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阳光很好。
石硕臣把方玺媛借她的手提电脑搬到客厅,坐在那没有造型但却很舒适的沙发里收信,顺便打开MSN。
一长串的名单中,小科、史瑞克跟爱丽的状态都显示在在线,才登入,马上被抓进聊天室。
“好无情喔。”爱丽送来一个哭脸,“回台湾快十天了才跟我们联络。”
“爱丽注意,不是他敲我们的,是我们拉他的。”
“无情人,负心汉。”
石硕臣还来不及回,三人就各丢了三串字,都是在说他不够朋友。
“大哥大姊们,我刚回台湾要调时差啊,你们该不会忘记了我上次到费城参加学生研讨会的时候有多痛苦吧。”他对时差真的没辙,别人一杯咖啡可以搞定的状况,他要花上两天在床上卷。
“调时差不用这么久吧?人家很想你耶。”爱丽一副很哀怨的样子。
“总得去看看我姊姊,然后去看看我爸妈吧?高中同学,国中同学,吃个饭,联络一下,重点是,我的计算机三天前摔坏了。”
原本一径说他没良心的三个人,一下子静默了。
对于计算机系所的学生来说,计算机就是命,这一摔,一定很肉痛。
大概过了一分钟,小科才说:“那怎么办?”
“我问了一下,那种零件台湾没有,要调货,可等到他调到的时候,我大概人已经回到西雅图了。”想到那店员的样子,石硕臣自己也觉得好笑,“太耗时,当然就不可能等了。”
还好他们这群学生对于资料不见都有惨痛经验,存的时候必定是硬盘跟随身碟两份,所以他现在才可以靠着随身碟继续工作。
“你现在在网咖?”
“我用朋友的计算机。”
“就是你姊的那个朋友?”
不想解释他的暂居住处从乔霓变成方玺媛的离奇过程,他只约略回答,“对,她白天要上班,所以可以借我继续编程序。”
“喔喔喔喔。”史瑞克发出了一串无意义的叫声,“讲一下,你的姊姊房东长得怎么样?”
“很漂亮。”
爱丽冒出一句,“你也说过我漂亮啊。”
“喔,那她跟妳不一样,她有内涵。”
史瑞克与小科不约而同的送出“哈哈哈”,爱丽则是加大字体送过来,“石硕臣,你皮在痒。”
史瑞克显然很乐,“比尔那叫实话实说,不叫过分。”
石硕臣笑了出来。“比尔”这称呼,虽然不过才十天,但感觉还真怀念,在台湾没人叫他比尔这个跟计算机有关的绰号。
后来,史瑞克的女友电话来,他很自然的重色轻友闪人,爱丽说该出门了,原本四人的聊天,剩下他跟小科。
“喂,你毕业后,要继续念,还走回台湾?”
“继续念。”石硕臣毫不犹豫,“我想拿博士,我跟两家计算机公司谈过,如果我能签五年合约,他们可以提供我攻读博士时的奖学金,两家的环境都不错,所以我还在想。”
“还奖学金咧,你这个无敌打工王不是已经有二十几万了?折台币多少?啊,也不少了吧?”
“是不少,可不能让我姊姊知道。”
小科大惊,“还不能让妳姊知道啊?”
自己跟石硕臣认识好几年了,老实说,很少看到像他这么聪明会赚钱的学生。他看电话簿找公司,然后自动上门推销将数据计算机化的好处,他的口才灵辩,说动率大概有一半以上。
店家同意,价钱也谈好,他就开始输入跟整理,依照数据大小收费。
大三的时候,他开始编纂管理程序,虽然需要量不是那么大,但是,报酬率比较高,他又跟那些喜欢炫耀的学生不同,始终走平民路线,努力赚,不乱花,七、八年下来,居然也让他存了二十多万美金。
已经可以买房子了,可他还是每天走路上下课。
“我怕她知道我独立后,会产生失落感啊,毕竟,我们只有两姊弟,我的需要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生活动力,在轻松跟负荷之间,我想,她会比较希望自己是后者。”
“但你如果跟她讲的话,她就不用那么辛苦啦。”
“所以,我才想到用奖学金这个办法。我姊是有点粗线条,但不是笨蛋,合不合理,她会判断,』石硕臣说出自己的想法,“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减轻她的负担,一方面我也还是依赖着她。”
小科送过来一个苦笑,“弟弟真辛苦。”
“辛苦的是她……我希望她快点谈恋爱。”
“这样就比较不会管你了。”
“这样对她比较好,人本来就有爱跟被爱的需求,她是因为自己的好朋友跟男朋友曾经背着她在一起,怕到了,所以一直不敢谈恋爱,可是她这样一个人,真的让人担心。”
“你们这叫姊弟?根本是兄妹吧?”
“我们也才差两岁。”
“那群姊姊妹妹们都是这样吗?”
