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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镶的教皇 第五章

天才音乐少女与乐坛教皇成为新情侣组合?

秦蔷与牧神一的关系没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报纸头条。她远在台湾的老爸老妈都打电话来谴责不孝女的行为伤风败俗,但她自己倒是轻松回应,“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吗?”

“姊,妳真的准备和那个恶名昭彰的男人结婚吗?”秦灵也担心的问。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结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后才会考虑的问题,到时候牧神一会不会在我的计画内还不见得呢。”

她的回答让全家人几乎吐血,老爸还气得差点要和她月兑离父女关系,幸亏被老妈拦住了。不过她还是表现得不思悔改,与牧神一的音乐合作频率有增无减。

牧神一则是见惯了这种报导,听惯了这些问题,所以显得很平静。直到有一天,他们两个人的音乐会结束时,有人在后台献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蔷,牧神一才难得的多问了句,“谁送的?”

“乐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头的署名她不认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认得,扔了吧!后台哪有那么多地方放花。”

她则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么可以扔了?再说这么一大束玫瑰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她笑靥如花,抱着花束数了老半天,“好像有两百朵呢!”

牧神一的脸色沉了下来,没有说话。

第二天,秦蔷从外面回家,一到门口就吓了一大跳,数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将她家门口变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码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电话给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谢谢,不过你不觉得数量多得有些夸张吗?”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时候,手里捧着别的男人送的礼物。”

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对她表达他的占有欲,只是这一次,又让他们的关系再度上了新闻头条,娱乐版下的标题是:千朵玫瑰表爱意,冰山教皇终于动了心。

他是不是动了心秦蔷不确定,她只是觉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现得像是在和人斗气的孩子,一定要很财大气粗地用钱把所有的对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过,有一件事倒让她很满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时都很遵守道德观,从不脚踏多条船,让自己陷入多角恋爱的新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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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秦蔷在美国巡演的最后一天,过两天她要转道到欧洲去。晚上她约了牧神一吃晚饭,以后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他们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谈谈他们的关系,既然有个明确的开始,也应该有个明确的结束吧?

听说牧神一身边的女人保鲜期不会超过一个月,从酒吧那夜开始,算到今天为止,他们在一起已经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极限。这时候她说要走的话,应该是省了他不少麻烦,也许他会很高兴吧?

才刚在饭店大厅落坐,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没见?她看起来似乎变化很多,妆容没有以前艳丽,眼中流露着深深的忧郁。是什么让她改变这么多?是为了牧神一吗?被他抛弃的女人都会憔悴如斯?

她正在犹豫是否要离开,斯蒂芬妮已经看到她,并且站起来走到她面前。

“妳好。”对方先打招呼,然后直接坐在她面前。

“妳好。”秦蔷礼貌性的伸出手想与她交握,但是对方的手却放在桌上一动也不动,只用那对碧绿色的眸子盯着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吗?”

她微微一笑,“还不错。”

“妳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他?”斯蒂芬妮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她收回手,还是礼貌地笑,“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明年,看我们对彼此腻了没有。”

这种第三者出现的场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过很遗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个月后才发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恶意表达出来,“牧不是一个很好的情人,他没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会厌倦妳了,妳还是赶快离开,以免将来陷得太深,伤害自己。”

“我如果离开了,下一个接替我位置的人就会是妳吗?”秦蔷问得她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妳是不是已经陷得很深了?”

说实话,她真的是很同情这种女人,尤其--当她看到牧神一已经站在斯蒂芬妮后面,就更加同情她了。唉,这个女人连和牧神一破镜重圆的机会都没有了。

“妳占了我的位置,请让开。”牧神一面无表情地开口。

在秦蔷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出斯蒂芬妮花容失色的难堪,“牧,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冷冷地看着她,没有回答。

“牧,我们可不可以谈一谈?”她哀怨的声音让秦蔷听了都觉得心酸。

“十秒钟,请妳立刻离开我的视线。”牧神一绝情的脸更让秦蔷觉得心寒。

斯蒂芬妮默默地站起,走到较远的位置坐下,双眼还呆呆地看向这边。

“以后少和这种女人废话。”牧神一命令道。

“以后不会有机会和她们废话了。”她喝了口咖啡。还是喝不惯酒,一喝就醉。

他用手掌盖住她的杯子,眸光紧盯着她,“什么意思?”

