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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次的爱情 第九章 实验室

何爵生穿上防护服,戴上口罩,风淋后进入SPF房,而莫朝华已经在大鼠实验室等着他了。

她取下一个笼子,里面一团团压着白呼呼的大鼠,肉肉的,软绵绵的。打开笼子,她抓出一只放在台秤上,这个时候,何爵生开门走了进来。

“你先称。”他巡视了一下二十几笼老鼠的活动状态,饮水量,又道:“药品准备好了吗?”

“在隔壁实验室里,新的药品也已经高压进来了。”

“嗯,记下生产批号,随机取样。”他坐到她的身旁帮忙。

莫朝华麻利地称好老鼠的体重,准备开始取针灌药。

何爵生注视着她,蓝色的口罩将她大半张脸庞都藏了起来,只露出一双晶亮的双眸认真专注地盯着手上的事情。他清了清嗓子,“朝华,昨天……昨天不能送你回家,我很抱歉。”

莫朝华朝他瞥了眼,“没关系,你家里有事要忙。”

“事实上,是因为你昨天……引起的骚乱。堂哥昨天被伯父训得很惨,你今天碰到他没有?”

她咧了咧嘴,口罩下偷偷吐了个舌头,“……没有。”

那倒是。要是碰面了,她却好端端地坐在这里扎白鼠,他倒应该要觉得奇怪了。生不如死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嘛。

“那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他今天可能不太有心情跟你开玩笑。朝华,你能答应我,不要跟堂哥把矛盾激化了,尽量和平共处好吗?”何爵生担忧地握了握她的手,“不管你们曾经有什么误会,我要你确信,堂哥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不要恶化了彼此的关系,就保持现在这样,可以吗?”

“他现在怎么样了?”她有些心虚地问。

何爵生叹了口气,“伯父教训他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到现在也是。他以前有个很喜欢的女朋友,叫张红燕,最近跟他彻底分手了。我猜,这也是他心情低潮的原因之一。你就让让他,别去惹麻烦。”毕竟她的前程都掌控在堂哥手上,不是吗?

一开始,她以为一切都是何劲生活该。他用很小人的手段对付魏星学长,逼得学长名誉扫地,只能放弃自己的工作,离开这个城市,而他做的一切只为了得到张红燕。可是现在,张红燕依旧不属于他。而她竟然渐渐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内疚。

她真的很讨厌何劲生吗?

那为什么她还能这么清晰地记着唇上他的味道?宽厚浓郁,暖暖的。

“不过,我第一次看到堂哥跳舞跳得那么好。”何爵生想起何劲生那夜的第一支舞,连续踩了女伴四次脚的惨状,到最后还能笑得出来,真服了他。

莫朝华却已没有在听他还说些什么,心思远远地飞回了那个晚上,慢歌轻摇,她闭上眼,放开自己的心扉,让何劲生主导一切的步伐,一步、两步,转。

一步、两步,转……

做完每月一次的数据报告后,何劲生宣布散会。

研究室的同事作鸟兽散,何爵生也因为急症室有急事先行一步,剩下莫朝华一个人在慢吞吞地收拾东西。

她有个习惯,喜欢把不同侧重点的事情记在不同的记事本上,归类总结。会议上有很多临床医学方面的知识,她并不是很懂,所以在下班之后她会抽出一点时间来补充这方面的缺失。

何劲生拿起放在桌上的公文包,淡淡觑了她一眼。“莫药师,还不走?”

这是自那天亲吻后,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莫朝华却连头都没有抬,只是示意他可以先走。

眉峰蹙起,深邃的眼眸沉冷得可怕,“记得把门锁好。”他很快地走出研究室,走廊里还能听到他急促的脚步声。

走那么凶干吗?

偌大的研究室只剩下莫朝华一个人,她轻轻叹息一声,都能听见自己的回音,好像在问,这是怎么了?

她也不想这样别扭,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和平共处。

他总是戴着一副铁石心肠的面具,自负自大,与他相处的人常常会感到低人一等。所以她一见到他,就像浑身长满了刺的刺猬,扎得他痛了,才不会为自己自卑。可是一旦收敛起锋芒,不与他针锋相对,她就可以很真实地感觉到何劲生的确是很聪明、博学多才,而他表面严厉,暗地里又有几分人情味,跟他爸爸并不那么相似。

越了解这一点,她就越讨厌何劲生,讨厌他为什么要改变,为什么不能就是当初她知道的那个何劲生。

外头淅沥沥地下着大雨,她整理好笔记,就拎着Gucci皮包下楼,打电话给扬誉,他没接,电话无情地转接到语音信箱。

天色沉沉的,乌云密布,齐压压地往地面挤来。

这个时候一辆凌志慢慢地将车倒了过来,从她身后跑出一个女人,灰色单调的裙摆进入她的眼帘,“莫药师,你没带伞?”

莫朝华认出她是一个在药房里抓药的普通合同工。为什么会记得?

