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才不会忘记你呢! 第一章

今年的西洋情人节适逢星期二,虽然不是周末假日,却阻挡不了情人们的浓浓蜜意,一到下班时间,到处可见成双成对的情侣。

花店也纷纷摆出玫瑰花束来吸引客人上门,从代表“一心一意”的一朵玫瑰花,到象征“天长地久”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应有尽有;在这天,街上一眼望去净是粉红色的浪漫。

其中,林家面馆大门前高高挑起的大红灯笼一字排开,黑底金漆的招牌左右簇拥着一龙一凤。

在这镇上土生土长四十几年,过去只知道七夕、除夕的林妈妈,眼见对街的西餐厅每逢情人节都因推出情人节套餐而赚饱钞票,忍不住也跟进了。

为了“营造”情人节的气氛,林妈妈甚至还将自己结婚时用的喜龙喜凤搬了出来,还勒令才念高一的儿子请半天假,以应付预期源源不绝的客人上门。

只是,对街的西餐厅从下午起就人潮不断,反观林家面馆却是门可罗雀,别说是面馆推出的情人节特餐“情意绵面”没人关注,就连平常的熟客也被林妈妈那副虎视眈眈的架势给吓得不敢上门。

眼见接近晚餐时间,面馆里依旧空荡荡的,林妈妈的脸色也愈来愈难看。

“老妈,我看今天也没什么人来……”可怜的林子杰被迫穿着一身大红喜袍,只差在胸口绑个大红绣球就能直接进礼堂了。

“呸呸呸,小孩子不懂事乱说话,童言无忌、童言无忌!”迷信的林妈妈赶紧朝四面拜了拜。

“可是……”

“喏,你把这个拿到门口去发,我就不信还没有客人上门!”林妈妈塞了一叠粉红色传单到儿子手中。

“妈呀!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想到自己得穿着古代新郎倌的衣服,沿街发放这叠俗毙了的粉红色传单,林子杰就觉得丢脸。

“不就是让你去发个传单,这就算为难啦?也不想想我一个女人家,守了十几年的寡才将你们姊弟俩拉拔长大……”

“这不能混为一谈好不好?”林子杰一向最怕老妈的碎碎念。

“为什么不行?难道我辛辛苦苦的将你们拉拔大,连说个几句都不行?翅膀都还没长硬呢!你就嫌你妈我啰唆啦?我好命苦……”林妈妈双手叉腰,机关枪似的嗒嗒嗒嗒开骂。

“好好好,算我怕了你,我去总行了吧!”在“机关枪”的连番扫射下,林子杰终于竖白旗投降。

“嗯,这还差不多。”林妈妈总算满意了。

唉~~他──豁出去啦!

林子杰深吸一口气,冲到大门口,摆出最帅气的POSE,大声念道:“林家面馆今天推出情人节套餐『情意绵面』,面长情更长……”

说到这,他再也憋不住的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臭小子,你皮痒了是不是?”听见儿子居然嘲笑她熬夜写成的广告词,林妈妈终于抓狂了。

“哈哈……谁写的词啊?好好笑喔!我实在憋不住了,哈哈哈哈……”林子杰抱着肚子一阵狂笑,只差没滚到地上去了。

“再笑!你要敢再笑,我就要开扁了!”林妈妈气得咬牙切齿的,一边挥着拳头。

“救命啊!”眼见形势不妙,林子杰转身逃进面馆里。

“你给我站住!死小子,有种你别跑!”林妈妈在后面气得直跺脚。

“要真没种,儿子我以后怎么让你抱孙子啊?”林子杰嘻皮笑脸的。母老虎发威,他不赶紧溜才怪!

“你这浑小子,老娘今天不修理你就不姓林!”林妈妈追了进去。

“救命啊!”