“我和英国的一家经纪公司签约了,后半年我的工作重心都在欧洲。”她平静地说,然后很仔细地审视他的表情。

牧神一的眸子倏然漆黑如墨,“那妳今天找我吃饭是要说什么?”

“我是想说,”她舌忝了舌忝嘴唇,怎么觉得他的眼神中带了把刀啊?“如果你不反对的话,今天这顿饭你来请我,就当作是你我的分手餐吧!”

“妳要分手?”他的眉心凝起,“谁同意了?我有说过分手两个字吗?”

“你没说过,但换我来说难道不行?”

“不行!”他斩钉截铁地否定了她的想法,将自己的手机递给她。“打电话给那家公司,现在就打。”

她挑起眉梢,“干什么?”

“马上中止妳的合约。”

她翘起红唇,“违约会被罚钱的。”

“那就让他罚好了。”

“我付不起。”

“我替妳付。”

“不要,我很珍惜这个工作。”

“我帮妳找美国的经纪公司。”

“我想去欧洲发展。”

“欧洲有什么好的?”

“好不好由我决定。”

牧神一捏得她手骨生疼,“妳就是想离开我,是不是?”

她咬了咬嘴唇,“在你抛弃我之前先走,对你有什么损失?反正你的情人多如牛毛,再找一个一点都不难。”

“我现在对别人没兴趣。”

秦蔷皱皱鼻子,“你是不是习惯了甩别人,不习惯别人先和你说分手?”

“是又怎样?”

“听说你的女朋友和你只能维持一个月的交往期限,我们俩已经在一起二十八天了。”

“时间的期限长短由我来订。”

“你不会希望我一辈子都成为你的女人吧?”

“如果我需要,是的。”

“牧神一,你不但霸道,而且还很不讲理!”

“谢谢妳的赞美。”他学着她当初的口气说话。

她深吸口气,“不管你说什么,反正我已经订了机票,后天就走。”

牧神一的眼神像是要生吞活剥了她,“我从没见过像妳这么冷血的女人。妳敢说妳没有对我动心?一点感情都没有?一点恋恋不舍的感觉都没有?”

秦蔷的心砰地跳了一下,她不敢深想,嘴上依旧强硬,“反正你对女人从来不动心,我干么要对你动真情?”

牧神一死死盯了她一眼,突然放手,“好,妳要走就走吧!我才不管妳。”

“你又不是我的监护人,当然不用管我。”他的眼神刺伤了她的心,有种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的情绪,一股不知名的痛,在心底缓缓爬开。

走出饭店的时候,秦蔷站在他的车边问:“你要回家吗?可不可以送我一程?”

“妳自己叫计程车,我还有别的约会。”他好像在故意气她,一眼看到斯蒂芬妮也从饭店中走出,马上高声招呼了一句,“斯蒂芬妮,上车!”

她的眼睛倏然明亮,几乎像飞一样的速度跑下十几级台阶,直奔进牧神一的车里。

“牧?去看我新拍的电影好不好?现在全美都在上映。”斯蒂芬妮娇声问。

“不,现在就去我家。”他再也不看秦蔷一眼,立刻发动车子,冲了出去。

秦蔷怅然地看着车子最后消失在灯火辉煌的夜色里,心中那股痛觉从最初的针头尖锐纤细,渐渐扩大蔓延,然后遍布整个胸腔。

女人到底不可能和男人一样,对待感情就像是用完即丢的面纸。如果她当初不是动了心,不是被他所吸引,她怎么会在那一夜留下来,又怎么肯把自己的身心全交给他?

但这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斗总要有个结局,她不想输,就只有强作坚强。

她的初恋,她的第一个男人,牧神一,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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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一的车子开出三公里后,突然将车停在路边。“下车。”

“下车?”斯蒂芬妮看看四周,“还没有到你家啊!”

