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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多岁的新娘 第一章

“醒过来了!这位小姐已经醒过来了,春水,你快去通报,就说‘怪小姐’已经醒过来了。”

敝小姐?她在说谁?自己吗?仙龄再度闭上眼睛,恨不得能继续沉浸在黑甜乡中,永远也不必醒来。

醒来?醒过来?说她已经醒过来?她不是已经在爆炸中丧生了吗?怎么还会醒过来?

醒了?她应该已经死掉了才是,这一切一定都是假的,是在做梦,是——。

问题是:死人会做梦吗?

仙龄瞪大了眼睛,第一个念头便是:莫非我没死?

可是看清楚眼前的景相后,仙龄马上又告诉自己:对,我大概没死,却肯定疯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柔软的被褥,垂悬的纱帽,晕黄的烛光,还有,床旁一个个穿着古代服装、梳着古代发型的女人?

戏班子?摄影棚?或是凑巧的办化装舞会的医院?

避它是什么地方,总要先弄清楚自己的伤势有多严重,还有爆炸现场如今变成什么模样了才是;仙龄一边想着,一边掀开被子——。

“哇!”

一声尖叫,吓坏了床边三个女孩,惹得她们齐齐后退,便仙龄兀自瞪大眼睛,嘶声低嚷:“这……这是什么衣服?寿衣吗?我果然还是死了?我的皮夹克呢?还有靴子、绒裤和黑毛衣呢?”

问了半天,连一个答案都没问到,倒是问出了三名女孩更惊惶的神色。

不对,仙龄手捂住胸口,脑袋跟着飞快的转动:这里并非戏班子、摄影棚,也不是正在办化装舞会的医院,而是……疯人院?

她怎么会被送到疯人院来?这个玩笑开大了,而且一点也不好玩,更不好笑,哪有无辜受到爆炸案波及的人,竟然没被送到医院去诊治,反而被关进疯人院里来?

这已经不是荒谬,而是疯狂了。

“这是什么衣服?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仙龄的声音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姑娘不必惊慌,这里是临安城赵学士的别府中,你身上穿的,是我们家大小姐的白缎寝衣。”

寝衣?也就是睡衣罗,这个她听得懂,但前面她说了些什么来着?临安城?赵学士?

“刘嬷嬷。”只听到床边三个女孩一起矮身恭谨的请安道。

“好,这三天来也辛苦你们了,夏雨,你留下来,秋云、冬雪,你们先退下去休息。”

“是。”她们分别应声后,就照着这位刘嬷嬷的指示行动去了。

“三天?你是说,我已经昏迷了三天?”仙龄见大约五十开外的刘嬷嬷一脸慈祥,颇有自己那位豁阿黑辰女乃女乃的味道,心情也比早先略微镇定了一些,脑袋瓜同时跟着灵动起来。

“是呀,从前天清晨我们在后院里发现几乎被埋在雪堆里的你算起,已经过了三天两夜,幸好菩萨保佑,你总算是醒过来了。”

“我在你们家后院?整个人被埋在雪堆里?”看来这里不但年纪轻的精神不正常,连年纪大的也一样是失心疯,又不是在合欢山或玉山,下什么雪呢?

“是啊,幸好我们发现的早,想必你当时也是刚逃进我们府里来不久,而且身上的衣服鞋袜虽然都破破烂烂的了,倒还勉强能够蔽体,既不见外伤,体温也还算正常,只是一直昏睡不醒,让我们差点束手无策。”

“你说我的衣服都破了?”

“嗯,夏雨,”刘嬷嬷回头喊道:“把这位姑娘的东西拿过来。”

名叫夏雨的那个小侍女应声后,立刻送上一竹篓的……破烂?

还真是名副其实的破烂,几乎看不出原本的形状来,是因为爆炸时的威力惊人之故吗?仙龄只觉得自己有满脑子的问题,却不晓得该从何问起。

“敢问姑娘是哪里人?是被什么人迫害追杀,弄得如此狼狈凄惨?”

