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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四:情关 第九章

病房里的空气沉静到几乎停滞,让所有医护人员不自觉地放轻步伐,连呼吸都小心控制。淡淡的药水味,在经过惊心动魄的急救之后,此时闻起来反而充满了令人安心的气息。

乐雅轻轻睁开眼睛,望着雪白的天花板。

好一会儿她不知身在何处,而且全身关节仿佛生了锈一般,轻轻一动就酸痛不堪。她难受得闭上眼,继续静躺一会儿。

左手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掌轻握了一下。她嘴角浮起一个模糊的笑,然后微微睁开。

“爸爸……”

阿比塞尔另一手抚过女儿的发丝,并探探她的前额,查看她体温有没有恢复正常。这些日子,她几乎都在发烧,医生说,那是她的免疫系统正在和外侵细菌对抗的缘故。

她的伤口受到感染,差点引发败血症,在加护病房躺了三天才移到普通病房。

“你觉得怎么样了?”阿比塞尔俯身亲吻女儿的额头。

“骨头像生锈一样。”她虚弱地笑了笑,稍微转动头部看看病房里的样子。

安静的房里,只有父亲坐在她床畔。

他高大的身影一如往常带给乐雅无比的安全感。然后,她脑海快速闪过另一个同样高大的身影……

包着绷带的右手突然剧烈地疼了起来,疼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

“怎么了,宝贝蛋?”阿比塞尔抚着女儿的头发,不断低沉地安抚着。

乐雅吸了吸鼻子。“妈咪呢?她一定很生气吧……我不但又闯祸了,还闯了一个这么大的……”

阿比塞尔低笑,吻了吻女儿红通通的眼眶。

“你妈咪在外面哭呢!”

乐雅吃的这一惊让她一时之间连痛都忘了。“妈、妈咪在哭?”

她坚强勇敢的妈咪?他们这几个孩子从来没有看过妈咪哭过!

“何止哭,她还昏倒了。”阿比塞尔好笑地拨弄女儿的刘海。“那些人寄回来你的……她一打开包裹就昏倒了。你妈咪这辈子只昏倒过两次,一次是她还怀着你的时候,另一次就是这次了。”

乐雅越想越难过。

“听起来好像每次害妈咪昏倒,我都有份……是我不好,是我自己跟他们走的……”顿了顿,她轻轻问:“爸爸,你……你抓到他了吗?”

“我和你哥护送你先回来就医,你基顿叔叔留下来抓匪徒。”阿比塞尔安慰她,“那些人一定会被抓到的,你不要担心,爸爸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你。”

乐雅听出了言外之音。

如果人全抓到了,她父亲会直接回答抓到了,但这模棱两可的回应,表示基顿叔叔并没有抓到全部的人。

“是、是他吗?他走月兑了吗?”她的心提着。

天知道,其实她并不希望霍德被捕的。她无法想象那个人被关在牢笼里的样子。

“带走你的那个人,比我们想象中更狡猾。他似乎早就建好了密道,趁乱的时候带着加那离开了。我和你哥哥急着回来,错过了逮住他的机会。”阿比塞尔也没有隐瞒女儿。“以前加那千方百计从我们的掌中逃月兑,我们只以为是他神通广大,现在想想,滑溜厉害的应该是那个小子。”

“嗯。”乐雅长睫半掩。

阿比塞尔又亲了下女儿的额头。“放心,你哥哥已经回头追捕他们了。这次,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把加那逮捕到案。”

案亲柔声的嗓音之下有着钢铁的冷硬,她知道自己的这场劫难是真正让他震怒了。

可是……乐雅并不是怀疑她大哥的能力,只是她更认为霍德不会那么轻易被捉住。

扮哥再怎样是体制内的人,所以必须透过体制内的方法来缉捕他,那男人却没有任何顾忌,所以有用不完的手段。

她只是不懂他为什么独独对加那如此宽容?很多时候霍德已经濒临爆发边缘,可是他都忍了下来。

如果说是因为从小到大的“养育之情”,他和加那之间绝对不存在这么感性的事!

