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我们等着瞧 序

作者强迫症 重症患者凌淑芬

本书的形成有某个原因,但是这个原因,我其实不太想先在本书中说,总觉得如此有引导读友阅读之嫌,因此,请容我把这个原因放到日后的作品后记再来聊。

今天就让凌某人来写点别的,自罪一番吧!

我想,禾马的编辑台是快受不了我了。我一直在等她们跳起来对我尖叫、把所有校对稿全部摔到我头上的那一天。

是这样的,同为创作者或试图创作者,或许有人跟我一样,都是某项“绝症”的患者,这种病叫“作者强迫症”。

它的发病情况通常如此:你很辛苦地写好了一本稿,你很辛苦的打算投稿、发表、张贴、传送、交稿,你已经自己重看过两百二十三次,也修改过两百二十三次。这种“修改程度”大至情节的变动,小至把一个简单的“的”、“嘛”、“吧”从句子里修掉。

你是如此地确定你已经写完了,这本稿子已经定稿了,你再也找不到地方可以动一个字了,因为每个字你都动过了。

然后,你不小心打开档案,不小心看了那第两百二十四次,不小心发现,你找到第两百二十四个自己想改的地方。

作者强迫症。

你告诉自己:“别理它!我已经交稿了!编辑台上现在八成已经在作书了!拜托,多一个呢少一个呢又有什么差别?这个路人甲姓李还是姓陈根本不会影响全书!好了,‘你好吗’后面接‘我很好’是正常的对话,不要再动了!”

你强迫自己把档案关掉。更狠心一点的,甚至把它找个隐密的角落藏起来,告诉自己在出书之前,不准再看这个档案一眼。

你已经交稿了!你对自己大吼。

一切已成定局,不要再动它了!

但是……

那句可恶的“我很好”就是在你脑子里闪,而你就是非把它改成“我还不错”不可。

不要笑坏人家大牙了,你告诉自己。“我很好”和“我还不错”有何差别呢?你觉得读者会在乎你用前者或后者来回答人家的招呼语吗?

对,对。没错,读者才不会在乎呢!你拚命叫自己不要去理它。

……三十秒钟后,你发现你打了一通电话,很可怜地在跟某个更可怜的编辑说:“呃,拜托,可不可以帮我把第九章第二十七段第三行第四个标点后面的那个‘我很好’改成‘我还不错’?”

作者强迫症。就是这玩意儿。

没让你想起还好,若是让你看到一个想改的段落,你就是无法教自己视而不见。

“以上,便是事情发生的经过。”受害者(编辑?)结束陈述。

而凌某人──俯首认罪。

来细数一下我的恶形恶状好了。

我的交稿步骤,首先,完稿;定稿之后,把文字档寄给出版社;接著,把列印板寄出,或顺道送至出版社。(凌某人都会很乖地列印一份,以供校对时方便使用)

然后,稿子交出去了,我闲著也是闲著,晚上开电脑写日记时,无意间瞄到那个档,心头那只小恶魔开始怂恿自己:再打开来看一眼好了。

于是,我就看了。

于是,强迫症就发作了。

于是,禾马的信箱会在半个小时后收到一封信:呜,人家不小心又加了一些情节啦,拜托以这个新的文字档为主好不好?

这个还不是最恶劣的。据说有一次人家排版公司都排好版了,被凌某人硬生生截断。

“我变动了其中一小段。我知道我不应该再动了,可是我没办法控制自己,小郑郑,你一定要救我!一定要用新的这个文字档才行。”我在电话那端哀号悲吟恳求哭泣。

我们声音甜美的小郑,虽然她声音仍然那么甜美,但是我相信她的嘴角正在抽搐。“好……好,我……我问问看排版公司,请他们重排……”

“你就不能在家里看好再交稿吗?”这一次,我们袁美眉终于化身为正义女神,把凌某人吊起来拷打。

“相信我,我……我真的已经在家看好了,我……我真的已经自己校过了,我……我真的很确定我定稿了,可是……可是……我不小心又开了一次档案……”凌某人气息恹恹地讨饶。“无论我们重看几次,我们永远找得到想改的地方。这是作者的强迫症啊!我们自己也是非常痛苦的。”

最后袁美眉决定把我晾在广场上,等秃鹰飞过来……

编辑台上的诸位阵亡将士们,凌某人在此郑重保证,以后从稿子和档案送出去的那一刻开始,直到出书为止,我绝对不会再开档案来看,绝对不会。我绝对不会乱改!

我第两百二十五次发誓!

嗯……再看了一次,这篇序的标题好像下得不好?那个“重症”两字好像可以换成“重病”?所有“凌某人”好像应该用“凌淑芬”取代?

啊,好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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