“我要妳现在马上下车。”

这里是商圈,四周都是酒吧和咖啡馆,斯蒂芬妮误会了他的意思。“你想去喝一杯?”

“妳走不走?”他冷冷地问:“别让我轰妳下车。”

“你?!”她气愤地脸色刷白,“原来你只是要演戏给那个女人看?她有什么好?我哪里不如她?”

“滚!”懒得和她解释,牧神一伸手替她打开车门。

斯蒂芬妮跳下车,破口痛骂,“牧神一,你这个没良心的男人,你以为我们和你在一起是爱你吗?你别臭美了!你这种男人活该没有女人爱你,你一辈子都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爱情,你只是一具空壳,一个只会、没有感情的机器!”

牧神一不理睬她的咒骂,拉上车门再度发动引擎,直接将她丢在大街上。

愤怒!不是为了刚才那个无知的女人,而是因为秦蔷那个没心肝的女人。他不是愤怒第一次有女人主动和他提分手,而是愤怒她在说分手时可以那么轻松坦白,没有一点点留恋的意思。和他在一起有什么不好?名声、情趣,他是举世公认的最佳情人,多少女人想得到他的青睐,她却把他拱手向外推?

每次在他心烦的时候就有电话来打扰,他看也不看来电号码,直接拔下电池,将行动电话扔到后车座上。

从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他搞得这么烦躁,难道这场属于他们两人的战斗会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吗?不行,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他从来没有输过,绝不会有一次例外。他会想办法扳回这一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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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蔷听着行动电话传来的语音回答:您所拨打的用户现在无法接听,请稍候再拨。

他关机了?他就这么生气不愿接她电话?还是忙着和斯蒂芬妮亲热所以不想被打扰?

本来想打个电话委婉地和他解释,现在看来不需要了。

这样也好,干脆地分手,从今以后还是自由人,再见面时也不会因为旧情而心生怨恨,做不成恋人,到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秦蔷,潇潇洒洒地去飞吧!从今以后,妳还是妳,还是那个无牵无挂的秦蔷,这才是妳要的生活啊!难道真的要在爱情的世界里碰得头破血流,分出胜负才肯罢手?

她要回去收拾行李了,听说英国雾多,这个季节很冷,应该多买两件毛衣,不知道那边合作人的性格如何,能不能相处愉快……

她心绪纷乱的想着,好半天她才突然醒悟,自己问了自己这么多问题,其实是因为她害怕离开这里,或者说,害怕离开牧神一。

难道她真的爱上他了?那么,这一战,是她输了?

轻轻模了模在外的手臂,似乎她的心比身体提前感受到了冬天的寒冷。好怕,怕失落掉自己的心,怕将感情遗落在角落,任人耻笑和践踏。

但是,她不要做他花名册上的女人,不要!

飞快地奔跑在纽约大街上,她要想办法挣月兑这种恐惧带给心灵的束缚,她要尽快寻找到一处最安全的地方将自己隐藏起来,封闭心灵,封闭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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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伦敦后的第一个月,秦蔷凭借着她非凡的才华,在经纪公司的精心打造下,很快便打入向来自视甚高且排外的欧洲古典音乐界,接连几场演出都非常成功。她的经纪公司知道挖到一棵摇钱树,乐得阖不拢嘴,本来合约是一年,才不过一个月就张罗着要和她将合约期限延长为三年,这其中,公司的经理乔治·爱伦所表现出来的热情让秦蔷几乎招架不住。

乔治·爱伦也算是出身音乐世家,他的父亲和母亲在古典音乐界颇有名气,而乔治自小学习古典乐,后来改行从商,不到三十岁就在这个领域开创了自己的一番事业,也算是年少有为。

秦蔷看得出他对自己的热情里还有别的意思存在,但她刚刚结束了和牧神一的那段关系,还不想开始新的感情,几次暗示着拒绝他,但他却锲而不舍,让她既无奈又没办法,所以当他提出要和她改约的时候,她果断地拒绝了。

乔治很失望,但毕竟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可以想办法改变她的心意,所以他没有急在一时,因此经常请秦蔷吃饭,以拉近关系。而秦蔷为了自己的事业,也为了乔治这个人作为朋友还算不错的份上,只好答应。

