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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求财 第四章

平芜的肚子空得能够打鼓,原本就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昨晚那些作为供品的干馒头还害得他大吐特吐,将肚子里最后一点儿秽物都吐了出来,这下子他可真是神清气爽——饿到眼冒金星,感觉自己能飘起来,他怎能不觉得清爽呢?

好在巳时将近,他很快就能吃上东西了。经过两个时辰的观察,他可以确定整个离宫除了他、越离歌和阿呆真的再无半个人,连人影都不见第四个。做饭的人当然是离歌和阿呆喽!他等着吃就行了。

“开饭了!”离歌踩着有节奏的脚步向他走来,“今天的午饭很丰富,四菜一汤绝对让你胃口大开。”

她还好意思说?住在如皇宫般广阔的地方,午饭居然只有四菜一汤,真是失落啊!好在有东西吃就不错了,平芜可不打算再跟死人抢食物。

拿起筷子,他遥遥眺望着阿呆将要端上来的莱肴。离歌难得与人同食一桌菜,她还颇为殷勤地介绍起来,“这第一道菜名为母子相会。”

母子相会?还有这道菜?平芜的兴致大起,伸长了脖子端详着这道菜,“什么母子相会?这不是黄豆炒黄豆芽嘛!”

“黄豆和黄豆芽难道不是母子吗?”她颇有理地噘着嘴巴。

这就叫母子相会?平芜尤可奈何地点点头,“就算是吧!那第二道菜呢?”

“青龙卧雪。”

哇噻!住在这破到坟墓里的离宫,却能吃到“龙”字辈的菜,平芜欣喜万分,“快让我尝尝,我要尝尝这道青龙卧雪”

他顺着阿呆的手望去,只见盘子上撒了一层白糖,上面再放根整段碧青色的黄瓜,可不是青龙卧雪嘛!只可惜这条青龙让他胃口尽失。他没精打采地招呼着,“还有没有其它菜?”

“火山映白日。”

名字起得不错,基本上平芜已经不对任何菜抱以希望。果然吧!几片西红柿上面放点糖花花,就算是火山映白日——她不当诗人真是浪费。

“有没有新鲜点儿的菜,别全是白糖配凉拌好不好?”这样的菜别说是四菜,就是四十道菜他也能做得出来。

要新鲜的?有!离歌从阿呆手上接过第四道菜,“关公战秦琼——绝对新鲜。”

她居然敢拿先辈秦将军当菜名,吓得平芜赶紧拿手捂住她的嘴,“你不想活了是不是?”秦将军可是先皇重视的大将,岂容她用言语侮辱?

离歌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她指指那道菜解释起自己的创意来源,“你瞧!西红柿炒蛋,红脸对黄脸——岂不是关公战秦琼,我哪里说错了?”

她八成是传奇看多了,居然想出这种东西。平芜有些饿了,催促起阿呆,“快点儿上汤,咱们准备吃饭吧!待会儿我还得去县衙看看。”

“哦!”阿呆答应着端上“一汤”,“猛龙过江。”

罢才是青龙卧雪,现在又猛龙过江了?他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龙如此之猛。抬眼瞧去,什么猛龙过江,不就是清汤上漂着一棵葱嘛!

平芜忽然感叹起来,幸亏她的专职不是开酒楼的,否则就连天下第一楼的斓彩楼也不是她的对手,用她所创的菜名绝对能唬倒天下人。

“我忘了告诉你,从下一餐开始就由你和阿呆共同做饭。记住了,别要我再提醒你。”离歌说得理所当然,显然不认为自己要求四品编修做饭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平芜瞪大眼睛用看野兽似的眼光看着她,“你说什么?要我做饭?”这怎么可能?女人做饭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有让他这个大男人,还是世间最了不起的三大才子之一的翰林院四品编修做饭的道理?

“需要我提醒你吗?”离歌更加靠近他,用非常标准的唇形一字一顿地说,“这里是母系氏族——你是母系氏族里的男人,你是我的未婚夫婿!”

怎么会有如此没天理的事?平芜不服气地加以反抗,“我不管这里是不是母系氏族,我可是堂堂正正的汉族男人,凭什么让我迁就你?”___

“如果你不想被关到宗庙里接受教,最好听我的话——相信我,没错的。”她一脸为他好的威胁模样,成功地让他闭紧嘴巴。

天呀!他的自尊怎么会衰败到这种程度?每每想到这样的女子有可能成为他终身的妻子,平芜就不自觉地紧张起来。他本想借越族族长的权利与金钱好好振作自己在官场上的风水,如今看来这越族族长似乎不如表面看起来那般风光啊!

