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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 第1章(1)

她大概疯了。

现在是晚上八点十分,她的约会对像已经迟到超过一个钟头,而她,不但不生气,还空着肚子乖乖坐在位置上,痴痴等候对方的到来。

他会来的,孙雅曼傻傻冀盼,邻桌的客人正在吃最后一道甜点,侍者也殷勤地帮她加了好几次水,这面装横温馨、服务周到的餐厅虽然没有派服务生催她快点餐。

但任何一名有常识有尊严的女人,在男伴迟到半个钟头时早该认命离开,而非抱持着希望期待约念仍将进行。

何况她是一个重视时间观念的人,和朋友相约,交情再深,涌常只要超过十分钟她就走人,而今晚,她已经等了好久,应该生气的脸不但没有一丝一毫不耐,还满心期待男伴的到来。

爱情没有规则,先动心的那一方却往往先输掉一半。

今晚的约会,从接到电话的那天起孙雅曼便开始期待,并且,为了呈现出最好的那一面。

七点钟的约,她下午三点就开始紧张,洗头洗澡化妆着衣,她头一遭花这么多时间打理外表,只为了和那男人吃一顿晚餐。

姐起来好累可是孙雅曼完全不觉得,反而烦恼时间不够她打扮。

啊……只要想到就要见到喜欢的人,她心头就甜滋滋的。

拿着跟侍应讨来的纸笔,孙雅曼除了低头信手画图,更常常抬眸望向餐厅门口,总之,这副安静等候的模样,出人意料的表现出耐心。

谭越踏入餐厅后,目光很快搜寻到孙雅曼的身影。

两人只有一面之缘,这间餐厅的光线又采柔黄色调,一开始谭越以为自己无法这么快找到孙雅曼,但落单的客人只有那么一桌,他实在很难不发现她的存在。

“对不起,我迟到了。”

理亏的人率先表示歉意,风度勉强算及格,不过,那两道浓眉如果不要拢得那样紧,这句道歉听起来会比较有诚意。

“啊,没有关系。”孙雅曼慌乱地站了起来,他终于赴约,令她欢欣也令她手足无措。

“别站,坐下吧。”

谭越的眉拢得更紧,他不喜欢这样,桌面太干净,只有一杯半满的水,很明显这位小姐没点任何东西吃。

“孙小姐,我记得在电话中请你先行用餐。”谭越不喜欢个性太依赖的女性。跟着人座后,他看一眼整洁干诤的桌面说道。

“可是我还不饿。”她没有说谎,大概肾上腺素发作,她太紧张也太兴奋,所以肚子虽空却感觉不到饿意。

“现在己经八点二十了!”

六点左右的时候,谭越拨孙雅曼手机,结果这位动作迅速的小姐居然己经出门,原本想要取消晚餐之约的他,只能请她先用餐;因为临时被工作绊住,他今晚无法准时赴约。

“你也还没吃吗?那我们赶快点餐。”好辛苦,工作到这么晚还没吃饭。

孙雅曼赶紧招来待者,完全没听出谭越话里的不悦。

“听说这里的义大利面很道地,你要不要试试?”翻开服务生送上的菜单,她认真研究着。

在谭越打算放弃这位对像时,孙雅曼自然不做作的反应使他改变想法。

相处之后再决定好了,无须因为小姐的一点点依赖性格,就放弃这位看得很顺眼的人选。

人选--这种字眼似乎不适用于恋爱中的情侣。

的确,他们是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男女,被此认识的方式,传统说法称之为相亲,现代一点的用语,则是透过亲友介绍的异性朋友,总之,跟自由恋爱扯不上边就是。

很不浪漫的相遇,但有什么关系,对于一名想要结婚的成年男子,相亲是条再便捷不过的途径!

从售票口拿了对方预留的票,谭越循电影票上的片名,迅速找到该部影片放映厅。

戏院有带位人员,谭越很快找到位子。

昏暗中,就银幕反射出的光线,他看见坐在邻座的孙雅曼抬头朝他一笑,表情颇为愉快。

非常有耐心的一位小姐。

或者说,很能自得其乐的一位对象。

几次约会下来,忙碌的他有一半以上的机率不是迟到便是早退--相当差劲的表现,不过这位小姐从未向他抱怨。

通常,约吃饭他若迟到,她会拿本素描簿画画,怡然淡定地打发掉等待的时光,约听音乐会或看其他表演的话,他如果临时有事,她会独自进场聆赏,并且在散场后传封简讯谢谢他的门票,顺道称赞一下表演很精采。

非常体贴大方、温和柔顺的个性。

这年头拥有这样耐性的人不多见,孙雅曼一定是位很受欢迎的老师,谭越可以想像她的学生如沐春风,快乐地在她指导下学习的情景。

“还要一小时才结束。”孙雅曼小声对谭越说。

谭越这样成熟威猛的男人,应该对节奏俐落的动作片比较感兴趣吧,可是约看电影时,他请她挑部女生爱看的片子,她顺他意选了部文艺爱情片,没想到老是迟到的人今天来得这样早,看样子这一小时他要无聊地度过了。