那天,他们研究组去开会,她最后一个进的会议室,发现大家早已就座,而她却连一把椅子都没有。

她茫然地站在墙角边,看见何劲生冷然地觑了她一眼,又若无其事地埋头看报告。更让她难堪的是底下窃窃私语的同僚们。

她不怪谁呵。不论走到哪里,她永远都是被排挤的那一个。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她叫莫朝华。

这个时候,在会议室里置备茶水的那女人看见了,连忙到外面搬了一张椅子进来给她,用平凡的笑容腼腆地笑了笑,接着又去准备自己的分内事。

这样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记不住?

“你也没带吗?”她只看见她手上又丑又土还是冒牌的LV皮包。

“哦,我先生来接我。”那女人歉然地笑了笑,突然大声道,“不然……我让我先生送你一程吧。”

莫朝华往黑色的凌志看去,里面的那个男人长得普普通通,正不发一语地瞅着她们两个,再看那个女人,相貌不算漂亮,不过二十七八,身材就微微变了样。为什么她的笑容里会有那么幸福的光彩?“不了,我……我有人来接我,他马上就来了。”

说完,她咬着嘴唇,倔强地看着那个普通又善良的女人。

“是、是吗?那我先走了,再见。”那女人和善地挥挥手,用皮包挡着雨,冲向已经为她开好车门的普通男人。莫朝华看见那个男人用毛巾体贴地帮她擦去额前的雨水,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开车离去。

莫朝华还记得这个女人曾经在散会之后对她说,莫药师,我真羡慕你长得这么漂亮,我老公常常嫌弃我胖呢。

真正该羡慕的人,是她莫朝华。

扬誉太忙了,他不是要上班,就是要陪女友,哪里有时间顾及到她呢?盯着手机通讯录里的那个唯一的号码,不知是泪水或者雨水,渐渐模糊了她的视线,拇指按在删除键上,却一直没有按下去。

她只剩下扬誉这么一个朋友。连他都踢出她的生命里,她还有什么呢?

漫天的飞雨洋洋洒洒,好像永远都等不到它休止的一天,这雨期期艾艾的,也下到了她的心里。

何劲生站在三层窗户旁往外看,静默的俊眸凝着不远处一抹任性的红色,青灰色的天,浓白的雾,也抹不去她那鲜艳的存在。那一天在咖啡厅,那种怪异的感觉又浮上心头。

“莫朝华,你到底在等谁?”他喃喃自问,回应他的是淅沥的雨声,还有那娇小的红色身影。

眼角的余光瞥到桌上的那把伞,是爵生临走前留给他的,心头突然冒出一个疑问,这个世界会有人关心莫朝华吗?

也许莫朝华不是在等一个特定的谁,她只是在等,可以是爵生,可以是研究室里的任何一个人,也……也可以是他……

拿起桌上的伞,他迟疑着,要不要,该不该?爸爸的话在耳边冷冷地响起。

他蹙眉,放下伞,伞鼻碰到桌面时发出的闷哼就像淤塞他心底的那口气。

他的决定太轻易,轻易到他发觉自己马上就后悔了。待再回头去看楼底时,那抹红色早就一头钻进茫茫雨色中。

她没有人来救赎,而他放弃了那个机会。

“烧38度半。”扬誉甩了甩体温计,几不可闻地叹息,“这么大了,还不懂照顾自己吗?”他替她拢了拢被子,确定她睡得很温暖。

“扬誉,要记得喂呆呆。”她昏昏沉沉地说着。

扬誉捏了捏她热乎乎的手掌心,给她温柔的保证,“我知道,你乖乖休息吧。”伸手探了探她额头的温度,不禁又心疼地叹息了一声,他拧了条毛巾铺在她的额上。

“扬誉,扬誉……”她迷迷糊糊地叫着。

“我在。”他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我一直都在。”

他温柔呢喃的安抚起到了作用,她渐渐入睡,小脸红扑扑的,是因为高烧,却很可爱,完全没有平素里的妖媚。静静凝着她的娇容一会,扬誉才站起来给呆呆去准备吃的。

他跟莫朝华是在丁隽毅研究室里工作的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所有人都鄙夷他。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躲着他,只有莫朝华笑着向他伸出手。

只有她一个人是笑的……他也绝望过,却因为那笑容而苟延残喘了下来。他曾经以为自己不能离开莫朝华,像只狗一样忠心着主人,形影不离。

可是曾几何时,莫朝华开始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她从来都没有离去,一直都是他在离去。留下她一个人。她什么都没有改变,是他终于坚强起来,有了自己的生活,所以把她抛弃了。

在呆呆的碗里倒了些牛女乃,呆呆却也病恹恹着,望了他一眼,又蜷缩了起来。物似主人,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呆呆一定是知道朝华生病了,所以才闷闷不乐。

莫朝华身边留不住人,就像诅咒一样。她一边玩着呆呆,一边笑着对他说。

他却自以为是地对她说:“我会一直留在你身边。做朋友,也可以天长地久。”

