的,浩心终于忍俊不住笑了出来。
“好蠢。”浩心说。
“那妳还笑。”
“就是蠢才好笑啊。”
“哎,浩心。”范玉宁见两人笑开,顺势问了早就存在心中的问题,“妳到底是喜欢他哪里啊?”
浩心的条件之佳,其实不需要去倒追谁啊。
她知道浩心之前受了凉,看了一个多星期的医生,而原因居然是在雨夜跑去徐衡家附近,理由是很浪漫的“想看他一眼”。
“喜欢他哪里啊?”她想了想,然后笑了,“老实说,这也是我的疑问耶。”
“不会吧?”
“真的啊,我完全不知道原因,也理不出头绪,我只是觉得很喜欢跟他在一起而已。”
“妳还真是勇气惊人。”
勇气惊人?大概吧。
浩心记得之前在网络上看文章,看到一句话说“爱情不需要原因,只需要勇气”,当下便觉得果然如此没错,她对徐衡完完全全找不到原因,但是确有着多到用不完的勇气。
那些改变一点也不勉强。
她只觉得很快乐。
“那妳那天早上才回去,妳哥跟妳爸都没念妳啊?”
“没啊。”
“不会吧,以前妳十点没到家,电话不就响了吗?”
“我哥那天原本要回家,可是他女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他说家里停电,他马上把车子掉头,去女朋友家陪她,我爸去应酬,在酒店喝醉了,结果也没回来。”
范玉宁哇的一声,“妳运气会不会太好了啊?”
“我也这么觉得。”
那天早上,徐衡说要送她回去,她说不要,老爸跟哥哥看到有男人送她回家,会一起抓狂的。
她原本已经想好一套说词,可是一推开家门,发现谁也不在,刚好又累了,换了衣服索性躺回床上睡。
睡到中午,梁浩远回来了。
再晚一点,梁楠源也回来了。
当两个男人发现对方昨晚都不在的时候,都对被他们留在家的她生起了深深的愧疚。
扮哥很抱歉的说,他以为老爸会在家,所以才想说去陪家里停电的女朋友。
老爸也很抱歉的说,想说儿子在,所以才会喝得那么醉。
浩心也不敢说其实自己在徐衡那里过夜,笑笑说,反正她睡熟了,对风雨没什么感觉。
后来她全面陷入热恋的时候,家里两个男人完全没有发现。
知道她出去的次数变多了,但又没见她特别打扮,所以也没有怀疑,都想说,反正是暑假,随便她去玩。
“这就是一天到晚都往外跑的好处。”浩心笑笑,“在他们的观念里,女儿开始打扮得漂亮才需要注意,可是没想到我会改走平民风。”
“如果他们知道了呢?”
“不会怎么样啦,最多就是泼泼我冷水而已。”她正欲再说,看到从门口进来的人影后,笑了,“陈逢与来了。”
听到陈逢与的名字,范玉宁啊的一声,连忙站起,“顾着跟妳讲话,我都忘了跟他约了要去看电影。”
以前,浩心常会埋怨好友有异性没人性,但是她现在知道了,那才是自然的,如果现在徐衡跟范玉宁站在一起让她选一个陪,那绝对是徐衡,完全不用挣扎,就算范玉宁说她重色轻友,自己也还是会毫不犹豫的弃她而去。
浩心点点头,“去吧、去吧。”
“那回头见啦。”
看着陈逢与跟范玉宁亲亲热热离去的背影,她突然也涌起想见徐衡的念头。
好想见他喔……
不过下午还有两堂课……忍耐。
原来淡水真的很美哪!
苞徐衡手握着手,浩心笑咪咪的跟着人潮挤来挤去。
以前如果有男孩子敢约她来淡水,她一定马上给冷眼,然后问:“除了淡水看夕阳,阳明山看星星之外,能不能想点新的?”
但是现在跟徐衡一起,她只觉得淡水好美、好浪漫,那些她高中时就听过的笑话从他口中说出来,还是可以让她笑到不行。
在饭店吃饭很悠闲,可是吃快餐也不坏。
人也不能老是吃贵的东西,肚子会被惯坏,所以啊,趁她才二十几岁开始平衡也不错啊!
“笑什么。”徐衡带笑的声音从身侧传来,“这么高兴?”
“我?”
“当然是妳。”他一脸好笑,“不然我在跟谁说话?”
他从刚刚就注意到了,小妮子不知道在开心什么,双眼晶亮,薄唇微微向上扬……
“我只是觉得能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很棒。”浩心将手中的红豆烤麻糬向他的嘴巴伸去,“要不要吃吃看?很好吃喔。”
他其实并不喜欢甜食,可是她的笑脸自有一股魔力。
徐衡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
甜甜的……
“今天不用上课吗?”他可没忘记她还是学生。
“不用。”她很庆幸自己前三年是这样的用功,所以学分已经足够,升上大四后轻松非常,加上排课顺利,她一周只要去学校三天。
两人坐在河堤边,九月黄昏的风已经不再像夏天那般燠热,微微的风中有着河水的味道。
她紧挨着他,发丝落在他的颈间,有点痒。
隐隐约约,还闻得到苹果洗发精的味道。
“埃及有没有地方能这样看夕阳?”
