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
好久不見,小百合 第一章

月色溶溶的夏夜,暮黑的沉空中綴滿寒星點點,輕風揚起柳梢兒上沁涼的露滴,飛濺起幾許水氣,染濕了陽台上相倚偎的情侶。

如此風情、如此月,正是適合品酌、吟賞以及……嘿嘿!實行粉紅陷阱的好時機。

「世美,你真的非走不可嗎?」王莫可更加偎近身邊男人的胸懷,藉著他高熱的體溫抵御越夜越森寒的涼意,一雙小手有意無意地流連在酒瓶與酒杯之間。

「莫可,瞧你說的,好像我要拋棄你,不回來似的。」毛世美斜飛的劍眉在黑夜里揚出兩道不馴的彎弧,堅毅的薄唇迸出一串串爽朗的笑。「放心吧!迸人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我只是想去游歷世界,增長見聞,了不起十年,我一定會回到你身邊的。」他毫不在意地摟緊懷中輕顫的可人兒,心不在焉地吻了她。

事實上,他所有的注意力早被那五彩的花花世界所吸引,尤其他還這麼年輕,等待他開拓、遨游的天地是如此廣闊,豈能因為一點小小的兒女私情,而放棄了大好的前程?

「哦!」莫可無奈地瞥了他意氣風發的神采一眼,精致絕倫的白皙臉蛋,瞬間暗了下來。

她想起初相識時,是在國三和同學去逛百貨公司,卻被當成扒手。

同學們都嚇得跑掉了,剩下她一個人,手足無措的她呆愣當場,就在警衛準備拉她去辦公室時,他出現了,挺身為她作證,並據理力爭要求調出隱藏式攝影機的錄影帶,還她一份清白。

從此,這位勇敢的正義騎士成了純情少女心中深藏的偶像,情難自禁地迷戀他、執著地想要認識他、了解他;甚至在參加大專聯考時,都刻意與他圈選同一所學校。

終于,K大開學典禮那天,她順利地向他表白,他們也開始交往,他的活力四射、雄心壯志、聰敏機穎,孳長了少女心田甫發芽的情苗,快速地成長,開枝散葉,融入了她的生活當中。早知道他有環游世界,成為國際律師的願望,這一點她可以體諒;已去世的生母與繼母也教導她,要成為一個成功的女人,首先得學會隱藏在男人的背後,默默地支持他們,絕不能阻礙他們的前途。

並非贊同「女人只能依靠男人」的論調,而是她認為「女人不能只想著要完全依靠男人」。她愛他,不想阻礙他的前程,不想成為他的負擔,只是她更不願放任這段痴戀多年的感情船過水無痕。

「那……我跟你一起去?」她試圖做最後的努力。著實無法想像沒有他的日子,那份深刻于心底的執著與痴戀該往何處寄放?

「這可不行。」世美一句話打消她跟隨的念頭。「莫可,難道你不能體諒我想要創一番偉大事業的志向?這十年間,我必須專心一意地往前沖,不能有一點點分心掛念,可是我愛你,只要你在身邊,我就沒辦法不為你分神,所以,你乖乖地留在台灣等我好不好?」

世美是真心愛著莫可的,但要叫才二十二歲的他,就此守著莫可,被困在感情的牢籠中,那是辦不到的。

「莫可,我可以發誓,十年,頂多十年,我一定會回來找你,等我好不好?」他握起她的手,渴求、誠懇的目光筆直望進她的眼底,深深探入那顆慈軟、易感的芳心。

唉!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對感情詮釋上的不同吧!他的雙手野心地想要擁有全世界,而她卻只想要他。

莫可輕嘆口氣,盈盈水氣在眼眶里凝聚,她能說不好嗎?縱使百般不願,但為了不阻礙他的雄心壯志,也只有乖乖點頭。

「好,我願意等你十年。」隨著承諾而來的,是逐漸冰冷的四肢。

十年啊!可不是十天。在這漫長的等待歲月中,她要如何打發那無聊又空虛的日子?她的孤單寂寞要向誰訴說?

