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别人的丈夫 第七章

当晚闻人奇回到家时脸色相当难看,冉雨荷也发现了,因此原本等他吃饭等不到的满腔不高兴、焦急和醋意——他实在有些素行不良,酒家应酬一向来者不拒,做妻子的当然会恨得牙痒痒的——都不敢发泄,连话都不敢说一句,就这么看著他将自己关进书房里,一整夜都没有出来。

棒天一大早,闻人奇开著宾士直冲饭店,为的无非是那个陌生却又熟悉的顾冉冉。

他还没停车,就在饭店前的一片花海中看到她白色的纤细身影。

她俏立绣球花前,若有所思。

闻人奇索性将名车就地熄火,走到她身边。

“早安,小姐。”

“噢!”她的眼睛又睁得大大的。

怎么?她真容易受到惊吓。闻人奇暗忖。

“原来是你,早安,别人的丈夫。”她甜甜笑意的脸上是一双促狭的眼神。

“你——”该死的女人,又是这个称呼,昨晚他就是被这个称呼呕得一整夜都没睡好,今儿一早她又这么“整他”!闻人奇倏然抓住她的手腕,恼怒的低吼:“我警告你,再叫我『别人的丈夫』我会立刻宰了你!”

“可你本来就是别人的丈夫啊。”她无辜的看著他,柔而哀怨的眼,微噘的嘴,多么惹人怜爱。

我完了!闻人奇在心底绝望的呐喊,五年前有个冉冉,五年后又有个冉冉,他怎么就是逃不出这类女人的手掌心?

“你种了这么多绣球花,可曾仔细看过它们?”顾冉冉抽出自己的手,闻人奇并没握得太紧,她才能顺利挣月兑。“绣球花刚开时是白色的,随著时间增长而变成深紫色,然后花期结束时又变成淡红色,所以它的别名叫作『七变化』,花语则是『善变』……喂,你喜欢什么颜色的绣球花?”

“各种颜色。”只要是绣球花,什么颜色都让他著迷。

“我却讨厌淡红色的绣球花。”顾冉冉幽幽的说,“因为那是花期结束的颜色,淡红色的绣球花代表了它的死亡。”

“这不是死亡,只是暂时休息,明年春天,它又是一朵漂亮迷人的绣球花。”

“不是每株绣球花都有明年的。”她哀怨的看著他,眸子里弥漫一层薄薄的雾气,“如果它被人连根拔起了,就是死亡,没有明年永不再生……”

她的话让闻人奇一震,那悲哀的神色让他心头猛然抽痛,忘情地伸出手想揽她入怀,但手还没碰到她肩膀,她忽然又对著不知何时升起的春阳轻呼了起来。

“噢,你看,今天天气真好,刚才还阴阴的,怎么现在却有这么温暖可爱的太阳露脸了?”

她像个孩子似的开心的笑,前一刻的愁苦就像春天的天气,一瞬间拨云见日,那多变的情绪让闻人奇又无奈又好笑,又……熟悉!

冉冉,冉冉,世上怎么会有人这般像透了你?

“喂,我们去走走好不好?”顾冉冉忘情的抓住他的手,眼睛里闪著兴奋的光芒。

“跟我?你忘了我是『别人的丈夫』?”闻人奇故意不高兴的板起脸。

“噢。”她的脸一瞬间黯淡了下来,咬咬唇,之后甩甩头发,恼怒的说:“是啊,你是别人的丈夫,我不和你在一起,我——自己去!”

她大步一跨就要走,闻人奇一把拉住她。

“你敢走?”他瞪她。

“你想怎么样?”