“站住,别跑……”

母子俩绕着桌椅追逐,林子杰不时拉过桌椅来阻挡,林妈妈则边追边清除“障碍物”。

店里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老姊救命啊!母老虎发威啦!”奔跑中,林子杰撞进了一个温暖的怀里,当下赶紧巴住来人不放。

“出什么事了?”林小恬茫然的看着眼前的景象,发现自己花了一整个上午布置的座位,乱得活像有匪徒入侵过一样。

“老姊──呃……”林子杰正腻着她撒娇,忽然闻到一股香味。

林小恬月兑下了平时穿的蓝色围裙,改穿一身粉红色的洋装,小脸也特意上了淡妆,显得春风满面。

“哇噻!老姊,你今天打扮得特别漂亮喔!”他在林小恬身上嗅了嗅,活像只小狈。

林小恬不理会他,逼问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早就说过不能太省啦!你们女人得趁着自己还没变成豆腐渣前好好的打扮打扮,否则等你变成像老妈这样的豆腐渣,再想打扮就来不──”林子杰顾左右而言他。

“死小子,看你还往哪儿跑?!”林妈妈气喘吁吁的追上来,一把扭住儿子的耳朵,“你这小子又在说你老妈什么坏话了啊?”

“没、没有啊!”林子杰抵赖。

“还不说实话?!”

“老、老妈,痛痛痛啊!”林妈妈手劲加重,痛得林子杰哀叫连连。

“妈,你们就别再闹啦!看看这里乱的,晚上还怎么做生意啊?”林小恬秀眉轻皱。

“唉!一个客人都没有,还做什么生意啊?我决定了,今晚休息!”林妈妈大手一挥,阿莎力的道。

“好耶!老妈万岁!”林子杰欢呼一声,将传单往上一抛,餐馆里立刻下起一场粉红雨。

“可是……”林小恬有些犹豫。

“我决定等会儿和小杰到别家餐厅打探敌情,做为七夕情人节做生意的参考。”林妈妈道。

得知晚上不做生意,林子杰才开心的想着要约隔壁班的班花去约会,还是和学姊一起共度浪漫的情人夜,没想到老妈忽然神来一句。

“不会吧?!”他不由惨叫一声。

人家情人节都是男女朋友甜甜蜜蜜的共度,他为什么可怜的要陪老妈去别家餐厅卧底啊?

“妈,不如我和你……”见弟弟的五官都扭成一团了,林小恬不忍心的说。

“那怎么行!你不是和邓可有约会吗?人家邓可特地从台北回来见你,你当然要陪男朋友啦!”林妈妈一脸慈祥的笑意。

“是啊是啊!姊姊当然是陪准姊夫重要啦!我陪老妈去就行了。”林子杰狗腿的说,其实心中在悲叹。

“是啊!小恬,你还是赶快出门吧!你们难得见一次面,可别迟到了。”林妈妈催促着。

“嗯,我知道。”林小恬乖巧的点点头。

“老姊,好好享受情人节的夜晚喔!”林子杰朝她挤挤眼,促狭的道。

“臭小子,你又知道什么是情人节了!”这小毛头!林妈妈不忘交代女儿,“记得别太早回来,不到十二点我可不许你进门喔!”

“嗯。”林小恬白皙的双颊不由绯红。

“咦?门禁不是晚上十点吗?老妈,你真不公平,居然放水……”林子杰嘟嘟囔囔的抱怨。

“还在上学的人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林妈妈专制的道。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又转向女儿道:“小恬啊!你们也有半年没见面了吧?”

“嗯。”林小恬点点头。

邓可是她交往了五年的男友,三年前,邓可大学毕业,离开小镇北上谋职,可因为经济不景气,他求职的过程并不顺利。

半年前,邓可所待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宣告破产,他也再次失去工作;不过,他宁可留在台北过着拮据的生活,也不愿意回到平淡的小镇。

而林小恬自从专科毕业后就留在自家面馆帮忙,然而面馆的生意只能算普通,在供给弟弟的学费以及一家三口的生活费后,并没有剩余多少。

因此,经济都很拮据的两人无法经常见面,只能藉着电话倾诉对彼此的思念。屈指算来,距离上一次的见面竟然隔了整整半年!