況且她雖天真,卻沒單純到以為人心是永遠不變的,而她若真想要一份愛的歸依,以供日後證明年輕時的痴戀情狂,不使個手段是不行了。

趁他一個不注意,她自袖口中挑出一顆白色藥丸放入酒瓶內,輕搖幾下,藥丸在一陣氣泡中完全融入金黃色的酒汁里,她在他的杯中倒入半杯酒,便端起自己的柳橙汁。「我幫你送行,祝你一路順風。」

「謝謝!」世美絲毫沒發現她異常的舉動,端起酒杯,咕噥一口喝光杯中的酒,心里正慶幸著有一位體貼明理的女朋友,一陣暈眩感突然襲來。「莫可,我好像醉……」來不及說完,龐大的身軀頹然倒進她的懷里。

「世美,我一定會等你的,可是在你離開的這段時間里,我怕寂寞,想要一個孩子來陪我,可不可以?」莫可將他的身子拖進房里、抬上床鋪。

縴縴素手緩緩搭上他的衣襟,解開他的扣子,溫熱、柔軟的櫻唇覆上他的胸膛,用著灼熱的溫度,烙印出專屬于她的證明。

別問一名大學剛畢業的年輕少女怎會有如此勇氣,敢于嘗試「未婚生子」。

因為連莫可自己都理不清這究竟是一份怎樣的執著與痴戀?

熱切地想要他,所思、所想、所夢全是他。

然而,她卻無論如何也留不住他,那生一個他們「愛的結晶」來疼惜、來嬌寵,讓這個孩子陪伴她度過十年沒有他的歲月,這樣的理由是否足以解釋她此刻的行為?

只是,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偷了他的精子,是不是過分了一點?往後他知道了,會不會很生氣?她是否太自私了……

挑逗他生理反應的動作頓了一下,青蔥如玉的雪白柔荑停留在他的褲頭間,雲彩似的赧紅飛上雙頰,可憐一朵從小生在富豪家庭,被保護得不知人間疾苦的溫室小花,向來單純的小腦袋瓜子如何思考得出恁多地答案。

而且……噢!他的反應已經不容她再考慮下去,她必須當機立斷了。

解下他褲子的同時,她想,媽媽們只教過她不可以阻止他開創前程,可沒說不能生他的孩子來陪伴她,況且她大學畢業了,有能力工作獨自養活孩子,絕不會讓寶寶受苦……可是,這樣孩子生出來不就沒有父親……也不對,他答應過會回來的,然後他們會結婚,只是婚禮延遲到孩子長大的十年後,這樣……應該可以吧?

***

八年後

「謝謝你送我回來,楊老師再見!」大門猛然關上的同時,莫可一身雨水,從玄關滴進客廳。

「媽咪,早上我不是才告訴過你,今天會下雨,要你出門記得帶傘的嗎?」一名七八歲的小男孩抱著大浴巾站在莫可面前,忙著幫他美麗、善良卻迷糊的母親料理那一身的狼狽。

「我帶了啊!」莫可隨手月兌下鞋襪扔在沙發旁,又忘了兒子每日的叮嚀——東西用過後,要放回原位。

「那你的傘呢?為什麼你帶傘了,還會淋成這樣?」男孩認命地撿起鞋子放到烘鞋架上,襪子理所當然得丟進洗衣簍里。

「我一個學生忘記帶傘了,所以……」

「你將傘送給他,卻讓自己淋成落湯雞!」他不敢相信,雖然這很像他那天使一般的母親會做的事。「為什麼?媽咪,你會生病的!」

「美美,媽咪教過你很多次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要體貼婦孺、照顧弱小,媽咪的學生都才十幾歲,而媽咪是他們的老師,我有責任保護他們的身體健康,你明白嗎?」莫可蹲來,認真地看著兒子。