“一个准备结婚,一个五岁那年就被定下来,剩下是我姊跟玺媛姊--就是收留我的那个人。”
“你说很漂亮的嘛。”
“漂亮……长得像中岛美嘉,啊,这边刚好有照片,给你看一下。”
显示图片一换上了玺媛的照片,小科脑袋就已一阵的空白。
石硕臣可以想象他的惊讶。中岛美嘉是小科的女神,他一定无法想象,自己的朋友跟有一张女神脸的人住在一起。
久久,小科总算活过来,“女神现在没有男朋友?”
“跟我姊姊一样,初恋受创后,就再也不接受追求。”
“那你该不会……她这么漂亮……你又说她聪明有脑袋……”
看到小科明显是冲击后的词不达意,石硕臣微觉好笑,“我再三个星期就回西雅图了,接着还要拿博士,然后想在那里工作,你觉得,我有可能会去追这个成熟版的中岛美嘉吗?天天见面都可能会变心,何况是距离这么遥远,既然喜欢的话,我就是要在一起才算。”
“你这样讲,那就是喜欢了嘛。”
“我是喜欢啊,成熟中带着小女生的天真,是男人都没有办法招架,尤其是有时候她想装作坚强,可是眼睛中却流露出无助的时候,那比性感美女对你抛媚眼还吸引人。”
“你这个假同性恋,我恨你。”
石硕臣哈哈大笑,“你是爱我不成才恨我吧。”
“我要跟她拆穿你的假面具……”
“我不会让你有机会的,啊,不跟你说了,我要出门了。”
墙上的时钟快要走向五点,今天方玺媛上的是早班,他想去接她,可能去街上走走,或者,再去看场电影。
喜欢是喜欢,可是他没有想对方玺媛做什么,尴尬的友谊与长距离的恋爱都不是他想要的。
喜欢,就珍惜相处时间,对她好一点,多关心她一点。
目前为止,他是这样想的。
随着下班人潮,店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六点的时候,根据过往经验,客人人数会到达最高点。不过这与方玺媛无关,因为今天她上早班。
现在时间是五点半,再三十分钟,她就下班了。
明欢拉肚子,所以今天整个白天都只有她跟小杰顾店,两人做三个人的事情,饶是已经从事服务业许久,但毕竟还是累。
她现在只期待宜倩赶快来接班,然后她要回家泡澡,再看“背叛爱情”。
小杰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阿格丽希的巴哈,华丽的曲子,跟走着蓝白风格的“冰蓝海豚”实在有点不配,想要他换掉,可是一整天累下来,连开口都懒。
叮啷,门把上的风铃响起。
她正在等机器将咖啡吐出来,小杰拿了菜单走了出去。
“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温牛女乃。”乔霓的声音。
方玺媛微微一笑。乔霓以前又是酒又是咖啡的,在怀了宝宝之后,只喝牛女乃、果汁,上次她们去猫空,她就在那块“禁带外食”的牌子旁边,跟服务生多要了个碗,然后大剌剌的把装在保温壶中孕妇食补汤倒出来喝。
服务生傻眼是傻眼,但在看到保温壶上印有“王妈妈坐月子食补中心”的字样后,却也不敢说什么。
恋爱的力量很伟大。
虽然乔霓老说沈亮宇丑,可是他却有办法把这只纸老虎收得服帖,让她心甘情愿放下事业上的一切,在家专心待产,对她们这几个大学起就认识的朋友来说,真的是从来未见。
方玺媛其实是很羡慕的。
能够喜欢上一个人,然后也被一个人喜欢,最重要的是,自己愿意为那个人放弃一些东西。
不是被逼迫,是放弃得很喜悦。
乔霓的事业心一直很重,进入银行后也拚了命的要往上爬,可是,因为沈亮宇疼她,她什么都不要了。
没有当成她一直以来想争取的客服部经理,可是现在的她却比以前看起来更幸福、更快乐……
咖啡机停止了运作。
方玺媛将黄色的杯子放入杯盘,送到了七号桌的客人面前。
转过咖啡厅的门型弯,正准备去跟乔霓说一下话,意外的,跟她坐在一起的人不是品曦,也不是湛蘅,而是……而是……
乔霓跟她招了招手,然后,那人也转过头来,还是一样好看的眉眼。
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叫他的旧名“浅井奏”,还是叫他那个大红大紫的艺名“莫斯”比较好。
不想面对,但是,二十七岁了,难道要像小孩子那样躲开吗?他是沈亮宇的好朋友,而她与乔霓的友谊也会持续,躲,又能躲到什么时候?
犹疑之间,乔霓已经先走了过来。
“我有打电话给妳,不过妳一次在忙,一次在点货,所以……”她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妳如果不想跟莫斯讲话,我就带他走。”
“没关系。”
“哎呦,玺媛……”
“真的没关系。”方玺媛定定的说,“其实,自从他上次来店里之后,陆陆续续都有打电话来这里,那时他就一直讲,等他从香港回来,希望能跟我吃顿饭,所以……不要紧。”
“真的?”