就拿这离宫来说,大是够大,气派也足够给他撑门面,可内部设施就惨到家了。需要更换的家具、器皿实在是数不胜数,更多的地方需要重新粉刷、装饰,若要改头换面真的撑起帝王气派,没有三、五万两银子是绝对不够的。

可是这离宫上下没有半个仆人,饭菜也是最简单的,简直比他在京里时还不如,他很难想象越离歌有足够多的财富握在手中。

只是他有些想不通,他所见到的越族是真的物产丰厚,百姓富足。以她族长的身份,没道理过得如此清贫啊?

“你在想什么?”离歌瞟了他一眼,想知道在这吃饭的大好时间里他究竟想什么想到双眉紧蹩。

“想你是不是真的要嫁给我?”如果是,他可要好好谋划一番,如何从身为越族族长的她身上赚取包大的利益。

离歌坦白地回答他:“当然不是。”

他在松口气之余又有些不甘,他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好?虽然不是宋玉在世,到也长得像模像样,曾入围京中十大美男子,排行第六位。才学自是不必说,中原地域前三名他一定是挤进去了。再论官位,虽不至于很高,但也颇有发展空间,前途算是无量。除了身无横财,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缺点啊!

为什么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呢?

“因为是你嫁给我,而不是我嫁给你。”离歌很认真地强调着两者间的关系,“我早就告诉过你,越族是母系氏族,跟你们汉人不一样。在越族只有女子挑选夫婿的权利,没有男人挑选妻子的资格,所以既然我挑选了你,你就只能嫁给我,否则便是违逆,我有权拉你去宗庙跪拜,甚至接受族规的惩罚。”

瞧她说得跟真的似的,平芜冷汗都被她说出来了,“那你真的要和我一起过日子吗?”他实在不好意思问她愿不愿意娶他,所以只好换种说法。

离歌认真地想了想,终于在心中找到了她需要的答案,“这三个月如果你还比较让我满意的话,我就和你过下去。不然,你会和前两位我的未婚夫婿一样被赶出离宫的”

“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他们究竟犯了什么样的错被你赶出去了?”他好在需要的时候犯同样的错误,以争取自己身为男人的自由。

回顾前两位未婚夫婿的罪大恶极,离歌还真有点儿记不太清了,“头一位好像是把青楼女子带到离宫饮酒作乐,结果碰倒了我祖先的灵位,我顺着响声走进来正碰上他跟那个青楼女子说嫁给我只是图个名声。后来那位……”

她很努力地顺着回忆想起,“后来那位是借着我的族长威望去四处借钱赌博,结果债主找上门来。我也没怎么,只是把他们送到了宗庙交给长老处置,结果他们俩一个被浸猪笼沉湖底,另一个被剁去了右手——还好,小命都保住了,前一个半身不遂,后一个从此以后学习使用左手,现在都活得不错。”

平芜觉得自己还是安分守己比较好,他身子骨不够强壮,无论是浸猪笼还是剁右手,对他来说跟要条小命没什么区别。换个方法问吧!“假设!咱们只是稍微假设一下,如果我做错了什么事,你会无法忍受到要将我赶出离宫?”

“你做了让我无法忍受的事,我就会将你赶出离宫。”一切就是如此简单。

平芜正式放弃挣扎,还是先吃饱这餐吧!说不定吃了这顿就不会再有下顿了,他提起筷子,准备喝口“猛龙过江”。下一刻,他惊叫起来。

“阿呆,你居然吃光了所有的菜,你成心想饿死我吗?”

这日子……这日子没法过了!

“阿呆——”

越高歌一声呐喊,吓得阿呆连忙将手里的东西丢出去,快步跑到她面前,恭敬地道:“族长,有什么吩咐?”

不是他天生奴性,实在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如今他已被卖进了越族,生为族长的人,死是族长的鬼。别说是做奴隶,做姐姐的狗也没什么,这年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谁让他的爷那般不争气呢!

离歌不想表现得凶巴巴的,可阿呆越是对她毕恭毕敬,她就越觉得自己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威严不可。

人,果然是有劣根性的。

“我不是要你帮我收拾离宫的嘛!你在这里偷懒?”