在神智迷蒙中,她感觉自己听到了他的声音,仿佛她的伤是砍在他自己的身上。而在那样愤怒的情况下,他依然冒险去带走加那……

那男人,到头来还是留下一堆谜。

“爸爸,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亚里斯朋叔叔是怎么死的?”

“你怎么会问起这个?”阿比塞尔微讶道。

“因为,他……霍德,他是亚里斯朋的遗月复子。”

阿比塞尔眉头微皱了一下,轻嗯了一声。

她呢喃道:“他的童年过得很辛苦……都没有人爱他,每个人都对他很残忍……他其实很可怜的……爸爸,他的父亲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阿比塞尔和全天下的父亲一样,宁可子女在乎静安宁中长大。这是他第一次和妻子以外的家人说起战场上的事。

“那一场战役相当惨烈,我们身边的人都越来越少。”阿比塞尔陷入记忆里。“亚里斯朋和我都太了解对方了,我们很清楚对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能会做出什么样的战术,所以最后就是比快而已。谁比对方快一步,谁就赢了。

“我们正面短兵相接,是在史瓦哥城外的一家化学工厂。因为战乱的缘故,那间工厂暂时废弃了,不过还留下许多化学原料,和作业用的巨型凹槽。

“那些槽非常巨大,起码有四公尺深,十公尺宽,直接在地面挖筑而成的,表面上用铁板覆盖。可是铁器在战时价格高昂,所以有好几个槽的铁板被一些宵小偷走了,里面残存的化学物质,渐渐氧化成像泥沼一样。

“我和你妈妈曾经在高地的一处沼泽受困过,是那件事给我的灵感,我决定用这些化学泥池解决那些追过来的敌人。”阿比塞尔将中间惨烈的战役过程简化,直接跳到结果——“总之,亚里斯朋中了陷阱。”

这就是战争最恐怖与最无奈之处,它会让最亲近的人,因为立场的不同而必须反目成仇。

“我知道他会死,他也知道他会死。在那一刻,什么立场的问题都不重要了。突然之间,我们又回到以前一样一起吃喝玩乐长大的好朋友。”阿比塞尔的嗓音极为低沉,直接震进入的心灵深处。

“亚里斯朋在池子里看着我,对我说:‘塞尔,陪我聊聊天吧。’

“于是我叫所有的人都退下去,就坐在泥池旁,陪着他聊天,像过去二十年常做的事一样。

“他早就结婚我是知道的。我告诉他你母亲的事,我说:‘我终于找到这辈子愿意共度一生的女人了,亚里斯朋,我真希望你能见见她。’

“他说:‘我也希望能见见她,那一定是个很特殊的女人。’”阿比塞尔在回忆中,露出很温和的微笑。

“然后我们又聊了许多其它的事情,而他的身体在一吋一吋地下沉。

“在最后一刻,他告诉我:‘塞尔,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善待我的女人。’

“我并不知道他的女人躲在哪里,但是我答应他,只要我找到她,一定会将她送到国外安全的地方去,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然后亚里斯朋沉到只剩下鼻子露在外面。”阿比塞尔盯着白床单。

“他知道我不会让他太痛苦的死去,我一直坐在旁边陪着他,直到他的整个鼻子淹没了,无法再呼吸;我感觉他的眼睛笑了一下,知道他的时间到了,所以我对他点点头,然后抽出枪,对着他的两眉中心开了一枪。”

乐雅紧紧握着父亲的大手。这双手保护了他们全家,也背负了许多刻骨铭心的伤痛。

“那不是爸爸的错,是战争……”

“我也不认为我做错了。”阿比塞尔直接道,“因为我知道,如果情况反过来,亚里斯朋也会做相同的决定,那个时代由不得我们做其它选择;只是,我们都会坐在旁边,陪对方走完最后一程,因为我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乐雅轻叹一声。“他们骗他……”

“嗯?”

