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假装不是很在乎 第一章

渥太华丽都运河

天寒地冻的加拿大首府渥太华,光是这大雪纷飞的日子有时竟会长达六个月之久,所有的巷弄街道,不论是羊肠小径或是堂皇街道皆被积雪侵占而变窄小。

薛佛穿着一袭羽毛大衣戴着暖帽,双手插入口袋,有些困难地行走于零下二十度的酷寒之中。蛰伏于有暖炉的公寓里,深居简出地待了一个多礼拜,实在是闷极了,再不出来活动筋骨,恐有生病之虞。

她现在站的位置是人潮汹涌的丽都运河河道边的肉桂甜烧饼屋前,刚享受完一杯热可可和一份美味的肉桂甜烧饼,口颊尚留香。随口呼出了一口气,热气吹成了一阵轻烟,这里真的是一个“冰”字不足以形容。

每年在冬季快来临前,当地政府即会先将丽都运河的水泄到只有一尺左右深;等到寒冬莅临之际,河水冻结,长达七点八公里的运河区,即形成一处天然的溜冰场。

薛佛仍驻足在丽都运河,主要是想观赏这首度于北美举行的冰上马球竞技。

今天与会的选手有来自美国、阿根廷、英国的冰上马球好手,骑着穿钉鞋式马蹄铁的马,以时速三十英里以上的速度,竞逐着直径四寸的球,驰骋于七百尺长的赛场。瞬间让冰封的城市丛林为之生动起来。

美丽的薛佛,深深为此紧张热烈的竞赛气氛所吸引,忍不住蹦掌,为今日的参赛选手加油。

若是你以为参赛的选手里有她的好友知交,那可是猜错了哦。因为她的热情全是出自于她自然的天性。她真的是太寂寞了,才会一个人站在丽都运河旁为那些陌生的马球选手当啦啦队。

热闹之后,她又一个人循着原路回下榻之处。

凯,是她的未婚夫,在渥太华的市政府都市计划中心任职,要不是他爱极了渥太华,说什么她也不会考虑婚后搬到这将近半年都冰封在寒冬之下的冰之城。

就是因为他爱渥太华,而她爱凯,所以她决定让步,由她来试着适应渥城的严寒。在结婚之前,薛佛暂居好友珠儿的公寓,并非她过于保守,而是——以她对凯的了解,适当的距离和婚前的矜持,是十分必要的,就是因为她的坚持,愈发让凯想早目娶得薛美人归。

珠儿是薛佛高中死党,高中毕业后,薛佛选择留在中国念大学;珠儿则在毕业典礼的隔日即飞加国,为追寻她的理想而来,先是在温哥华念完室内设计,后又选择渥太华落脚。

今早见珠儿上班前清车道,刮除车上硬冰,薛佛蹙眉问她:“辛苦至极,为何仍爱极此处?”

珠儿笑而不答。恐怕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吧!

咦?凯的车怎会也停在车道上?拾级而上的薛佛不解地想着,看了看腕表,六点二十分,珠儿今晚有个教会团契,凯也知道她要去看冰上马球赛,他在没人替他开门的情况下,不是要做门外傻瓜吗?

可惜,有人不同意这个论调……

她以为凯会在门口痴等;她以为家里应该空无一人,但老天却总不从人愿。

才开了门,迎接她的却是一幅晴天霹雳的景象。

凯正和她的好友珠儿,狂野地在她送给珠儿的阿拉伯地毡上疯了似的。

她的心在那一刻碎成窗外纷飞的雪花。

这——才是珠儿神秘一笑的答案。

***

回中国的飞机上。

素净的一张脸,戴着墨镜,万念俱灰的薛佛心已死地搭上了返国的班机。

自从开了那扇丑恶的之门后,她几乎是以泪洗面地度过后来的数天。

一箩筐的解释。

一串串珠儿的眼泪。

但她就是无法、无法、无法原谅。

你可曾心碎过?如果你曾,哪怕是只有几个小时,那么你一定也能够了解此刻薛佛心头的至痛。她现在已瘦得只剩下一缕芳魂。

机上的空中小姐又来把薛佛未启动的餐饮撤离。

薛佛想到早先在中国时为自己求的签诗,还真透露了几许玄机。诗云:姻缘之事莫强求,该走的会走;该来的才能来。莫非凯——就是该走的缘?