“答应我,别再说那五个字。”

“别人的夫丈?”她挑了挑眉。

他的脸皱了起来,除了恼,还有更深的悔舆恨。

彼冉冉心软了,她的小手拂上他纠结的眉头,柔柔的说:“对不起,我……也好希望你不是……别人的丈夫。”

她的话让他眼睛亮了起来,抓住她贴在他脸上的小手,好半晌不知该说什么。

“算了,走吧,这么大好春光,一个人走真的太寂寞。”她抽回手,微微一笑。

“我的车就停在那里。”

“宾士?”她看著那辆名车,皱了皱眉,“不,那是大老板才坐的车,太招摇了,我才不坐。我看……我们坐公车吧!”

“坐公车?”闻人奇的声音像吞了枚鸡蛋,他招认,活了二十九年,和公车这大众化交通公具绝缘。

“是啊,公车很方便,我在各地旅行都是利用公车观光,我有一本公车指南,跟著我,放心,不怕迷路。”也不等他有意见,颅冉冉拉著他就跑,风吹起了她柔顺的发丝,脸蛋因为兴奋而有著苹果般诱人的颜色。

闻人奇醉了,傻了,他想,即使被这个女孩拉到地狱里,他也心甘情愿,不会有丝毫抗拒!

曰■曰

闻人奇真的很难相信她有二十五岁,瞧她一开心,兴致一来就蹦蹦跳跳的模样,分明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还是世上最可爱的孩子。

“你瞧,那女圭女圭好可爱呀!”顾冉冉指著女圭女圭机里的小女圭女圭。

“那是贱兔。”闻人奇淡淡的说。

“我知道啊。”顾冉冉笑道:“它流行好久了,还是很受人喜欢。”她继续著迷的看著机器里的贱兔女圭女圭。

“我夹一个给你。”闻人奇边说边掏硬币,将硬币投进去的一瞬间,他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有些感慨的叹了口气,“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曾经为一个女孩夹过一只贱兔女圭女圭,我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为第二个女人这么做了。”

彼冉冉的手在下一瞬制止他投硬币的动作,感伤的说:“你不必为我夹女圭女圭,其实……我曾经也有一只贱兔女圭女圭,我很珍爱它,对我而言,它是世上唯一一个,我用生命去爱的一个,但它不见了,被掠夺了,被抢走了,我再也不要第二个女圭女圭,因为世上没有任何女圭女圭可以取代我失去的那一个。”

她的话让闻人奇皱眉,她则对他轻轻一笑。

“喂,我们去划船好不好?”愁苦的表情又消失了,她“翻脸”真比翻书还快!

“划船……”闻人奇苦笑。

“对,划船!走吧!”顾冉冉不由分说,兴奋的拉走他。

坐在小船上,顾冉冉轻快的哼著歌曲。

“冉冉。”闻人奇突然唤了她一声。

“嗯?”

“你会不会唱『短歌行』?”

“嗯?”她的眼睛睁大了,“短歌行?那是什么东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顾,沉吟至今。”他是音痴,不能唱,只能用念的,但念的同时,他耳畔响起了五年前冉冉动人的歌声,此情此景,不由得轻声一叹。

“噢,是中国古代的玩意儿啊,我不会。”她笑了笑,“但我会唱一首歌,嗯,我记得是知名的华人歌手邓丽君唱的,你听。我没忘记你你忘记我,连名字你都说错,证明你一切都是在骗我,看今天你怎么说……”她边唱边瞅著他,带著哀怨的眸子似乎无声的询问著他:你分明忘记我了,你怎么说?怎么说?

“冉冉!”闻人奇倏然抓住她的手,一颗心几乎跳出了体外。

“你做什么?”歌声停止,顾冉冉讶异的看著他。

“别再这么折磨我,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打哪儿来?”

“我是顾冉冉,你也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Julia,我是在国外长大的,英文名字当然用得比中文名字多,基本上,目前为止,只有你会叫我冉冉。”她笑吟吟的说。

“你在国外长大的?那你的父母呢?有没有兄弟姊妹?”如果她不是冉冉,或许是冉冉同母异父的姊妹也说不定呵!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将我托给他们的好朋友顾阿姨,顾阿姨是个画家,没有结婚,她很照顾我、很疼我,完全将我当成自己的女儿,让我念最好的学校,也教我绘画,对我而言,她就像我的妈妈。”

“噢,那她有没有和你一起来台湾?”