“加那骗他。”乐雅解释道:“他说,你让亚里斯朋跌进一个化学池子里,全身一吋一吋地溶掉,而且你还在旁边看着他死。”

“那些化学池早就失去作用了,而且,我就算对待最穷凶极恶的人,也不会用这么不人道的方式!”阿比塞尔蹙着眉道。

“可是他们必须在霍德面前丑化你,他才会认同他们的严厉和残忍,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他们做牛做马。”乐雅轻叹道:“我真希望有一天他能知道真相。”

阿比塞尔安静了半刻。

“你爱上了他,是吗?”

“爸爸,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以为我得了‘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但不是这样的……”她漾起一个带泪的笑。“我是学这个的,记得吗?我不会那么轻易就爱上一个人。只是……他……”

乐雅的眼光落在虚无缥缈之处。

“爸爸,我曾经问过妈咪,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妈妈说:‘就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为他感到心疼,宁可这些事是发生在你身上,由你来替他承受。’

“妈妈是这样的爱着你的,所以这些年来她永远站在你旁边,和你一起并肩作战。而我……我对他,真的只有无止无尽的心疼,他对我,也是一样的……”

乐雅叹了口气,轻举一下包着纱布的右手。“我知道你很痛恨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其实这不是他的错。他只是没有预料到,加那会选在这种敏感的时候叛变。

“他跟你一样的痛恨!我甚至不怀疑,他带走了加那,是为了惩罚加那在我身上施加的痛苦,他不会让那个人太好过的。”

想到加那可能面临的后果,她忍不住抖了一下。

乐雅绝对相信,霍德要狠起来,加那只是算小儿科而已。

阿比塞尔显然已经知道女孩接下来要说什么了,脸色顿时一沉,臭臭的很不情愿。

“他一定会回来找我的。除了我,他没有别人了。”她轻柔地央求,“爸爸,有件事情,求求你帮帮忙好吗?”

阿比塞尔叹了口气。

他的小鲍主!他从小如珠如玉般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小鲍主!

在女儿开口之前,他先开口。

“宝贝,有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连你母亲都不知道。现在,我认为我应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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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国庆假期过去,生活又归入平凡里。

嗯,其实也不全然平凡,司法部以“接到线报”为由,从那个气象台为起点,一路往里查,又追出一批私下收受黑钱的贪官污吏。

事情沸沸汤汤了好几个星期,接下来便是“烽火基金会”最重要的年度慈善义卖会了。

早年烽火基金会的经费来源由政府全额补助。随着时间过去,基金会的运作越来越庞大,救济的对象也不断在增加,不再能只是仰赖政府的单独补助,于是年度慈善拍卖就成为最重要的收入之一。

从基金会一开始成立之初,年度义卖便是由知名的“佛尔斯国际拍卖集团”负责,今年也不例外。

每一年佛尔斯集团都煞费苦心想主题,以期让这群从世界各地邀请来的富豪慷慨解囊之余,还能乘机推广勒里西斯的观光业。

在所有的拍卖业务里,烽火基金会的慈善义卖可能是他们佣金最微薄的,却也是办得最用心的——这除了慈善的缘故之外,也因为集团总裁安东尼·佛尔斯与阿比塞尔夫妇是多年好友。

“噢,妈咪,不要再弄我的裙子了,它后面的褶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菲雨退后一步,看看女儿裙后的那个褶,还是不满意,动手又调整一下才放她过关。

“嗯,美极了,真不愧是我朱菲雨生的。”她满意地看着自己制造出来的成品。

“为什么你可以穿那样,我就要穿这样?”乐雅对镜子里的盛装佳人皱了皱眉头。

她穿的这袭淡绿色丝质礼服,是安东尼伯伯特地从巴黎带来送她的,价值不菲。正面看起来是简单合身的剪裁,包裹她玲珑姣好的上半身,臀部以下突然散放开来,犹如淡绿色的丝滑水流,每走一步都缠绵地勾弄她的双腿。

礼服的正面虽然高雅简单,背面就相当大胆。后面一直开到腰际上方——是那种会让天下父亲看了都拚命皱眉头的剪裁——在腰中间有个华丽的皱褶向下洒开。

这件礼服无疑让年轻娇女敕的她看起来更光华璀璨,不过为什么妈妈可以穿一般的套装就好?