下了飞机,她像行尸走肉地走着,无人接机,因为她谁也没通知。她站在机场外车道旁,正准备拦计程车回T市。

突然——

“薛佛,薛佛,在这里啦,对!对!就是我……”

谁呢?是她,单恋恋。

单恋恋趋向前,奔到薛佛的跟前。

“这么巧?”薛佛透着黑墨镜喃喃地问。

“是啊,我来接我老板的,结果三分钟前公司临时通知说老板改搭后天的飞机回来。这样好了,反正我也没别的事,你搭我便车吧,我们好久没长舌一番了。”恋恋边提着薛佛的行李箱,边领着薛佛往她的公司车——酒红色克莱斯勒走去。

车阵中。

静默的薛佛和快乐的画眉鸟——恋恋几乎是对比强烈的蓝与红。

说了十分钟笑话的恋恋,终于发现了薛佛的不对劲。

“怎么哕?记得你是开开心心地到渥太华结婚去的。”恋恋举起右手,摘去薛佛的墨镜,想看她的表情。然而,看到的是肿得像桃子一般的双眼,昔日一翦秋水已不复见。

恋恋这一惊非同小可,立刻追问好友事情原委。

原来只想把痛苦尘封的薛佛,禁不起恋恋的逼问,只得把来龙去脉略为细述一番。

“天啊!方凯和珠儿?怎么会这样?若他们早已勾搭在一起了,方凯又为何费尽心思向你求婚呢?他干脆直截了当说要娶珠儿不就天下太平了吗?也不用把你千里迢迢骗到渥太华来个捉奸在床。”恋恋想不透这一团谜。

薛佛戴回了墨镜,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说:“珠儿前年开刀拿掉了子宫,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而凯是独生子。”

“就因为方凯是独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他想先娶了你之后,然后让你为方家留后,再想办法逼你离婚,他再名正言顺地娶李珠儿哕?”聪明的单恋恋,立刻跳跃式思考,把整个事件想了一遍。

心里被扎了一下的薛佛,不自然地换了个姿势,清了清喉咙后说:“是我自己太天真了,天真到以为自己有足够的吸引力让千里之外的情郎心系在我身上,没有料到,这一切都敌不过近水楼台的红粉知己。”她自我调侃地吸了一口气,苦苦地一笑。

“好在你只是失了心,没有失了身又失了财。”实际的恋恋,不愧是商界才女,“对了,还是回你姨妈家住吗?”

姨妈家?不!不能回姨妈家,古道热肠的姨妈少不了会通告众亲友这则遭人戏耍的大新闻,因此薛佛摇头对恋恋说:“等我先向正要启程赴渥太华参加婚礼的爸妈解释之后,再让姨妈知道较妥当。”

“你的意思是说,你爸妈现在正兴致勃勃地将从美国到渥太华参加你和方凯的婚礼?”恋恋侧头问。

薛佛无奈地点点头。

恋恋拍了拍额头夸张地摇头叹气,“好惨。”

“更惨的是,我现在除了无恒产之外,连工作也得重新找。都怪我自己,对一切都太有把握了,卖了房子,辞了工作,现在必须从零开始。”薛佛由此学到教训,以后凡事要为自己留后路。

恋恋转动慧黠的双眼,眯着眼睛试探地问:“住的地方我可以替你申请公司员工宿舍。”

“我不是贵公司员工,并不符合住宿规定吧?”薛佛问。

“如果你愿意考虑我的提议的话,你将立刻成为公司的一员。”恋恋故意卖了个关子。

“什么提议?”

“我的老板秦学平先生,有个国色天香的女朋友,这个女朋友有个老情人,刚由英国回来。”

“然后呢?”薛佛屏息静听。

“秦先生希望找一位和唐又诗足以媲美的女子绊住那位英国回来的翩翩佳公子。”恋恋说到这里即打住,等着薛佛问问题。

“唐又诗?”薛佛轻问。

“秦先生的女朋友。将要论及婚嫁。”恋恋解释道。

“既是要论及婚嫁了,又为何担心那位英国绅士呢?”薛佛不解地问。

“我也不是很清楚,或许他怕节外生枝吧。上星期送他到机场时他问我可有合适的女性朋友可以帮他这个忙,刚才我突然灵光一现,最适当的人选不就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吗?”恋恋热心地朝薛佛猛点头。

“恋恋,你也知道我的性格,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为了五斗米折这种腰的,何况我现在是一点心情也没有。”薛佛意兴阑珊地说。

“我知道你的心情很不好,可就是情绪低落才要找些事来做做,才能分散注意力呀,总不能成日愁云惨雾的吧,何况这是做善事,就算是帮我老板一个忙嘛。”恋恋放软语气哀求道。

“奇了,你对你老板可真忠心,在这件事上你又扮演什么角色呢?”她好奇地问。

“本来我是想毛遂自荐的,可惜又诗认得我,不然我也不用拜托你哕,或许你会很不以为然,偏偏唐又诗是我未来的大姐,我当然巴不得我的老板能顺利娶妻成功。”恋恋满怀期盼至极。