乔治每次请她吃饭都有层出不穷的花样和理由。俄式大餐、法式大餐、印度菜、泰国菜,他带着秦蔷,几乎吃遍了伦敦的大小特色餐馆。

今天他的理由更是不容拒绝。

“雪莉,今天是我的生日,妳陪我吃顿饭好不好?”乔治虽然二十九岁了,但长得一张年轻的女圭女圭脸,每次恳求她时都装出一副可怜样,让人不忍心拒绝。

“雪莉”是秦蔷到了欧洲后才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字,她发现欧美人都发不好她名字的音,这样不利于别人与她亲近,果然,当她采用“雪莉”这个名字之后,很多国外朋友都会非常热情地和她打招呼。

秦蔷真不知道该怎样回应他,“乔治,自从我来这里,一个月就胖了四五磅,再吃下去,就连礼服都快穿不上了,还怎么演出?”

“没关系,我介绍一家很好的健身俱乐部给妳,那里有我私人的健康顾问,她可以为妳制定详细的个人瘦身计划,非常有效。而且,我的父母都到瑞士滑雪去了,我自己一个人过生日很寂寞耶!”乔治央求着,那张可爱的女圭女圭脸简直让人无法拒绝。

她不由得叹了口气,“好吧!我陪你,要我买什么生日礼物?”

他兴奋地举起手,“妳肯为我庆生就是最好的礼物啦!”他从旁边拿过一个纸盒,“对了,今天有个给妳的快递,是妳的Fans送妳的礼物吧?”

秦蔷拆了封,刚刚掀开盒子一角又匆忙盖上,笑道:“你还不赶快去换衣服?晚了我要是改变主意,可就没人陪你吃饭喽!”

乔治被哄走后,她才重新将盒盖打开,这里面装的竟然是一把破碎的小提琴,完全破烂不堪,似乎被人狠狠摔过。送礼物的人和当初在她家门口丢各种恐怖垃圾的人是同一个吗?如果是,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从这一刻起,秦蔷的心头笼上阴霾。

乔治驱车将她带到一家中国餐馆前面,显然他是为了迎合秦蔷的口味才选择这里,但是还没有停车,就看到餐馆前面围了好多人。

“出什么事了?”秦蔷看着外面乱烘烘的,还有许多镁光灯在闪烁。“有记者?我看还是算了吧!”要是拍到她和乔治一起吃晚饭的照片,不知道又要出多少乱子,上次她和乔治吃饭被人偷拍,第二天报纸就登消息,猜测她被牧神一甩了之后另结新欢。

炳,为什么媒体都认为是牧神一甩了她?看来媒体的惯性思维和大男人主义是其中的主导力量。

“我去看一下。”他可不想错过今晚和佳人吃饭增进感情的机会。

他到门口站了一会儿,又走回来,上了车后才说:“是牧神一在里面吃饭,好像是他以前的一位情人和他吵架,砸了桌子,结果餐馆老板报了警。”

牧神一?他在这里?他的情人还是那么多,不过这次的结果倒是很火爆。果然如她所料,总会有些人做不成情人就变成仇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三乔两语不合就要打起来。

“我们走吧!”她不想和牧神一见面。

乔治以为她觉得这里晦气,没想太多,也表示同意,“好,旁边那条街有家日本料理,很不错的,我带妳去。”

“抱歉乔治,我不太想吃饭了,我今天有些不舒服,可不可以先载我回家休息?”听到牧神一的名字,她的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翻搅,让她很难受。

乔治关切地问:“妳不舒服?我带妳去看医生好了,再过三条街就是我家庭医生的家。”

“不用,我自己回家吃点药就好。”她急于离开这里,猛抬头,忽然看到记者中间一阵骚动,然后牧神一在众人的簇拥下冷着脸走出来,直奔他们这个方向而来。

“牧先生,请问你和罗莎丽小姐还有感情吗?你们是在谈复合,还是谈分手?”

“牧先生,你的情人那么多,你难道不觉得滥情会给你带来麻烦吗?”