“等宜倩来我就下班,她应该快来了。”方玺媛看了一下时钟,又安抚的模了模乔霓的手臂,“我没有生气,该来的就是会来,早点说开也好,省得大家都有种好像什么事情没做完的感觉。”
“那就好。”乔霓艳丽的五官明显的松了口气,“他今天中午一直从香港拨电话,因为他明天又要去美国了,只有今天晚上有时间……妳不生我的气就好了。”
随着玺媛的一笑,她心中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她很担心她们的友谊会因为那个公子受损。
莫斯是沈亮宇在台湾唯一的朋友,她是沈亮宇未来的老婆,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初莫斯之所以会来“冰蓝海豚”,并不是偶然,而是受到沈亮宇的托付,来找当时被银行开除,暂时在这里打工的自己--基于这段说也说不清的奇怪原因,她好像没有办法置身事外。
“那我走了,你们好好谈。”
“小心下楼。”
“会啦。”乔霓走了几步,又回头叮咛说:“如果妳晚上心情不好要人陪,我醒着,多晚都醒着。”
面对她这样的心意,方玺媛笑了,伸出手抱了抱她,“妳啊,早早上床睡吧,储备体力,好准备生宝宝。”
“可是……”
“妳好啰唆。”方玺媛笑着婉拒,“我有品曦,还有湛蘅,至于妳,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然我怕妳太累,生出来的孩子会变丑。”
“那……那我走了喔。”
“快走啦。”
乔霓走后五分钟,宜倩就来了。
方玺媛月兑下绣着海豚跃水画面的粉色围群,朝角落那张桌子走去。
短短的距离,但是,感觉好艰难。
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在刚刚乔霓坐过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面对面,她可以很容易看到他的脸,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她很熟悉的模样。
很久以前,他叫浅井奏,跟她一样是东京华桥学校的学生,谈了三年她以为会天长地久的恋爱。
后来他不见了。
留了信说想回台湾闯一闯,然后说会永远爱她。
问了华侨学校的朋友她才知道,他早就有打算回台湾,所有的人都听他说过,就是她没有,在他准备把将来延展到台湾的时候,她像个傻瓜一样,在东京想着他们的未来。
未来并没有实现,她因为父亲结束生意的关系,举家又迁回台湾,然后在中文补习班认识了当时在那里打工的湛蘅。
接着考大学,过着自己的生活,准备毕业的那个夏天,她突然在报纸的娱乐版上看到他的照片。
如果用很乡土的话来讲,就是当了明星。
那个跟她谈了三年恋爱,后来不声不响离开的人,因为中日混血的特点,让他在一波的偶像潮中受到了注目,报纸上的他不叫浅井奏,赶上明星有英文名字的潮流,他现在叫莫斯。
走红得很快,她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原本以为,他们之间是不会再见了,没想到,这世界上真的有巧合这回事……好久不见,两人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后来,还是他打破沉默。
“玺媛。”他唤她,声音一如当年。
“嗯?”
“我……今天才回来。”
“我知道,刚刚乔霓说了。”
“我问了乔霓,她说……说妳们认识好几年,妳回台湾了,为什么不找我?我没有换电话。”
那样急于解释跟要解释的脸孔,说不心动是骗人的,毕竟,那是她这生唯一一次付出的感情。
可是除了爱之外,好像又掺杂了一点别的因素。
“找到了你,然后呢?”
“我一直很想见妳。”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想不想见你?”
很简单的问题,莫斯却答不出来。
那时是他要走的,当时觉得自己很潇洒,但现在回头看,只觉得愚蠢而幼稚,他一定伤得玺媛很深。
她是这样相信他,他却选择了最差的方式跟她告别。
一年一年,他交了很多女朋友,感情生活越是灿烂,他越是想念不忍池樱花树下的那抹微笑。
很淡很淡,但却是用尽灵魂的真诚。
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在迷恋着过去什么,想回头寻人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给她的关心不多。她努力打进他的生活圈,他却不认识任何一个她的朋友,当熟悉的号码变成空号之后,他与她之间,找不到任何交集。
时间,美化了想念。
想见她。
然后就在这样的催化之下,他们真的在台北的一隅见到了,虽然隔天就因为既定行程的工作到了香港,但是心思一直留在台湾。
他一有空就打电话到店里给她,但总因为她的忙碌而匆匆挂断,让今天刚下飞机的他,再也无法忍耐的找了乔霓陪同他来……
“奏……我承认我想见你,但那是以前,不是现在。”方玺媛看着他,双眼一片明澈,“老实说,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各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各自遇到了那么多的人,我不认为我们对彼此还有爱的存在。”
“乔霓说……妳一直都是一个人……”
“嗯,不过,我一个人并不等于我还爱你,如果你对我还有一点了解,就会知道,比起一个人的寂寞,我更怕两个人的孤单,不适合的话,不需要勉强,我并不是在推拒,我只是在等待。”
一口气说完,流畅得连方玺媛自己都有点惊讶。
她一直以为自己还没有准备好,但事实证明,她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得很流畅,也相信他绝对看不出破绽。
二十七岁的她,已经足以撑起完美的伪装。
她不会再让任何一个人看到她内心世界,就算千疮百孔,她也会微笑着说,我很好。
很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