“没有,顾阿姨嫌台湾天气太闷热,她不喜欢。其实她错了,台湾的春天好美好美,我走了那么多的城市,就是春天的台湾最有魅力,让我不想再走了。”

“你一直在旅行吗?”

“是啊,我在一个城市绝不待超过两个月,噢,我忘了说,我是边旅行边工作的,我是个插画家,用涂鸦写日记的那一类,我会将我的旅行所见与心得用涂鸦的方式表达出来,出版社会帮我出版成笔记书。”

“哪里的出版社?”

“台湾的出版社。讶异吧?”顾冉冉笑了笑,“我人在海外,却选择台湾投稿,那是因为我早就知道自己会在台湾长时间停留,台湾是我父母的故乡,是顾阿姨的故乡,当然也是我的故乡,人流浪再久,终究还是会想回故乡的。”她呼了口气,伸伸懒腰,“喂,你骗我说了好多话,害我肚子好饿喔,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

“好啊,你喜欢吃什么?”

“都下午三点了,还要坐餐厅不成?”她笑了笑,黑幽幽的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们去买披萨来吃好不好?”

闻人奇又被她的话震了一下。

彼冉冉却彷佛丝毫未察觉,继续兴高采烈的说道:“今天的阳光太可爱了,这个公园也很棒,我们吃披萨当成野餐,一定很好玩。”

就这样,时光彷佛倒流回五年前,闻人奇又和一个叫冉冉的女孩捧著两盒大披萨坐在公园椅子上。

此情此景,又让他叹息。

“如果……这时再出现一只小狈,我也不会感到太讶异。”闻人奇喃喃的说。

“小狈?”顾冉冉听到了,睁亮了眼,“我也喜欢小狈,尤其是乳牛狗……”

“乳牛狗?”这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品种,闻人奇听都没听过。

“就是那种黑白花的小狈嘛!它身上东一点西一点黑的,不就像乳牛吗?”

“那种狗啊……”闻人奇笑了,“我家刚好有一只。”

“哇!带它来让我看看好吗?好吗?”她显得异常兴奋。

“下次我会带著它一起出来。”

“你太太也喜欢狗吗?”

彼冉冉无心一问,却让闻人奇变了脸色。

“为什么要提她?”

“怎么不提?她是你太太呀。”

闻人奇不语,脸色更黯沉了。

“我想,你不爱她。”审视他半晌之后,顾冉冉叹了口气,“我知道,你爱的是那个叫绣球的女孩,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和她结婚?”

“冉冉,你懂男人吗?”

“不懂。”她回答得很老实。

“对男人而言,如果娶不到最心爱的那个女孩,那娶谁又有什么差别?别人要他娶,他就随便娶了。”

“你不爱她,却娶了她,但心不在她身上,所以外边的阿猫阿狗随便对你勾勾手指,你就会背著太太偷腥,对不对?”

“别安那么严重的罪名给我好吗?”闻人奇扬了扬嘴角,“我承认我不是忠实的丈夫,的确也和一些女人来往过,但绝对没有阿猫阿狗的来者不拒。”

“你有选择?选择的标准是什么?”顾冉冉挑了挑眉,冷哼一声,“外貌?体态?还是身家清白?”