「美美」是她和世美愛的結晶,為了緬懷她的初戀、思念那遠在異國的情人,她將兒子取了個和他父親一模一樣的名字——毛世美!而「美美」就是他的小名。

不知道是環境使然,抑或他們的遺傳因子真是那麼優秀,總之「美美」聰明、成熟的好像十來歲的孩子。

也許失了一些稚童的天真可愛,然而,他卻乖巧、孝順、體貼地叫她這個做母親的打心底疼惜萬分。

「小世。」男孩板起小巧可愛的臉龐,糾正母親的稱呼,打他五歲進幼稚園,因為「美美」這個小名,而被老師、同學戲稱「小妞」起,他就知道「美美」是女人的名字,一個男子漢大丈夫被如此稱呼是一件很丟臉、沒有尊嚴的事。

為此他堅持母親改叫他「小世」,母子倆僵持了兩年,只可惜,他的努力好像效果不彰。

「什麼?美美你說清楚一點。」

「媽咪,你答應過的,以後要改叫我「小世」,可是你每次都忘記,你黃牛。」本來他是想要母親叫他「世美」的,奈何母親堅持「世美」是父親的專屬稱號,所以他退一步,請母親喚他「小世」。

「唉呀」莫可拍一下腦袋,她在課堂上不會這樣子的,可是回到家里,那一腦子清楚分明的邏輯思考,就像失掉圓框支持的篩子,剎那間全散掉了,老是忘東忘西。「對不起,小世,媽咪答應,以後絕不再犯。」

「媽咪!」他開心地笑了,孩子脾氣來得快、去得也快。一會兒即親親熱熱地摟住母親的脖子吻上她的額頭。「你辛苦了,歡迎回家。」

他們母子一向親近,像朋友一樣,無話不談,任何事、對于生活上不同的觀念與想法都可以敞開來說,了解彼此後,維持良好的親子關系便不再是問題。

「謝謝小世。」她回吻兒子後,站起身準備回房換下濕透的衣服。砰!一個卷宗突然從她懷中掉下來。

「什麼東西?」小世撿起散落一地的國文講義。「這應該是楊叔叔的吧?」

在課堂上,莫可教的是英文,而那個非常熱心、處處照顧她的楊承志,則是名國文教師。

「對啊,可是怎麼會在我這里?」莫可歪一頭想了一下。「唉呀!罷才楊老師送我回來時,因為公寓門前沒辦法停車,所以他將車子停在巷子口,用這個卷宗幫我遮雨,送我進門,結果我不小心把它帶回來了,怎麼辦?」

「我拿去還給楊叔叔吧!」

「可是小世,你知道楊老師家住在哪里嗎?」

「不知道,不過楊叔叔一定還在公寓門口沒有走遠。」小世很有把握地出門去了。

楊承志想要追求莫可的事,全天下人都知道,只除了當事者之外。

莫可天真地以為有了孩子,便不會再有人對她有意思,一心一意只想著等世美回來與她結婚,旁人就算有再多的追求動作,她依舊渾然未覺。

偏偏楊承志是個標準的書呆子,兩人天天王老師、王老師地叫來叫去,他一句心底話也沒說,只曉得默默地守在她身旁,混了兩、三年,兩人連根小指頭都沒牽過。

「媽咪,珍裘阿姨來了。」小世將卷宗還給痴等在公寓門口的楊承志後,又接了一名女子上樓。

莫可正好換妥家居服走出臥室。「珍裘,歡迎你來。」

「阿姨請坐。」小世乖巧地給客人倒來一杯茶。「媽咪,我去做功課了。」

他轉身離開客廳,卻沒走進書房,反而進了母親的臥室,因為他發現一身干爽的母親並未順手將被雨淋濕的上班套裝帶出來。

丙然,母親將濕衣服放在床上,唉!他無奈地嘆口氣,媽咪是名非常能干、備受學生愛戴的好老師,可是日常生活方面……唉!他搖頭再嘆,認命地取下濕衣,拿來吹風機,開始吹干那柔軟的床墊。

「莫可,你又忘了帶傘,讓楊承志送你回家。」珍裘十分無奈地說著。縴薄的唇瓣微揚起一道淡諷的弧度,細長的丹鳳眼里不時泛著冷冷的寒光,整個人看起來就像古代仕女圖中走出來的絕美佳人,嬌艷卻又虛無縹緲。