“小恬啊!你们两个年纪也都不小了,也该定下来啦!”林妈妈关切的说。

“是啊!你和准姊夫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林子杰也在一旁煽风点火。

“呃,我们还没讨论到这件事。”林小恬满脸的红云。

“小恬啊!女孩子的青春是最禁不起耗的了,最好这次就能将婚期定下来。”林妈妈语重心长道,“好了,你快些出门吧!”

“是啊!老姊,你就放心的去谈情说爱吧!家里一切有我呢!”林子杰双手捶胸,做出人猿泰山状,“我会保护老妈,绝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切,我还需要你这惨绿少年来保护啊?”林妈妈一点也不给他面子,嗤之以鼻。

“什么嘛!人家可是阳光美少年耶!”林子杰忿忿不平的。

“哈!就你那点几乎看不到的肌肉,还妄想保护我哪?!”

听着母亲和弟弟的争执,林小恬的唇畔泛起一抹温柔的笑。

正因为有这样的“争吵”,他们这个家才能如此生气勃勃、充满快乐。

低头看看手表,嗯,时间真的不早了呢!

“妈、小弟,我走了。”林小恬拿起一只白色小包包,交代一声就走出大门。

“老妈,你说话可真毒……”

“我这可是实话实说!你没听说过真话总是伤人……”

身后,林家母子仍在斗嘴。

林小恬轻轻合上玻璃门,将这些温馨的声音一起关在面店里。

已经半年没见面了,不知邓可胖了还是瘦了?

虽然期间他们也曾通过几次电话,可只听见声音怎能慰藉她那颗深深思念的心呢?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心心念念的情人,林小恬一颗心扑通扑通狂跳。

之前邓可曾要求她和他一起上台北创业,可是子杰仍在读书,面馆也少不了她这个帮手,她无法想像自己离开后,母亲一个人怎么照顾整个面馆的生意?

幸好,他回来了。

就在情人节这天,他千里迢迢的从台北回到她的身边!

“邓可、邓可、邓可……”

在心里喃念着恋人的名字,想起他书卷气十足的样子,一抹羞涩又甜蜜的微笑浮现在她嘴角。

林小恬伸手理了理并不很乱的头发,朝两人约定的地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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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不见,小镇有了不小的变化。

从前放学回家的路上,经常去吃的刨冰店,如今变成了一家麦当劳;而他国小就读的文静小学也不知搬迁到哪里去了……人行道旁,以往他最爱攀爬的凤凰木,如今也都不见了……

叶劭成看着周遭的一切,心中若有所失。

走到街角,那间总能吸引很多女生目光的玩具店仍在,只是小时候看来很宽敞的店门口,如今看来却是那么小,而橱窗外也不再挤满一脸渴望的小学生……

叶劭成被橱窗里的一只粉红猪布偶吸引了注意力,停下了脚步。

粉红猪触动了他的记忆深处,几乎是立刻的,一个扎着马尾的可爱脸庞浮现在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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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小学外的林荫道上。

“喂,我都说了不是故意推你的,你就别哭了吧!”一个晒得黑黑的小男生,抓着一个白净小女生的衣袖,一脸酷酷的表情。

“叶劭成,你放手啦!”满脸泪水的小女生才刚甩开他的手,却又被他抓住书包的带子不放。

“到底要怎么样你才答应不哭嘛?”小男生很是懊恼。

白净小女生不吭声。

小男生抓抓头,酷酷的表情不见了,“唉~~你们女生还真小气,不就是跌倒了让人看见内裤的颜色,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然我的也给你看好了。”

“你……我、我才不要看呢!”想起刚才在学校里出的糗,小女生的眼泪落得更凶了。

“你不要看啊?那就麻烦了!”小男生苦恼不已。

两人拉拉扯扯的走到街角,看见那间玩具店,小男生灵机一动,冲了进去,掏出一整个星期的午餐钱,买了一只粉红猪布偶。

“林小恬,这个送给你,和你一样喔!”他献宝似的将粉红猪塞到小女生怀里。

“才、才不一样呢!”看看粉红猪,小女生抽噎着。她才不是猪咧!