“牧先生,你没有考虑过结婚吗?”

牧神一突然站住,冷厉的目光射向众人,“你们这群无聊的狗仔队,都该下地狱!”

他走到秦蔷旁边的那辆车前,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在发动车子的瞬间,他无意识地瞥向窗外,赫然和秦蔷的视线对上。两个人的目光碰撞,顷刻间就胶着在一起。

秦蔷的呼吸停止了几秒,胃部揪结得更厉害了。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对乔治说道:“开车。”

乔治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还是将车开出餐馆前的停车场。

回头看向牧神一的车子,他也将车子开走了,不过他所去的方向与他们是截然相反的两条路。

她吐出一口气,不知道是有点失落,还是卸下一个包袱。

乔治坚持要带她去看医生,她只好答应。

在医生家折腾了两个小时,医生建议她第二天再到医院去做详细的检查,她没有表态,因为工作多得做不完,这点不舒服哪里需要去医院。但乔治立即满口答应,并且以老板的身份强令她休息一个星期,好好静养,说是工作上的事情不用她担心,他自然会去处理。

最后乔治开车送她回家,甚至还想送她进房间,但是被秦蔷阻挡在楼下。她知道,如果自己答应乔治进一步接近自己的生活,这个单纯热情的大男人就一定会误解她是在给他暗示,而她真的不想和他有更深的发展。

走上楼梯,昏暗的通道寂静得可怕。她今天真的有些不舒服,好不容易爬了两层楼,却累得有些喘不过气。

站在自己的家门前,她低着头在手提包里模索着钥匙。忽然,漆黑中有人从后面猛地搂住她的腰,她吓得惊叫一声,钥匙掉在地上,紧接着她刚要反抗,就听到耳边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冷笑。

“舍得回来了?”

牧神一?她吃惊得月兑口而出,“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知道我的住处?”

“妳的事情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他点亮了打火机,低头帮她找钥匙,微弱的火光下隐约照见他的身影。

“来伦敦办事?”她先模到钥匙,起身开门,“进来坐。”其实就算不让他进门,他也会进来。

“等了多久?”如果从他们刚才在餐馆门口分手起算到现在,差不多有三个小时了。

“一个月。”他跟着她定进房间,却按住她要开灯的手。“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霸道地问:“连个消息都吝啬让我知道?”

“不是,我只是觉得,还没有安顿好,不知道和你说什么。”天,他这是什么态度?当初在饭店门口丢下她、不接她电话的人是谁?现在倒来质问她,真是不讲理。

“不许狡辩!我看妳是另结新欢,不愿意再和我有瓜葛了,是下是?”他咬牙切齿地说。

她忍不住也哼了声,“是又怎样?你还不是到处留情?怎么?今天你也在女人身上吃亏了?”

“还是那么伶牙俐齿啊!”他喃喃念着,手指已经模到她的下额,“刚才车上的那个男人是谁?”

“我老板,这你也要管?”她想推开他,但是他的手臂钳得很紧。

“如果他碰了我的女人,我自然不会放过他。”

“牧神一,你放手,什么你的女人,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没有同意过。”他的牙齿轻轻咬着她的脖子,让她的肌肤战栗起来。“我没同意的事情,谁说都没用。”他的手灵活地模到她的衣服钮扣,以最快的速度月兑下她的外套,内衫,一直到她的胸衣。

她捂住胸前,愤怒地说:“牧神一,你怎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要是敢胡来我就报警了。”

“随便妳。”他低下头,吻着她胸前的敏感处。

她颤抖着要推开他,无奈却让两人的身体贴合得更紧,他们激烈地喘息,他存心要她投降,所以今夜的他比以往更加投入。秦蔷从最初的拒绝到渐渐迎合,终于被他瓦解了所有的理智。

从地板到床上,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那张床的,和以前一样,他们只是沉浸在激烈地占有和报复对方的思潮中,欲火升腾得迅速且热烈。

一个月的分别,若不是相思刻骨,怎会有这样的重逢场景?

陷入爱情的男女,往往是最后才找到爱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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