她是世美的大哥毛世真的小姨子,原台灣第一大黑道幫派「皓天幫」的二千金,後來因為大姊下嫁給國際刑警,在她那霸道、專制的姊夫威逼利誘下,「皓天幫」正式漂白,改組為「皓天保全公司」。

如今,經過了八年的壯大,加上新任總裁韓克英明的領導下,已隱隱有穩居東南亞保全業龍頭的趨勢。

因此王豫和世美在私下尋找莫可不得的時候,想到要將這件case委托專業人士負責,「皓天」便理所當然地承接了下來。

而珍裘和莫可的相識即起源于三年前,她奉令尋找她。她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就找到了躲在南投山區某偏僻小學任教的莫可,只是這件事到現在都沒有讓王豫和世美知道。

說起來連珍裘自己也不敢相信,她這個自認心腸比冰還硬的女人,在踫到活似枝百合花,既善良又清純的莫可,也會有被女人眼淚打倒的一天。不僅毫無怨尤地任她予取予求,還替她隱瞞行蹤,每個月固定提供世美的行蹤報告,以解痴心少女的相思之苦。

看來眼前這個迷糊天使定是專生來克她這個冷血惡魔的。

「我有帶傘。」莫可慎重地聲明,不懂為什麼大家老喜歡把她當成迷糊蛋。「只是我把傘送給學生了,楊老師……咦?你怎麼知道楊老師送我回家?」

「我進來時,在公寓門口看到他了。」是一樓的公寓大門口喔!而莫可住在三樓。

老實說,珍裘還挺佩服楊承志的,現今社會要找這麼忠厚誠懇的男人,恐怕只有去博物館挖木乃伊了。

好不容易逮著機會送心愛女人回家,若是其他人不早找個喝咖啡、休息的借口,堂堂登門入室了,哪像他,居然傻傻地站在一樓的公寓入口等,期盼哪一天佳人會開竅垂青于他,不曉得這男人是單「純」還是單「蠢」!

「我知道了,楊老師一定是半路上發現我不小心將他的國文講義帶回,才特地轉回來。」莫可高興地彈個手指,她的心思向來不用在其他男人身上,任他們小動作頻繁,她也只當那是人與人之間的友好表現。

一直以來只有一個男人可以吸引她的注意力。「珍裘,你有沒有……」兩朵紅雲倏地飛上她的雙頰,明明是三十歲的女人了,卻依然清麗、羞怯的恍如十來歲的少女。

「喏!這個月的。」珍裘自公事包中抽出一份報表紙,多虧了「皓天」和「飛揚」都委托了世美為公司專業律師,那個空中飛人很盡責地每天一通電話了解公司的問題,順便報告自己的目前狀況,要不然她哪有這麼多美國時間,每個月幫莫可調查世美的行蹤,以慰那顆寂寞的少女芳心。

「謝謝你,珍裘,你真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兩簇欣喜的星芒倏然躍上莫可的雙瞳,小巧的櫻唇咧出一抹純潔無瑕的燦爛笑容,她興奮地接過十來張報表紙,一頁一頁仔細地閱讀起來。

世美看起來似乎很好,他的名聲越來越大,找他打官司的人與日俱增,離他想成為頂尖的「國際律師」這個願望應該不遠了吧?

從這些資料中,莫可明白他並沒有忘記她,多年來他一直持續地尋找她,自己找,也委托別人找。

她真的好開心,早知道她一心委以終身的良人,是個有情有義的好漢子,漫長的等待歲月,也變得快樂、有趣起來。

或許到現在,在他心中,依然是事業第一,她排第二,但她已經很滿足了,至少他看待她,比看待自己更重要。

對莫可而言,這樣就夠了,她不會要求太多。一直就不以為自己是多麼出色的女孩,沒有高超的才能,也無絕世麗容,所以她很容易知足,不會貪心,她的生命里只有一件東西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世美的愛。

而既然他已經給了,她也確實收到了,剩下的她不會多求,她會無怨無悔、心甘情願等待十年之約的到來,她信任他,全心全意、沒有絲毫懷疑。

珍裘不解地望著眼前一臉陶醉的莫可,很難想像平常一位嬌柔迷糊的小女人,能自內在發出這般燦爛炫目的光輝,搶眼的叫人無法逼視,卻又不忍移開目光。

不懂,她真的不懂!究竟是「愛情」太迷人?抑或是世美確實是那麼好的絕品男人?