“你是说……禹诗是那位小姐的胞弟。”

恋恋点头后说:“嗯!如假包换。而且我和禹诗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媒人恰巧是秦先生。

“所以你想还秦先生人情?”她瞅着恋恋猜测道。

“有什么办法,人情债最难还了,而秦先生既然开口向我要这个人情了,我岂有不还的道理。”恋恋沮丧得很。

“听你形容的秦先生,应该也是人中之龙才是,就算是唐又诗的老情人又有何惧呢?”她真是不懂有钱人的爱情把戏。

“问题是他不是普通的老情人,范拓芜……就是那位老情人,如果说秦先生是人中之龙的话,那么那位范先生可以称得上是龙王了,总之不是泛泛之辈就是。”恋恋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形容那些奇人异士。

“你见过啊?”薛佛不以为然。

“呃!见过一次,见了面之后我还在奇怪,又诗怎会放掉这么一号人物呢?虽然秦学平也是上上之选啦,不过,既有缘相识,何忍错过?”恋恋以诗下注。

“唉!爱情之事非旁人可以窥全貌的。”薛佛又开始感叹了。想起她那负心的方凯。

“或许吧……你会帮秦学平这个忙吗?如果你见死不救的话,那么世间将会多了一个为情伤心的人。”恋恋可怜兮兮地说。

“我真的不能帮秦先生做这件小人的勾当。”她坚持婉拒,这无关原则而是她讨厌一切虚假的爱,她已经身受其害了,怎可害人受同样的苦呢!

***

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她还是认识了范拓芜。

那天,薛佛因为心情仍处于谷底,一个人在街头走着,漫无目的地钻进了一家名为高地的PUB。

选了一隅坐下,叫了杯熏黑、色浓的液体——苏格兰威士忌,细细浅酌,细细品味她的愁绪。

舞池里三三两两的情侣贴着跳着慢舞,因为她是一个人,而且喝着苏格兰威士忌,所以难免引来PUB里陌生男人暧昧的眼光流转,光是她坐下来到现在,已有三位自以为潇洒的采花“雅”贼,借着各种理由前来搭讪,可惜得到的不是白眼就是冷酷的笑。

薛佛酒量并不好,点了这杯苦涩的威士忌。她只用唇瓣细薄地轻挲,并未直接人喉灼烧自己的胃。

棒桌的客人是一对十分相称的组合,典型的俊男美女,她斜着眼尾的余光打量他们,两人似是有事沟通,想来方凯和珠儿也是这么登对,她才是介入其中的不速之客。

突然——有个熟悉的名字闪入她的耳膜。

“拓芜,只要你现在向我求婚,我一定立刻离开学平,解除婚约。”女方用一种诱惑人的语调轻吐话语。

拓芜和又诗?

“你应该要嫁给他的,只有他,才能给你幸福。”男的说。

“不!我相信你也能给我幸福,只要你愿意。”女方仍不死心地说。

“我们之间的爱情早已远去,如何能给你幸福?”男的淡漠地说。

“不!我不相信,你一定是骗我的对不对?你想让我死心。”女方压根不信拓芜的话。

那名男子啜了一口杯中物,似有深意地看着女郎,轻轻地说:“又诗,其实你一直是个十分幸运的女人,总是会碰到喜欢宠爱女人的男人,而秦学平可称得上是个中翘楚,你应该可以满足了。”

“是吗?我总是碰到宠溺女人的男人?我一直不认为你懂得怜香惜玉。”女郎苦涩地笑说。

“我不是不懂得怜香惜玉,而是——我从不痴情,痴情的人太可怕了,我的不痴情,所以能得到自身的清明?”男的又说。

“我是多么希望你能够不要这么理智,这么冷静。难道从未有任何女人打动过你吗?你的那些夜总会女神……”女郎仍不死心地追问。

“至少目前看来是如此。”男子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

话听至此,薛佛立刻收起好奇心,站起身,至柜台买单,十分低调地隐入夜色星海里。

他说,痴情的人太可怕了。

偏偏她就是个痴情的人。她的方凯,不!已经不是她的方凯了。珠儿的方凯,是个痴情的人吗?

她有个疑问,是否痴情真在人间?