这个问题让闻人奇沉默了将近一分钟,他似乎挣扎著要不要老实讲,但最后他还是决定招了。

“冉冉,你看过琼瑶的小说『湮雨蒙蒙』吗?黑豹子陆振华终其一生对初恋情人念念不忘,而他却娶了九个太太,他说这是一种搜集,他四处搜集有一丁点像他初恋情人的女人,我想……我不知不觉也走上这条路,我也在四处搜集有那一丁点像她的女人。”

他的话让顾冉冉睁大了眼,然后,她霍然起身,原本放在腿上的披萨摔到地上。

她恼怒的瞪著他,良久良久,才用颤抖的、恨恨的声音说:“原来……我也是你搜集的女人之一,你和我在一起,是我的某些地方像你的绣球花?我只是你的一个搜集品而已!你……简直可恶透顶!”泪珠滚下她的脸颊,闻人奇还没从震惊中恢复,顾冉冉已经如箭般的跑开了。

“冉冉!”闻人奇回过神来,追了过去。

“不许过来!”顾冉冉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他大吼:“你不许追我,否则我……永远永远不理你!”说完,她又跑了。

她那句话的意思是否代表只要他不追过去,她还是会理他?闻人奇站在原地苦笑,他实在白痴到了极点,为什么要乱说话破坏这美好的春天?

是的,他之前是有意无意的,像冉绣球的女子他会多看几眼,对方若有意愿,他当然乐得有一段情,但这情都不长久,毕竟她们都只是“一丁点像”,不是他的冉冉永远无法取代他的冉冉,他再怎么搜集,那些女子加起来,还是比不上冉冉的一根头发。

但奇迹出现了,有一个女孩也叫冉冉,容貌八分像,但性情则十足的像透了冉冉,她不费吹灰之力的攻陷了他的心,这一次他不是搜集了,而是认真,很认真,豁出去的认真!

他叹了口气,将一口也没吃的披萨丢进垃圾筒里。

他走出公园,在刚才和冉冉逛过的闹区里闲晃。

突然,他在一间精品店前停下了脚步,对著橱窗里一只半人高的泰迪熊发起了愣。

他脑海里不知怎地浮起冉冉抱著它的可爱模样,所以五分钟之后,橱窗里的泰迪熊移了位,被他抱在手上。

回到饭店时,天已经暗了,他没打算立刻送上这只泰迪熊,他知道敏感的冉冉一定会将它解释为赔礼而拒收,所以他计画明天一早再来。他模清了冉冉最受不了和煦春阳照耀的特性,只要阳光一暖,她的心也跟著暖了,一开心就会忘了所有的不愉快,她就是这么单纯,永远像个孩子般任性的又哭又笑,上一刻皱眉,下一刻嘻嘻哈哈的。

他坐进了宾士车里,正要驶离,却猛然瞥见一个熟悉的人打他车前经过。

是顾秋霜!

闻人奇睁大了眼,不会错,那是顾秋霜,五年来音讯全无的顾阿姨,她没有太大的改变,见过她的人还是能一眼就认出她来。

奇怪,顾阿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见她坐上一辆计程车,闻人奇立刻发动引擎尾随其后,他极小心的,避免被她发现。

他跟著计程车来到一栋高级公寓前,他看著顾秋霜走进去,将头探出车窗外,几分钟后,八楼亮了灯,那么,她是住八楼罗?

闻人奇记住了公寓地址——和乐路一百一十号八楼。

他老爸会需要这个地址的,他想。

笑了笑,他掉转车头,在回家的路上,他心里始终闷闷的。

两个名字不时刺激著他敏锐的第六感——顾秋霜、顾冉冉!

彼秋霜是个画家,冉冉口中的顾阿姨也是个画家,是巧合吗?是吗?是吗?

曰曰■

闻人家大部分时候是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冉雨荷独自坐在客厅里,她不看电视,不听音乐,也不看书报杂志,只是无聊的玩著塔罗牌,这东西在贵妇人之间相当流行,但一个人玩是那么无味,寂寞时她就走到窗边把玩著窗帘上的流苏,等著那熟悉的车声传来。

五年了,这就是她的日子,像冷掉的白开水,静静的沉淀在杯子里,一动也不动。

她等待的车声终於响起,笑容爬上她的脸,她迎了出去,发现闻人奇手中抱著好大一只泰迪熊,不禁瞠亮了眼。

“哇,好可爱!阿奇,谢谢你!”她笑得眉儿弯弯的,好幸福,好陶醉,她直觉以为这是给她的,她是他的妻子,男人买这样的女圭女圭不是送给妻子还能送谁?所以她伸出手去接,打算在接住的同时给他一个吻,但闻人奇闪过了。

“对不起,雨荷。”

空气一瞬间凝结了,冉雨荷也呆住了,怎么,这不是给她的?