“怎么不一样?你是小甜猪,这是粉红猪,不都一样是猪吗?”才国小一年级的小男生天真的说。

“你、你居然骂我是猪?!”小女生气得涨红小脸。

“这个送给你啦……”小男生一点也不懂得看脸色,还一个劲的将粉红猪往小女生的怀里塞。

“我不要啦!叶劭成,你、你坏死了!”“啪”的一声,粉红猪被小女生一掌拍掉,掉到了地上。

下午才刚下过一场雨,粉红猪布偶在地上滚了滚,原本粉女敕的颜色变得脏兮兮的。

见自己的心意被自己喜欢的女生狠心蹂躏,小男生也好想哭喔!不过,男子汉大丈夫,他抽抽鼻子,勇敢的道:“林小恬,我的内裤是蓝色的,上面还有个小猪头喔!”

“叶、叶劭成,你、你欺负人!”小女生又惊又骇。

“我真的没有骗你,不信我让你看──”

在小男生简单的思维里,以为只要她也看了他的内裤,那么他在体育课上害她跌倒让同学们看见内裤的事就算打平了,然后他们就可以继续做好朋友了。

“啊~~”小女生尖叫的丢下一句,“我再也不要理你了……”就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可怜的小男生哭丧着脸,一手抓着脏兮兮的粉红猪,一手拎着自己的裤子,嘴里不住嘟囔着,“我没有骗你,我的内裤真的有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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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恬,呵呵……”那张白皙可爱的小脸恍如就在他眼前,影像是如此的清晰。

“先生,您说的是这只粉红猪布偶吗?”蓦的,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打断了他的回忆。

“什么?”叶劭成猛然回过神。

“您说的是这只粉红猪吗?”女老板又重复了一遍。

早在半个小时前,她就看见这名高大的男人和另外两个黑衣大汉杵在店门外,吓跑了不少原本要上门的客人,她只得硬着头皮出来招呼。

“粉红猪?呵呵!”他一怔,随即醒悟到一定是女老板听见了他的呢喃,还以为他说的是橱窗里的粉红猪哩!

“先生,您想买这只粉红猪吗?”

“也好。”他点点头。

“那、那好,请进啊!”女老板被他们的阵仗吓得有些结巴。

“你们留在外面。”看出她的惊吓,叶劭成阻止保镖和他一起进店门。

“是。”两名保镖必恭必敬的点头。

“请、请问您、您是要买给您的孩子吗?”动手包装前,女老板鼓起勇气问。

“我还没结婚呢!”叶劭成失笑。

“哦!那就是送给女朋友的吧!我帮您弄得漂亮些,您的女朋友一定会喜欢的。”女老板一边说,一边系上装饰用的缎带。

“嗯,确实很漂亮。”叶劭成伸手接过系上缎带的粉红猪布偶。

岸过钱后,他在女老板“情人节快乐”的祝福声里走出店门。

此时,夜幕已经降临,昏黄的街灯下卿卿我我的恋人们穿梭而过。

原来又到西洋情人节了啊!这些年来,他每天忙于公事,早忘了今夕是何夕。

看着小镇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景色,他这才感觉到,一种叫做孤寂的感觉撕裂了他那颗冷硬戒备的心。

呵呵!若他那帮贪心的亲戚知道外号修罗的他也会有软弱的时候,一定恨不得立刻扑过来啃他的肉、喝他的血呢!