珍裘實在不忍心打斷她的夢想,但有一件事她非警告她不可。「莫可,你要小心了,世美決定在台灣成立律師事務所。」

「咦?真的嗎?」莫可小心翼翼收好報表紙,開心地拍手大叫。「哇——世美好厲害喔!」

「你!」珍裘忍不住拍額大嘆,什麼超級補習班名師,只要一跌出「情愛的幻境」,步入現實,她就變成不折不扣的迷糊蛋了。「你還不懂嗎?世美在台灣成立律師事務所,就表示他想安定下來了,他準備專心找你,你想你還能躲多久?」

「可是……你答應人家不把我的行蹤泄漏出去的,那麼……」

「我可以幫你隱瞞,但世美不是笨蛋,何況他還是個交游滿天下的國際律師,你以為沒有其他人幫他找你。」事實上,這些年來,珍裘一直提供世美似是而非的假情報,想把他尋人的方向導向錯誤地方,只是那男人太聰明了,他能在一堆混亂的假情報中,找出真實的一面,然後以無比的信心與耐力循著正確線索探出真相。

到現在,她已經不太敢騙他了,那個男人真的很可怕,精明的像鬼一樣,而更恐怖的是,他心機深沉的永遠讓人看不出他的真正想法與七情六欲。

以前他很忙,沒辦法專心找莫可,才會讓這個笨女人躲了這麼些年平安無事,可是如今,情勢丕變,世美是只要一立定志向,就不擇手段,非達到目的不可的男人,所以莫可曝光,已是無法更改的事實。

「那怎麼辦?」莫可垮下一張漂亮的小臉蛋。「我答應世美要等他十年的,現在時間還沒到,我……」幾滴盈盈如玉的珍珠淚掛上那雙燦若朗星的瞳眸。

「為什麼一定要十年?」這是珍裘一直很疑惑的問題。

一般相愛至深的兩個人,不是都會渴望能夠分分秒秒粘在一起?

偏偏他們這一對特別與眾不同,一個執意地東躲西藏、一個則緊咬著找得天翻地覆。

如此反復不停地玩著捉迷藏游戲真這麼有趣?

「這是我們的約定。」莫可是很執著的。至少在他的願望還沒有達成,她的諾言還沒有做到之前,她不願見他。

不要詭計、沒有陰謀,有的只是一顆單純、執著的少女痴心,她不要成為心愛男人的負擔,如果他們要永遠在一起,那麼前提必須是,兩人站在平等的地位上,相扶相持,而不是某一方依靠著另一方而活。