***

回到刚租到的房子,开了答录机,其中两通电话似是未留言,不知是否为客户。

留了言的是恋恋一派乐观的声音:“喂!大美人,你又流浪到哪去啦,找了你三天又二十六分钟,请回电。”

这个恋恋,真不知又有啥急事,十万火急似的。拨通了恋恋的电话,慵懒的声音响起,恐怕已入眠久矣。

“我是薛佛。”

“薛佛!你终于回我电话了。”一听是薛佛,恋恋整个精神都来了。

“怎么了?”她问。

“明天到我公司来一趟可好?我老板想见你。”恋恋提出请求。

“见我?我有什么好见的?我又不需要医疗器材。”薛佛顿时充满了戒心。

“不是为了生意啦,反正你明天来一趟嘛,给我一点面子,拜托啦?”恋恋为求目的,不惜用哀兵政策。

薛佛犹豫着,她十分清楚恋恋的老板想见她的原因,肯定是为着自己和唐又诗的事情,薛佛并不想卷进这一团纷乱里。她的心绪已够纠结了,实在不想淌此浑水,虽然心中千般不愿意,唇瓣却吐露:“好吧?”

才一答应,她立刻后悔,想追补上拒绝的话语,恋恋那头已将电话收了线。

薛佛只得无奈地叹长气挂上电话。

***

第二天——

薛佛赶完了最后一幅人物画像之后,才赴约。

初见恋恋的老板秦学平,倒是看不出为情所苦的模样。

“坐!恋恋说这个计划里的诱惑者非你莫属,今日见你,深有同感,只是——薛小姐,好像不愿意帮我这个忙?是真的吗?”他略蹙眉,有一丝失望地说。

“叫我薛佛吧。首先,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你有着一张酷似阿部宽的俊脸、学者的气质,拥有自己足以自傲的事业王国,我是真的不明白,你为何要我扮演诱惑者的角色?”她不解极了。

他叹了口气,微低着头,有点丧气地说:“可惜又诗爱范拓芜多一些。”

“何以见得?”她看着眼前的男人,突然羡慕起唐又诗来,要是方凯对她像秦学平对唐又诗,不知有多好。

“她一直想嫁的人是他不是我,我不过是她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他又说。

“这样也很好啊,毕竟她最后选择的人是你,你可以在结婚后加倍地爱她,久而久之我相信,她会发现最爱的人是你。”她鼓励道。

唉!看来痴情真的太伤人。

“起初我也这么想,只是范拓芜回来了,又诗对他又燃起了希望,她最近找过他三次。”他沮丧地说,整个人靠在沙发背上。

找过范拓芜三次?光是她就看过一次。

“她告诉你的吗?”她追问。

“呃!”他点点头。

“这么说来,她是存心让你知道所有的一切哕!”她睁大了眼,不信地评论,唐又诗居然连稍微隐瞒一下也懒得布局,想来这秦学平比她的处境更可怜,起码方凯和珠儿还会想要遮遮掩掩,深怕东窗事发。

“又诗的优点之一就是坦白。”他说完这句话后,抿了一下嘴后又说:“你真的不能帮我吗?”

她真的是左右为难,一方面她很同情秦学平的痴情,认为此等情操在此社会已是稀有;另一方面她实在又怕失了原则,做了一名爱情骗徒。

趁她沉思时,秦学平见她似有松懈的迹象,进一步一说服她:“我听恋恋说,你原是要到加拿大结婚的,婚礼前未婚夫和好友的恋情曝光让你十分心痛,我感同身受,不如你可以趁帮我这个忙的机会,让自己掉入另一种情绪里,以此来淡化你的痛苦,我听说这样的心灵疗法效果很好。”

她还是很不确定。

“而且范拓芜是个很懂得纾解痛苦的人,你就当多认识一个朋友嘛,只有好没有坏。”他又说。

“我没有把握能成功,他未必看得上我。”她想起那夜在高地的偶遇。

“先前你才要我对自己有信心的,怎么现在反倒是你妄自菲薄起来了呢?”他替她打气。

“原谅我的妄自菲薄,你是知道的,对于一个刚刚惨遭退婚的失败者而言,自信心是一种奢侈品。”薛佛自我调侃地说。

秦学平站起身来,立在她的身前,托起她的下颌,学她的口气说:“你有一张酷似薇诺娜瑞德的俏脸、维多利亚时代仕女的气质和洋溢的才华,你,应当十足倨傲才是;相信我,你绝对有那个能耐的。”

是吗?薛佛在心里强烈地怀疑着,在方凯的事件之后,她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自己的所谓“能耐”。除了假装自己仍然坚强能从渥太华全身而退之外,她有什么值得倨傲的?不过是一名弃妇罢了。

见她没有答腔,学平又说:“我知道对你提出这样的要求十分委屈你,实在是因为我太爱又诗了,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失去她。”

这样的深情令薛佛动容,虽然她可能这辈子休想盼到一名男子对她情深若此,但总是希望有情人能成眷属,而在她的眼里秦学平和唐又诗不就正是一对名副其实的有情人吗?