“亚斯文的夕阳很漂亮。”
徐衡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很柔和,浩心知道,他的父母亲就住在亚斯文,“怎么漂亮?”
“河水很干净,夕阳大大的,黄昏时分开船上河,可以看到全世界最漂亮的夕阳。”
“然后呢?”她喜欢听他讲关于埃及的一切。
因为那是他生长的地方,对他来说,埃及才是真正的故乡吧,所以,她想多了解那里一些,那感觉会更接近他一点。
他的故事很多,总也说不完。
罢开始,徐衡并不是那么有把握浩心是真的喜欢听,后来,他发现,她的的确确把他说的话都记在心里,有时他们甚至可以进行对话,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他们都在那里住饼。
这个小女生……
那个雨夜里,他或许是有一点冲动,但是渐渐的,他似乎被感动了。
看到她这样努力想走进他的生活--虽然一样是黑发黄肤,但由于生长环境差异,他们之间其实有着许多的不同。
浩心很努力的配合他的饮食习惯,很努力配合他的生活作息。
在伊斯兰世界长大的他对太暴露的衣服很感冒,所以即使是在盛夏,她都穿著七分袖,第一次见面时那种短短薄薄的纱裙已不复见,改成长裤,亮晶晶的饰品也从她身上消失,从时尚美女变成普通女孩子。
然后,只在他一个人面前性感。
问她会不会委屈,她说不会。
“因为我很喜欢你喔。”
虽然有点孩子气,但表情却是真诚的。
“我有什么好喜欢的。”
比起有点大男人,有点不解风情的他,那种一样出身名门,一样在这个城市长大的年轻男子不是更合适她吗?
浩心闻言,笑咪咪的回答,“不知道。”
“这么盲目?”
“现在不知道又不要紧,反正总会明白的。”她微微一笑,“等我以后找到原因,就马上告诉你。”
当时,她是很自然就说出口,但是,徐衡却记住了。
以后--
他知道她是认真的,也从来不去怀疑这点,只是当听到她这样不经意的把现在延伸,心中还是觉得很感动。
她是台北长大的孩子,淡水这个地方只怕已经来到不要来了,可是当她发现他在研究淡水的资料,并且知道那将来可能会应用到他的工作上时,便自告奋勇的要陪他一起来。
“你认识的人里面绝对没有人比我更熟淡水了……小江?你跟小江来只会被他拉去大吃大喝一顿,然后拿着烤鱿鱼边吃边回家……我哥?我哥不跟男生单独出来……郭叔?他才不会来淡水,为什么?因为他的初恋就是在淡水河边结束的啊,他到现在还在伤心,而且不知道那个女生当初为什么要跟他分手,你不要看他一副工作狂的样子,其实他很感性,会触景伤情。”
所以,虽然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是,陪他来的人却是她。
淡水很热闹,可是她没吵着要去哪,很安分的当了半日向导,他对红毛城很感兴趣,她便跟他说起背景故事。
一直到近晚,两人才又回到淡水河边。
晚风沁凉,浩心洗发精的味道香香的。
“哎,我问你喔。”她转过头对他笑,“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的时候,你不是把外套借给我吗?后来到我们再次碰面之前,你有没有想起过我?”
“有。”
她双眼一亮,“真的?”
“不过我想的是那件外套。”
啊?外套?
“我后来才想起来,那件外套是高中毕业的礼物,虽然很旧,不过因为有纪念性,那时想到可能拿不回来,还觉得有点可惜。”
不、不是吧……居然想的是外套……
“所以你后来看到我露出高兴的样子是因为……”居然输给一件旧衣服?
徐衡看到她一副大受打击的样子,忍不住好笑,“这种事情重要吗?”
“当然重要,那是……是……”她都没跟他说,她后来跑进去咖啡馆问小弟说,那首歌叫什么名字,还很浪漫的去唱片行找了那张CD。
哎……真是的。
虽然老早知道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完全不平衡,可也没想到差距会这么大。
不过好象也没办法,一开始就是她倒追他的啊,跑去报社大楼的外面等,跑去他住的公寓楼梯等,大风雨夜照样出门,就算有小小的摩擦,也是她先屈服,因为他能忍,她却不能忍。
她知道他们之间不似其它情侣,甚至可以说有点怪怪的,但是,她宁愿这样怪下去,也要跟他在一起。
她的少女情怀,他的纪念外套,这……哎……
抬起头,扮了一个鬼脸,“你要记得今天讲的话。”
“怎么了?突然要狠?”
“才不是呢,我发誓--”浩心将尾音拖得长长的,“总有一天,你会爱我比我爱你还多,总有一天,你为我改变的会比我为你改变得还要多,总有一天,是你对我的不舍比我对你的不舍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