「問題是,如今世美已經不打算死守著十年之約了,他想念你,他要見你,而且小世都國小二年級了,你以為還能夠瞞多久?」

「兩年!」莫可抿緊雙唇,堅定的目光筆直射進珍裘心底。

她不得不投降,有時候這個善良、迷糊的小天使,其頑固程度媲美花崗岩。「隨便你,我要走了,再見!」

珍裘擺擺手,恨不得插翅離開這棟老舊的破公寓,每次來找莫可,勸她露臉,都要氣死她好多細胞,更慘的是,每次都鎩羽而歸。

這小女人,該死的,腦袋里像灌了水泥一樣,又臭又硬,天曉得!她發了什麼失心瘋,每個月時間一到,就自動送上門來找釘子踫得滿頭包。

「珍裘——」莫可軟軟的語調里像摻了十斤蜜糖。「你不要生氣嘛!」

珍裘的骨頭都要化了,伸手不打笑臉人,尤其是一個笑得這麼清純無邪的小天使,無奈,她又輸了。「我沒有生氣。」問題是她心里一直嘆氣。

「那你還要來喔!」她情笑地拉住她的手臂。「還有那個……」嬌羞的紅雲將一張白玉瓷般的俏臉,染成彩霞似的霓虹。

「我知道,世美的報告嘛!我會準時帶來給你。」珍裘拍拍纏上她手臂的雪白柔荑,轉身離去。

是的!莫可就是這般嬌柔、惹人憐愛,以致她注定永遠拒絕不了她的要求。

早知道不接這件Case就好了,珍裘第一百零八遍懊悔自己的誤上賊船。

兒童房的燈閃了幾下,光明驅走黑暗,重新佔領了布置溫馨、自然的斗室。

「美美,你睡了嗎?」莫可來到兒子床邊。

「媽咪,你又忘了!」男孩咕噥了一句,翻個身,掀開棉被坐起來。

「對不起,小世。」莫可一移近兒子床側。「媽咪今天忘了兩件事︰晚安吻和床邊故事。」

「還有你要幫我改小名的。」小世提醒道。

「喔!」莫可不好意思地搔搔頭發,傾身親吻兒子的額頭。「對不起,還有祝你有個好夢。今天太晚了,就不說故事了。

「嗯!」小世點點頭,目送著母親輕巧的腳步移至門口,突然他忍不住沖動開口問︰「媽咪,爸爸真的會來找我們嗎?」

母親和父親的故事,以及他們的約定,他很小就知道了。

莫可從未想過要隱瞞兒子任何事,她是個開明的母親,總是盡量讓兒子選擇,並決定自己要走的人生,也因此他們母子倆能夠真正做到敞開心胸、無話不談的地步。

「小世,想念爸爸?」莫可踱回兒子床側。

「媽咪也想爸爸,不是嗎?」小世是聰明而早熟的,每個月珍裘阿姨的拜訪帶給母親的快樂,他全都看在眼里。

「是啊!」寂寞的笑容,配上孤單的眼,躺在兒子旁邊的身體有一刻虛無的讓人以為那只剩下一具空殼子。

雖然「十年之約」是她親口允諾的,但一個人的日子總是不夠圓滿,似乎失落了些什麼。

與他相戀的回憶總在不經意間佔滿了她整個思緒,再堅強的人兒,也有落寞的時候。

「媽咪!」小世伸手摟摟驀然安靜下來的母親。「小世會一直陪在你身邊的。」母子倆相依為命的日子,想要順利地維持下去,是需要多為對方付出一點心與愛的。

「哈!謝謝你,小世。」莫可大叫一聲,笑了開來。

誓言是她立的,一個人的日子也是她決定的,做為一個成年人,她應該為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負責,所以「十年之約」,無論如何她都會堅持下去的。

「小世,你放心吧!媽咪是大人了,我會很勇敢地等爸爸十年,相信將來我們一定會很幸福的。」她安慰自己、也安慰兒子。

「如果爸爸提前找到我們呢?」下午,珍裘阿姨的話他听到了。事實上,他也不明白,母親為什麼非執著于「十年」不可?

「媽咪不知道耶!隨緣吧!不過我想世上應該沒有這麼巧合的事才對。」嚴格說起來,時間長短並非莫可堅持的要點。

她只是不願成為心愛男人的絆腳石。「愛」是一種既脆弱又單純的東西,若是不能全心全意地呵護它,隨便攪和一些外在的原因與利害關系,會很容易扼殺它的生命的。

「哦!」隨緣的意思是不是表示,母親並不介意提早與父親相會呢?小世放心地笑了。「媽咪晚安。」既然如此,他也不必躲得像烏龜似的,若有機會,何妨送個驚喜給母親?

「晚安。」莫可站起身,關燈,走出兒子的房間。

炳啾!她忍不住打個噴嚏,下午回家時,不小心淋了一點雨,八成染上風寒了,頭有點暈。生病的人特別虛弱,不知不覺又更想他,如果這時候他在身邊就好了,雖然不停地告訴自己要堅強,不能老想著要依賴他,可是人在不舒服時……唉!若有雙厚實的臂膀可以依靠,那該有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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