“嘿!这种场合,有谁会看我们这种年纪的女人?当然是你们这种青春正盛的丫头要多卖弄一下!”

才不呢!她妈咪长了一张耐老的脸,平常穿着衬衫牛仔裤陪育幼院孩子玩的样子看起来更年轻,有一次,有个不长眼的送货员看见了,还死缠着要约她出去,妈咪笑着讲出自己的年龄时,那个小子都心碎了。

不过,也幸好她爸爸不知道这件事,不然那小子碎的可能不只他的心而已——

“天下有母亲会叫女儿卖弄色相的吗?”乐雅抗议。

“怎么没有!连你大哥都被我叫来了。”菲雨愉快地道,“我命令他一定要给我穿上他授勋的那套白制服。你哥穿那套制服帅透了,你看那群女富豪不把他生吞活剥才怪。”

“妈咪,你有那么绝望吗?”乐雅大叫。

“怎么没有?最近几年全球不景气,每年能筹到的款项越来越少。如果今年还是没有起色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拱上台卖了。”菲雨瞪她一眼。

乐雅咕哝两声,不敢再多话。

菲雨站在女儿后面,看着镜子里的两个女人。半晌,她轻叹一声,走到女儿面前紧紧地抱着她。

乐雅紧紧抱着母亲,热泪盈眶。

从小家里对她最严厉的人就是妈妈,有一度她很不能谅解,私心里甚至想,妈咪是因为爸爸和她的感情最好,所以在吃醋,才会对她这么严格。

经过这样的一场劫难,她才明白,母女天性,而且自己比想象中的更像母亲。

她们外表都是娇小柔软的女人,内在却有着钢铁的意志。她们都会在最困难的环境里,为自己找到一条活路,并且努力活得自在。

菲雨吻了吻女儿的太阳穴,又紧了紧她,才退后一步。

“我最好先去会场看看,不然那帮人可能会把它变成马戏团。”她温柔地理了理女儿的秀发,然后笑着离去。

“你去忙吧,哥哥待会儿会来接我。”

乐雅送走母亲,又发了一会儿呆,才叹了口气,坐回妆镜前替自己上一层淡淡的妆。

诺兰接她到会场时,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慈善义卖会选在首都最有名的五星级餐厅,原本父亲不喜太铺张,又觉得既然是“慈善义卖”,把那些租昂贵场地的钱拿来捐赠更符合原意。但是安东尼伯伯说服了他,“花小钱换大钱”是必要的——是说主要决策者也是基金会那边啦——父亲才没有异议。

他们兄妹俩一踏上会场,男的英俊焕发,女的娇艳动人,出身又不凡,当场成为注目的焦点。

“啊,诺兰,你们来了,真好。”雅丽丝带着一脸欢欣的笑迎了上来。

她的这一生和菲雨是越活越精采了。十几年前和洛提离婚之后,她并没有让自己停顿与消极下来。相反的,她更主动接过募款的工作,活跃度连菲雨夫人都自叹不如。

约五年前,有位从以色列来的商人对她一见钟情,可是雅丽丝并没有再婚的念头。

那个以色列商人一番痴心,干脆就赖在勒里西斯不走了,从此对她展开热烈的追求。最后,雅丽丝终究拗不过那人的热情,答应相与。

雅丽丝虽然还是没有和他去办结婚登记,但在众人眼中他们已经被视为一对夫妻了。

“夫人。”

诺兰点头应好,警觉地望着她身后的贵夫人团。这些夫人若不是本身如狼似虎,就是家里有几个年龄刚刚好,而且如狼似虎的女儿。

他握着妹妹手肘的大掌紧了一紧,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

乐雅恍若不见。“啊,那不是安东尼伯伯吗?我去跟他打声招呼!”

“我们一起去吧。”诺兰的手指陷进妹妹的手肘里,语气中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诺兰,不急不急,有一堆阿姨想和你聊聊呢!”雅丽丝热情地道。

于是威风凛凛的诺兰分队长,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被拖进狼虎群里。

乐雅弯弯手指道别。好好享受美人恩啊,我亲爱的哥哥。

“乐雅,我的小美人!”