“雨荷,你有满房间的女圭女圭,我想,也不在乎这一个的。”他淡淡的说,走过了她身边。

“但那满房间的女圭女圭,没有一个是你费心为我挑选的。”她咬咬唇,哽咽的说。

“好吧,雨荷,如果你坚持,改天我为你挑一个就是了。”

对闻人奇而言,这是很仁慈、很息事宁人的话,但听在冉雨荷的耳里,却是千刀万剐般的难受。

“我……似乎总要提醒你,你才会想到我。”她凄苦的说:“五年前,我比不上冉绣球,五年后,我又比不上那个住在丽江大饭店三十楼的女人了吗?”

显然,冉雨荷不是全然的无知,名流间金屋藏娇的小道消息总是传得比野火还快。

“告诉我,那个女人有多像冉绣球?”她知道,这些年来在闻人奇身边来来去去的,都和冉绣球有某些程度的相似,她明白,这是闻人奇的搜集,只是她也有恃无恐,世上没有全然相像的人,闻人奇即使搜集一百个也都不是冉绣球,最后总还是回到她身边。

但这一次的对手她就没把握了,因为那个女子居然让闻人奇打开了为冉绣球保留的总统套房,让闻人奇亲自为她挑了女圭女圭,逗她开心,最重要的,他们认识只有短短两天的时间!这是他不曾对任何一个女人做的,她也从不曾见他对哪个女人这么殷勤发狂过。

闻人奇没有回答她,眉峰蹙拢,似乎有些不耐烦。

“算了。”冉雨荷拭了拭泪,强颜欢笑的说:“我该知足,毕竟你还是我的丈夫,这就够了。阿奇,你是不是忘了今晚要陪我出席湘绫家的派对?这是湘绫第一次以女主人的身分开派对,同时她也会带著她刚满月的女儿亮相……”说到这儿,她叹了口气,柔柔的眼眸透著几许哀怨,“湘绫比我们还晚结婚,都有了一个女儿,阿奇,你真的……不想让我为你生一个孩子吗?”这明显是恳求的语气,闻人奇宣称他不想要小孩,不喜欢小孩,但冉雨荷却相反,她太寂寞,太没安全感,太怕被丈夫抛弃,如果有个孩子做为两人间的联系,她会安心些。

“我以为女人多半不喜欢怀孕的,那会使身材走样,不是吗?”他笑了笑,“对不起,雨荷,我有些事,待会儿必须出门去和爸爸谈谈,派对不去了,你让你妈妈陪你去吧,她和杨伯母是多年好友了,两人一定很有话聊,你好好玩吧。”说完,他快步走进书房。

冉雨荷呆呆的看著他的背影,连出声叫住他的力气都没有了,她颓然坐进沙发里。

这就是她的婚姻,“冰冰”有礼,妈妈帮她将冉绣球赶出冉家,赶出台湾,但显然没有办法赶出闻人奇的心里。

她委屈的咬咬唇,怎么也不明白,这么多年了,陪在闻人奇身边的是她,尽心服侍、柔情以对的也是她,怎么闻人奇的心竟没有一丝一毫容下她呢?他当真是铁石心肠吗?罢了罢了,得不到他的心,至少得到了他的人,她再怎么样也比冉绣球强!

就为著这一口气,冉雨荷忍受了冷淡的丈夫,忍受了冷淡的婚姻,只要她是“闻人太太”,她就能忍受一切。

擦擦眼泪,她回到房间,时间所剩不多,她必须为参加派对做准备,换衣服,化妆,打电话给妈妈,还有……为丈夫的不克出席想一个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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