薄唇不由微微扬起,叶劭成绽出招牌的笑容。

“叶先生。”见他一直往前走,保镖赶紧跟上去。

“你们先回旅馆,我一个人四处走走。”叶劭成头也不回的道。

淳朴的小镇上,居民也相对的单纯,而他这两个保镖的出现已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他可不想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叶先生,这恐怕不成。叶总曾经吩咐过,为了您的安全,我们必须寸步不离的跟着您。”保镖之一坚持道。

保镖嘴里的叶总就是叶氏集团的主事者叶益铖,也就是叶劭成的父亲。

十年前,叶益铖十多岁的私生子叶劭成,从台湾被带到了纽约,当时他的出现在叶氏家族引起轩然大波。

多年后,叶劭成凭借着叶益铖的强力支持,以及自身的努力,总算在叶氏集团占有一席之地。

叶氏集团规模甚大,之中派系林立,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尤其近年来主事者叶益铖身体欠佳,各方势力也跟着蠢蠢欲动。

而叶劭成以私生子的身分,成为叶氏集团几名可能的继承人中最有希望的一位,也因此成为众多怀有野心的亲戚们的眼中钉。

一个月前,叶劭成在纽约街头遭到枪击,所幸没有大碍,此后,他又接二连三的遭遇好几桩“意外”,对方似乎是想致他于死地。

为了他的安全,叶益铖特地雇了两名保镖保护他,紧接着又以拓展海外市场为名,将他调到了台湾。

“既然这样,你们就离我远一点,别让人知道我们是一起的。”叶劭成也不为难他们,只是脸色有些不悦。

“可是叶总说过……”保镖甲面有难色。

“是,我们会注意的。”保镖乙机灵多了,对伙伴使了个眼色。

他深知叶劭成虽然外表无害,却也不是什么温驯可欺的角色,如果他们真的惹恼了他,恐怕连跟在他身后的荣幸也没有了,到那时才真的无法向老总裁交代呢!

于是,叶劭成继续沿着比他记忆中宽阔许多的街道慢慢的行走,两名保镖则跟在他身后好几步远。

叶劭成会回来曾经住饼的小镇也只是临时起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而意外的是,粉红猪布偶勾起了他童年美好的回忆,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

都十年过去了,她也已经二十五了吧?还记得镇上的女孩子都挺早婚的,她这年纪也该嫁人了吧!说不定连孩子都生好几个了。

不知她变了多少?会不会因为生了孩子而变得肥嘟嘟的,更像此时他手中拿着的粉红猪了?

想得有趣,叶劭成居然低笑出声。

好香啊~~

蓦地,一阵饭菜香随风飘来,他不自觉的停下脚步,身后的保镖亦跟着停住。

在纽约生活了十年,他一直很怀念记忆中的家乡菜,虽然叶家也请了台湾厨师,不过做出的菜总是不如台湾的道地。再者,大学毕业后,他就借口工作需要,搬离了人多嘴杂的大宅子,住进纽约的公寓里,更是少有机会尝到台湾料理了。

不知不觉的,叶劭成循着香味踏进了这家餐馆。

“欢迎光临!三位先生这边请……”侍者看见衣着不凡的三名男子上门,一边恭敬的鞠躬,一边替他们带位。

“不是三位,只有一位。”叶劭成朝后丢去一个警告的眼神,而后对侍者指指自己。

“是,我们两个才是一起的。”保镖模模鼻子,颇为无奈的道。

“我要一个清静点的位子用餐。”叶劭成对侍者道。

“失礼了,先生,请这边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三个人是一起的却不肯承认,侍者也没深究,只是尽职的帮客人安排座位。

“嗯。”叶劭成点点头,率先走进去。

“两位先生,这边请。”另一名侍者迎上前,将两名保镖带往另一边。

“不用了。”两名保镖看也不看他一眼,跟着叶劭成的脚步,尽忠职守的就近保护叶劭成。

“两位先生,那边没有空位了……”侍者才要阻止,突然,“砰”的一声,玻璃门被人用力的撞开。

一阵劲风随之卷进来……

有人要偷袭!

两名保镖机警的转身伸手一抓,正好将来人抓个正着,四只大手极有默契的一提一甩,将“偷袭者”制伏在地。

偷袭者──林小恬还没弄明白究竟出了什么事,只感觉自己如腾云驾雾般跃起,接着就被摔到了地上,“咚”的一下,脑袋磕在一只擦得光亮的皮鞋上。

炳!这算不算是拜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呢?望着一头撞到自己皮鞋上的长发女子,叶劭成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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