他跟那些觊觎着朝华身体的男人不一样。他喜爱她,是单纯的情分,不是露水鸳鸯,点水而过。

“呆呆,不要让朝华担心,过来吃点东西好不好?”他劝诱着,将它最爱的食物摆在呆呆的嘴边。

呆呆像是听懂了他的话,咬了几口,又不动了,蜷成一团米黄色。他无奈地叹息,模了模它的头,不再勉强它。

急促而短暂的门铃滴滴响了两声,他诧异地站了起来,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英俊的男子,只是长得过分白皙,显得有些病态,在看到扬誉的时候,微微吃了一惊,“请问,莫朝华是住这里吗?”他很快地镇定了神色。

“对不起,你找错地方了。”扬誉轻柔地一笑。

俊容一闪而过疑惑,“不好意思,这是她爸爸以前的房子……我以为她会住在这里。”

扬誉合上门,轻声走进卧室,俯在床侧,贪看她不安分的睡颜,“刚才魏星来找你了。”他拂去凌乱地贴在毛巾上的刘海,柔声道,“不过我已经把他骗走了,因为你一定不想让他看见你现在这么憔悴的模样,对不对?就算他不要你,你也容不下有人伤害他,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你对他比对我好,为什么呢?”

平时他什么都不说,不代表他不在意。他是人,会看会听会思考,被漠视了会心痛。

口袋里手机在震动,他没有按掉,也没有接起来,只是任它震了一会,就停止了,“朝华,我要走了,公司的事情很多,多到我根本没办法好好陪你。也许你根本就不需要我陪在你身边……”

扬誉换了条冷毛巾,小心翼翼地贴在她额头上,俯身亲了亲她的柔颊,轻声说道:“我该走了。”

声音里带着残忍的味道。

直到铁门声几不可闻地传进她耳里,一滴温热的泪才从她的眼眶里滑落。

她一直知道,总有一天扬誉会恨她。她那么在乎魏星,是因为他也曾与她一样沉沦过,一样有很不堪的过往,她自己的生活乱七八糟,可是看着魏星快乐,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希望。也许会有那么一个人,会在不远的地方生活着,在茫茫人海中千辛万苦地寻到她,然后带她逃离这么悲伤的寂寞。

可是扬誉……她怎么能带着扬誉一起沉沦呢?扬誉不够坚强,很容易地被她带坏的,她怎么舍得呢?

迷迷糊糊不知道睡了多久,天早就黑了,房间内黑乎乎的,伸手连五指都看不清。

她觉得渴了,挣扎起来。打开床头灯,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保温杯,里面的开水还温热着。她愣愣地看了一会,一股暖流自心间流过。

扬誉总是这么细心。

仰起头喝了口水,她才四下张望,“呆呆……”

呆呆总是喜欢绕在她身边蹦蹦跳跳的,它不会像扬誉那样有自己的意识,自己的想法,它只能一直依附着自己的主人生存。她爱呆呆比爱扬誉多很多。

“笨呆呆,快出来啦。”她摇摇晃晃地挣扎起来,朝客厅走去。

斑烧烧得眼睛都糊掉了,她眯起月牙一样弯弯的眸子努力想将一片模糊不清的视线看清,“笨呆呆,你躲哪里去了,姐姐看不见你。”头一沉,眼前只剩下黑暗,她眩晕地扶靠在墙上,拧了拧抽痛的眉心,“臭呆呆……我、我找到你……一定要红烧了你……”忍住胸口想呕吐的,她缓慢地在地上模索着。

“哔——”呆呆无精打采的声音终于倦倦地应了她一声。

莫朝华在沙发底下抓出呆呆,兔子红红的眼睛里有鲜艳的血丝,憔悴地耷拉着长耳朵。她心底大惊,“呆呆,你怎么了?”

呆呆没有应她。不是懒得应,而是找不出力气跟活力去应她。

莫朝华又急又怕,慌慌张张地抱着呆呆想要冲出门找医生。起势太猛,她脑袋又烧得迷迷糊糊,头轻脚重就往前倒,直挺挺地就栽在地上了。更糟糕的是,呆呆就在她怀里,她为了护着呆呆,硬是以背着地,摔得她全身仿佛散架。

这下是真的摔死她了。她“扑哧扑哧”地喘着气,将死气沉沉的呆呆紧紧地搂在怀里,嘴里嘟嘟囔囔地胡言乱语着,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也不在乎。

不知过了多久,她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突然惊醒,“我睡着了?”她咕哝了一声,摇了摇怀里的呆呆,可是呆呆一动不动的,她怕极了。

怕呆呆死在她怀里。眼泪扑簌着往下掉,她艰难地模索到沙发上,苍白的小手打滑了好几次,才好不容易地抓住手机。

拨给扬誉,可是电话依旧被转接到语音信箱,扬誉温暖的声音为什么在此时此刻听起来,会是这样冰冷?明明是该温暖着她的,明明该替她挡风遮雨的,明明该在她沉沦的时候拉她一把的,为什么,为什么扬誉做不到?

到最后,她连扬誉也丢了。

她两眼发直地瞪着手机,通讯录里空荡荡的,除了一个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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