但是要怎么做才能真正帮上他的忙呢?

“你说范拓芜刚由英国回来?他回来的目的是什么?之前在英国又是从事哪个行业呢?”这是薛佛首先想到的问题。

“嗯——就我所知道的是——范拓芜在英国开了几家夜总会、舞厅之类的店,后来全顶给了同业;三个多月前才回T市,听又诗说可能会从老本行投资起,现在南京东路开了间酒店,上个礼拜正式挂牌营业;另外今天早上范拓芜新成立的有线电视台开幕剪彩,又诗也参加了酒会——唉!自从范拓芜回来之后,又诗陪他的时间多过我这个未婚夫。”学平不掩嫉妒,直言他的不舒坦。

“看来他真的很有办法。言归正传,如果要分散又诗的注意力,首先必须先分散范拓芜的注意力,或许范拓芜对又诗并不如你所担心的款款情深。”薛佛想起了那日在高地PUB听到的内容,依范拓芜谈话的方式和用字,似是对唐又诗不那么有情了。

“至于这点,我也曾经想过,只是不论范拓芜的心意如何,只要又诗一天不对他死心,她一日就不可能披嫁衣嫁给我。”他忧心地说。

这倒也是。女人对感情的执着和痴情,有时候是很令人难以消受的,薛佛十分明白这一层道理,所以秦学平才会出此下策,让唐又诗死心的惟一办法就是——让她以为范拓芜另有意中人,根本连一丝一毫的爱情也不可能投掷在她身上,那么识时务者为俊杰,秦先生的地位当然将可扶正,这是薛佛心底的盘算。

于是她说:“那这样吧,我预先设定一个巧合来认识范拓芜。”

“什么样的巧合?”

“他的夜总会既是新开幕,一定十分欠缺人手,最近失业率虽高,但是酒店小姐永远不嫌多,我可以找一天他碰巧也在店里的时候到那里面试,如果运气好的话,被录取了,也许当天就可见到他。”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薛佛是抱着两肋插刀的决心,放手一搏。

秦学平一听薛佛的建议,吓了一跳,好歹她也是黄花大闺女,出入那种场合工作未免牺牲太大。

见到他的表情,薛佛明白他的疑虑,回说:“别为我担心,我会见机行事,目的在认识他,认识之后我再借机离职。”

见她很有把握的模样,秦学平感激地说:“你这么帮我,我要给你一笔酬金。”他正要拉开抽屉,拿出支票簿。

薛佛站起身,挥动着手,着急地说:“我不要酬金,我帮你并不是因为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好处;我只是希望,我自己得不到的幸福,别的有情人能够得到。我自己有谋生能力,而且足够让我日子过得很舒服。你的酬金我一分一毫都不能拿,这是我惟一的要求,如果你坚持要给我钱的话,那么,请你另请高明。”

这一席话说得是掷地有声,好一个正义感十足的女孩,就因为同情他的处境,所以她决定帮他,这么善良的女孩,他突然觉得不应该拖她下水。

“如果你——觉得勉强的话,现在仍然可以拒绝我。”他不太放心让她一人同范拓芜周旋,似乎很残忍。

“既然答应你了,自会全力以赴,不过不能保证他一定会看上我;若是无法撼动他,恐怕你还是得另觅佳人。”她作了最坏的打算。

他朝她展露一抹看重她的笑容,中气十足地说:“如果你都无法令他动心的话,那么普天之下我再也想不出还有谁能有如此魅力了。”

她感激地点点头,道了谢,谢他对自己的信任和信心。“给我范拓芜夜总会的地址,我准备好了之后,会伺机开始我的计划。”

秦学平在纸上写下了地址和店名,顺口告诫她:“名字虽是夜总会,其实和酒店无异,你可得小心,那里每天所上演的全是人性最原始、最丑陋的一面,声色犬马,我担心你会被那里的污秽所感染。”

她心里有数。酒店——可说是之深渊,她早应该从自己的象牙塔里走出来了,离开自己所筑的乌托邦,才能成为真正的新时代女性,不再是方凯口中的“稚女敕薛佛”。是了,方凯不喜欢她的天真,珠儿怎么样都比她世故许多,该是她月兑胎换骨的时候了。

正好借此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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