“那很好。”谭越低声回她。

他不觉得无趣,就算是出于社交上的礼貌,孙雅曼仍然很高兴。她偏了偏头,微微一瞅后才将目光转回银幕。

谭越欣赏文静内敛型的女生,孙雅曼谨记他的偏好,尽量不让自己喜形于色。

可是,不是和朋友,是和谭越一起看电影耶,这个对她来说一直那么遥远的男人,现在就坐在她身旁,和她做着一般情侣常会做的事情。

想到这点,孙雅曼情不自禁又侧头偷看他一眼。

他性格帅气的瞳眸,即使在晦暗不明的戏院中,依然晶灿有神、湛湛动人。他坚毅的额头、直挺的鼻梁、阳刚的下巴,在幽暗光线中自成一道迷人侧影,孙雅曼偷偷睨着他,一颗心早不在电影剧情上了。

事实上,早在大四那年,她遇见他的那天起,她的心就容不下其他男人,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那一年,孙雅曼兴致一来,跟着高中学姐去爬南华山,自恃体力不错的她,轻松完成这条百阶入门路线,却在回程中粗心地扭伤了脚,而谭越,正是背她下山的同队队友。

“谢谢……”下山后,她想问他名字,但喉咙挤了半天,只能出这两个字,这是她第一次在异性面前,如此别扭不自在。

“不客气。”简单回她话后,谭越潇洒地离去。

坐在车里,孙雅曼凝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突生一股“如果他能回头看她一眼该有多好”的想法。

他好高、好壮,直至今日,孙雅曼仍清楚记得谭越宽厚的背。

从来都是被男生热烈追求的她,第一次动了倒追人的念头,只是,她亲爱的学姐残酷地告诉她:谭越已有个感情十分要好的女友,名叫赵若璃,交往多年的他们,早有了步入礼堂的计划。

再玩世不羁、再随心所欲,她也做不来横刀夺爱的事。

何况谭越眼里只有他美丽文静、气质优雅的女友,勉强算是跟他同爬过一座山的她,根本没有介人他们感情的能耐。

爱情强求不来,但她无法遏止自己想要更认识他的yu\\望!

她缠着学姐询问关于谭越的一切,她混在人群中,默默守在球场边看他打球,她挖出柜子里的泳衣早起晨泳去,就为了可以玩玩看他一眼。

甚至,不看球赛的她,守在莹幕前看NBA转播,只因她知道热爱篮球的谭越同一时间可能也在观赏比赛……

大学最后一年,她作业迟交、笔试乱考,为了一个不可能喜欢自己的男生,失意颓丧到这种境地,简直偏执过了头。但若时光倒转,她认为自己还是会一样糟糕。

白云苍驹,世事无常,经过了五年的时间,从台北到纽约到巴黎再回到故乡,孙雅曼走过不少地方,调见不少人,以前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女孩已消失不见,她变得比较成熟也比较世故,但不变的是,她依然喜欢着谭越……

她那样地喜欢着他,可叹的是,他不记得她。

学姐介绍他们认识的那顿饭,孙雅曼从彼此的言谈中得知,他完全不记得曾经见过她!

“需要手帕吗?”

一直到谭越出声,孙雅曼才发觉电影已经落幕。

“啊,不用。”好想找面墙来撞,观众都散得差不多了,她居然还在恍神。

盯着眼眶发红的孙雅曼,谭越以为那是受剧情感动的缘故,虽然他看不出电影有何动人之处,但学艺术的人通常情感比较丰富,所以他也不觉得她颊上的淡淡泪痕过于夸张。

“那么,想去哪里走走吗?”他问。今天是周末,难得他没工作要忙。

“可以吗?”孙雅曼眼晴一亮,不敢相信今晚还没结束,谭越从来没延长过他们的约会。

“我之后没事,”谭越望着她笑了。

二次见面,她淡雅有礼的态度,给人一种她或许是出于礼貌才答应激约的印象,如今看她惊喜的反应,谭越体认到眼前这个女孩子,应该还满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时光。

“去淡水走走,还是去阳明山看夜景?”

只要是跟你,什么地方都好玩!孙雅曼打从心底这样认定,可是谭越欣赏温柔内敛型的女生,为了展现出优雅的气质,她最好矜持一点。

“两处景点都很美,你选就好。”她如此回道,但语气仍掩不住兴奋。

“那去淡水。”谭越明快地决定。

受孙雅曼影响,他的心情也跟着愉快起来,原本他仅是随口问问,难得不需要工作,虽然时间有点晚了,他想延长一下约会也不错,没想到这位小姐的反应这样有趣。

“走吧。”谭越率先站起来。

心情放松加上双方已经比较熟稔,谭越踩起油门来愉快惬意,车行至大度路时,仪表板上的数字很自然地破了百。

许久没有这样风驰电掣地开车,年少轻狂时的回忆瞬间涌上,谭越飙了一会儿后,才记起车上有女士,实在不宜太放纵。

“对不起,开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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