“冤枉啊!”他哪里敢偷懒,又不是想去地底下陪族长的祖先,“爷临走前吩咐我,帮他把书法、书籍收拾好放在书房里,我正在收拾,一刻也没敢停。”

原来是这样!离歌盘算了一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你帮我去收抬离宫的后花园,我帮你们爷收拾书籍。”顺便看看他平时都有些什么爱好。

阿呆不敢违抗女皇陛下的圣旨,忙不迭地奔向后花园。离歌懒散地翻阅着平芜的书籍、书法,按照分类帮他放到书架上。

她的手不小心滑了一下,掉出来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像是他平日里用来习作的东西。她随意望去,却见那一页的标题用正楷如此写着——逃避饭钱之六大绝招。

离歌好奇地往下看去,只见平芜逃避饭钱的六大绝招分别是:

逃避饭钱头招:往去饭庄切莫打前阵,以免被小二认定为最终结账之人。

逃避饭钱第二招:切莫主动点菜,避免主动结账之嫌。

逃避饭钱第三招:切记慢食细咽,拖延时间直到终于有人忍受不了先结账走人为止。

逃避饭钱第四招:离去时要夹杂在人群中,脚步要快而稳,切勿被小二抓个正着。

逃避饭钱第五招:模索银袋时需大气磅礴曰:“吾今日带银千两有余,然无碎银结账,尔等先行垫付,来日余回请。”(注:该招在同帮朋友面前只可使用一回,再使绝无灵验之机)

逃避饭钱最终回:不去饭庄!

离歌忍不住向后翻了几页纸,那上面记录的全是如何在外人面前装“财子”,如何在土财主面前显才学,如何将随礼的花费降到最低点,还有如何躲避官场朋友相约青楼的邀请等等等等。

当初见到他在街尾卖那幅《凤求凰》,她只当他是一时手头紧,如今看来他一直都很穷,完全没有当官的威风。

做官做到这份上,究竟是傲气还是傻气,连她也说不准。猛然间,她明白了过来,他之所以想当她的夫婿只是因为越族族长的身份在外人面前意味着无尽的财富。

真的如此吗?如果真的如此,他恐怕要失望了,他还不知道吧!即便整个越族富可敌国,她依然穷得请不起丫鬟随侍身旁。

等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想退婚?离歌突然觉得胸口像是堵住了什么东西,怎么会这样呢?她不是第一次失去未婚夫婿了,前两次她只是有些生气,并不觉得痛苦,这一次也该没什么不同才对。

反正她注定了一生为族人而活,本不该有幸福的权利。不该有的东西绝不该去奢望,否则只会自找痛苦罢了,娘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嘛I!

离歌默默地走进自己的殿宇,展开那幅破损后复又粘好的《凤求凰》。她不禁感叹:平芜不愧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或许他不及钦九州的智谋,不比那赋秋的潇洒飘逸,但定有他的风采翩翩。工笔、心意皆让人感叹。

握着他的画卷,她喃喃自语:“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祭佳人兮,不在这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那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这沦亡。”

当年司马相如借琴诉衷肠,终于见到了卓文君私奔相合,开酒肆结良缘,一曲凤求凰,一段“文君当垆腥如涤器”的千古佳话感动了多少人的心。

然后呢?然后司马相如欲娶茂陵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打消了他的意念。这一生她要做多少首《白头吟》才能换来真正的“白头不相离”?

她——越离歌不想试也不屑去试。

平芜拖着虚软的脚步往县衙走去,午饭……准确地说是已时的那餐饭完全没吃饱,想到一直要等到申时才有第二餐饭可以吃,他觉得自己简直要眼冒金星了。

先去县衙蹭些点心填肚子再说吧!否则不等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他直接就可以为皇“效命”了。

“王大人!”

“平编修!”县官大人满面笑意地迎了上来,“恭喜!抱喜!能嫁给族长这样出色的女子,是您一生的福气啊!”

听到恭喜,平芜原本还挺开心,只是县官大人那声“嫁”让他的心中涌起阵阵不快。他身为男人,又是才子级别的有志之士,哪容尊严遭受这等摧残。“嫁娶本是双方之事,能嫁给我,也是她的福气。”

县官大人听的不是滋味,到底是下官,又不便反驳,只得找话来搪塞。“平编修怎么不多在离宫帮帮越族长的忙?这里的事就交给我好了,您放心地回去吧!”

平芜正色以对,“难道说帮族长的忙会比为武后娘娘效命还重要吗?”这里的人都怎么了,全都将她当成女皇般信奉着,她可没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富奢,跟武后娘娘相比可是天壤之别。

县官大人也是越族人,容不得别人对族长不敬,“平编修,你从京里来对越州的民俗不太了解。在这里,越族族长的身份是至高无上的。她的才智、行为、决策决定着整个越族的兴衰,说句大不敬的话,在越族,她的身份与使命比皇上更尊贵。”

有这么夸张吗?平芜一路奋力考学进入翰林院做编修,他读的是圣贤书,吃的是皇家饭。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按照皇上的指示做事,以皇令为尊。

不能忍受有人挑战自己长久以来树立的观念,他与县官大人抬起杠来,“我就看不出越离歌有何过人之处。”

“你哪里知道?”王大人也不允许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每任越族族长都要监守贫困,以族人的富裕为考量,只有全族人都富了,族长才能有自己的财产。光是这一点,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到?更别说还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了。”

什么?什么什么?他刚刚说什么?