她转过身,投入安东尼·佛尔斯的怀里。

“安东尼伯伯。”

“小美人,看看你,还能更美丽吗?你什么时候要嫁给我那不成材的儿子?”安东尼疼爱地说。

“可能要等到他愿意为我离婚以后。”乐雅对他眨眨眼。“不过据我上次调查,他们夫妻的感情非常好,而且第二个孩子不久就要出生了,所以您可能有得好等。”

安东尼叹了口气,亲亲她漂亮的前额。

“看来,我得另打主意了。来吧,我介绍个法国朋友给你,你们年轻人认识一下。”安东尼扶着她的手肘往旁边走。

乐雅笑叹了口气。

“什么朋友……”她的话语和笑容一起消失。

一个风度翩翩、高大英挺的男人,朝他们举了下酒杯。

他的头发像其它富豪一样,全往后梳并抹得光亮,露出刚毅俊美的颚线,嘴角噙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

“来,这位是皮尔斯·卡维埃,他的父亲是勒里西斯人,母亲是一位法国佳丽,从小在法国出生长大,名下拥有许多事业,是个年轻有为的好男人。”安东尼愉快地介绍。“皮尔斯,这位是建国英雄阿比塞尔的掌上明珠,乐雅,也是许多人心中的小鲍主。你若敢让她伤心的话,最好小心一点。”

“小姐。”

那位之前叫做“霍德”的男人对她举了下酒杯。

乐雅的笑容立刻冷了下来,礼貌地点点头。

安东尼的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皮尔斯眼底的火花说明了他很有兴趣,可惜小姐不太赏脸的样子。

“皮尔斯,我先去后面忙了,帮我娱乐小姐一下。”他决定退场,让两个年轻人有机会碰出一点火花。

乐雅送走伯伯,面无表情地转过身,看着满场的达官贵人。

她看起来美极了。霍德想。

斑贵优雅,冷淡矜持,就像任何世家千金一般。

他的眼神不由自主地移到她的右手,一只丝质长手套掩去一切,只有小指末端那一段看起来有些空虚。

她不但美丽,而且冷漠,完全不是他记忆中那个温暖爱笑的小精灵。

她以为这样就阻拦得了他吗?霍德涩涩地想。

不过也是,她最信任的爸爸就在同一个房间里,那个跟铁钉一样的哥哥也在,她大概觉得自己很安全吧,所以已经不必再和他虚以委蛇了。

小姐,坏胚子是不会理你摆出什么态度的。

“很失望不是在牢里看见我?”

懒洋洋的嗓音从她的头顶正上方传下来,乐雅感觉背后一阵暖热,是他贴近了。

她早就知道他没有被抓住。她只是没想到他会那么大胆,竟然还堂而皇之参加这种高调的慈善晚会。勒里西斯曾经发布过他的通缉海报呢!

不过,这男人无法无天的个性,她又不是第一次才知道。

他现在的样子就像个富家公子哥,和以前的浪拓园丁完全两个样,就算他的旧雇主走到眼前来,只怕也不敢说这就是同一个人。

而且,只有小偷小贼才会躲躲藏藏,掩人耳目,像他这种“大尾”的,就是越往这种不可能的地方来,人家才越不会将他和通缉海报上的匪徒联想在一起。

警察彻底搜索过曾囚禁她的那间房子,最后,竟然找不到任何他的指纹。他们推断,他应该一直涂着某种美国情报人员研发的特殊药水,平时涂上去看起来和一般皮肤无异,可以隐匿指纹,除非用专门的药物加以清洗掉。

所有留下来的衣服也都是全新的,他固定换穿的几套全放在行李里带走了。

他们的寝具每一天都会有人来换过,换下来的直接拿去烧掉。

由此可知,这人是处心积虑了多久。

“我有话要跟你说。”乐雅突然开口。

霍德本以为她会忽视他个彻底了,不禁有些意外。

“请说。”

乐雅回头看他一眼。“这里不行。今天晚上我会住在饭店里,半夜十二点,我在后花园的凉亭等你。”

不等他回应,她冷淡高雅地扬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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