平芜半块点心梗在喉中,几乎噎得喘不过气来。他猛灌茶水,点心没吃多少,水倒是喝了一肚子,这会儿可是彻底地饱了。

“王大人,麻烦你将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他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心不肯相信,这残忍的消息绝对能杀了他的耳朵。

县官人人不厌其烦地诉说着偶像的丰功伟绩,生怕漏掉一丝一毫。“我说越族族长每一位都甘于贫穷,都将族人的幸福驾驭在自己的人生之上,她们比活菩萨更加像菩萨。”

说起这些王大人就感慨连连,像一个快要进坟墓的老人害怕把回忆埋进土里似的。“就以离歌族长的母亲来说,当年越族遇上涝灾,她没日没夜地站在湖边组织族人抗击灾难,连自己的儿子病重都无法回家。后来,她惟一的儿子病逝.她甚至连最后一眼都没能见着。那以后没多久,她就以性格个合为由休掉了夫君,也就是离歌族长的父亲,从此后独自一人带着离歌族长居住。你说说看,你说说看,她多不容易啊!”

这女人不是有病嘛!平芜满肚子牢骚没处发,女人就是该在家中相夫教子,没事干揽下天大的责任做什么?就算世间人人夸你好,你自己就真的过得很好吗?

啊呸!一群疯子!

王大人哪里了解平芜的想法,他还一个劲地夸呢,“说起来,我也很敬佩平编修啊!”

“哪里哪里!”他谦虚得一塌糊涂,心里暗自计较:我也就是才学比常人多了一些,人格比常人完美了一些,性格比常人随和了一些,风度比常人……

“一般人愿意做族长夫婿都是想借着越族族长的威望为自己谋利益,所以参选之人非大商人就是土财主,像您这样的清官也肯前去,怎能不叫人佩服!真是佩服啊!”

他没法风度翩翩,因为他已经被人惹火了。要不是误以为越族族长有着皇帝般的富有,他怎么会好死不死地跑去参选族长夫婿,更不会傻到把自己推进了火堆里尤不自觉。

他绝不能就这样死在越离歌的手上,他得赶紧找个机会月兑身啊!

他的紧张不被王大人所察觉,人家再度昂起仰慕的眼神望向天外,仿佛那是神之所在。“我觉得这世上的统治者没有哪个能比离歌族长更伟大,她可以变卖所剩无几的家产去帮助越族贫穷的族民,自己宁可住在破得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的离宫内,这足以显示她伟大的情操。”

平芜不自觉地抬高音量,“你说离宫平均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那上一次倒塌是什么时候?”

王大人模着山羊胡子,认真地想了想,“大概两个半月以前吧!”

怎么会这样?他的黄金梦怎么会变成这样?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尊金菩萨在蹭掉表面那层金漆后变成了土胚子。世上哪有这种当权者,自己监守贫穷,坚决要让整个族人富裕起来。即便他日后有点儿小盎,也要陪着她一起共苦不同甘吗?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吧?

包残忍的是他竟然要住在随时会倒的破屋内拿生命当赌注?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青春与才华等待施展,他怎能就这样陪上自己的小命。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王大人,为了方便起见,你看我是不是重新搬回县衙居住,以方便为武后娘娘效命。”打着武后娘娘的招牌,王大人这点儿面子总是要给的。

只可惜在这里,越族族长的面子大过天,哪还会输给武后娘娘。王大人拢起山羊胡子,笑容可掬地告诉他:“越族有族规,未婚夫婿必须在离宫住满三个月以接受族长和各位族人的考察、监督,这三个月内你不准外出,不准借故在外留宿,否则视为无视族规,轻则跪宗庙,重……”

不用说了,平芜提起手掌打断他的话,怎么个重法他不想知道,反正迟早逃不过一个死字,他惟有想办法自救。

如果……如果可以早些帮武后娘娘找到快乐,她老人家一开心升他做户部尚书,他再借着升官之名打道回京从此再不踏进越州半步,可不就彻底逃离她越离歌的魔爪了吗!

好!就打定这个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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