“迫害追杀?喔,没有,没有人迫害追杀我,”仙龄频频摇头道:“我只是运气不好,在去我爸爸生前的办公室时,碰到了一个失恋的疯子,正用他自制的炸弹引爆瓦斯,炸掉了化学馆,连带……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听得瞠目结舌的两个女人,被她这么一问,虽已极力掩饰,却仍然拂不去满脸的忧色,刘嬷嬷甚至伸出手来探一探她的额头。“奇怪,不烫啊。”

烫?难道她以为自己是烧坏了头,才会语无伦次?看来没有一个疯子会承认自己不正常的说法,果然正确无误。

“你刚才提到‘炸’什么的。”名叫夏雨的那个小泵娘首度开口,语音轻脆,模样儿也伶俐。“刘嬷嬷,我想这位小姐一定是被鞑子的‘震天雷’或‘飞天枪’给伤到了。”

刘嬷嬷一听,立刻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仿佛夏雨这一段话,已经为仙龄所有的诡异言行,都找到了合理的解释似的。

“你说的是,蒙古军里的狗鞑子,真没一个是人,不但搞得我们家破人亡,你瞧连这么一位长得天仙也似的姑娘,都逃不过被整得神智不清的下场。”

等等,等等,仙龄觉得自己的额头上开始冒出冷汗来,从醒过来至今,一个始终在心底盘桓不去的荒唐念头,现在已然化为具体的寒意,自脚底一路冷上来。

不,不会的,不会有这种事,至少自己不会发生这种事。

对,绝对不可能,都怪好莱坞电影的洗脑,才会让自己心生荒谬至此的想法,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妈妈生前曾经教过她,如果对一件事怀有疑虑,那么最直接、最有效,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去证实它,免得老是悬在心中,游移不定,徒增困扰,甚至吓坏自己,得不偿失。

包何况以她的身世背景,眼前的疯子就算再会编造故事,也一定会露出破绽,休想诓得过她。

她是林家荣和孟岱青的女儿啊,不管面对什么情况,身处何种场面,都要勇于面对,才不愧为大漠的儿女,不是吗?

“刘嬷嬷,我姓林,名叫仙龄,是蒙……呃,是北方人,父母都已经不在了。”

“唉,又是一个铁蹄下的牺牲者。”刘嬷嬷见她言语稍微恢复了正常,再听她身世悲凄,立刻露出同情的神色,甚至拉起她的一双手说:“汴京已沦入异族之手百余年,前有金狗,今有鞑子,你们竟然一直忍气吞声的生活着,没有跟随朝廷南下,真是可怜啊。”

“刘嬷嬷,”仙龄鼓起勇气来问:“您别怪我胡涂,实在是昏迷过失,突然醒来,整个人都还有点呆,我……想向您请教一件事。”

“林小姐请说。”

“嬷嬷,”仙龄先做个深呼吸,再咬了咬牙,终于狠下心来,强迫自己问道:“您可以告诉我,现今是什么时候吗?我指的是何年何月何日?”

刘嬷嬷的狐疑表情,分明显露出她觉得这个问题异常突兀,但迎上仙龄认真的神色,却还是清楚的回答:“今天是德佑二年二月初九。”

“您是说……您是说南宋已经——”不!不可能,她一定是在作梦。

德佑二年,即一二七六年的二月初五,蒙古军统帅伯颜接受了宋恭帝的投降,占领临安,宋朝在理论上,至此已亡。

这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一段历史啊!

是历史,是七百多年前的历史,也是妈妈最爱讲给她听的故事,原本都只是故事而已,为什么……为什么现在会成为眼前的事实?

“林小姐,你说什么?”

她说什么?对,当时的人,恐怕并不晓得“南宋”这个史称吧。”我说……我说大宋难道已经……?”

“没有,咱们大宋还没有亡,咱们大宋绝不会这样就亡在鞑子手中的!”

老天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仙龄多么希望此刻自己能够再晕死过去,醒来以后,就会发现这仅仅是一场梦,她仍在二十世纪的宝岛,仍在温暖的家中,而不是在十三世纪的临安城,更不是在蒙古大军挥兵南下,终于灭了宋朝的时刻!

“林小姐?林小姐?你怎么了?怎么脸色突然变得这么苍白?是哪里不舒服吗?林小姐?”

为什么脸色会变得这么苍白?如果你在父死母丧一个多月后,突遇爆炸案,醒来时,又发现自己竟然落入一个迷离幻境,竟然掉进另一个时空,会不会脸色苍白,满身冷汗,甚至濒临崩溃呢?

仙龄很想把心中的话,全部大叫出来,或者什么都不说,光是尖啸一阵也好,但在首次凝眸,望着窗外不断飘落的雪花时,她却只听到自己冷静的声音。

“我没事,嬷嬷,我只是饿了,好饿、好饿。”

从七百多年前饿到现在,仙龄在心底说:“老天爷啊,你在开什么玩笑,为什么偏偏要挑中我来开这种一旦说出去,恐怕也只会被当成疯子的玩笑?

她想笑,笑眼前这几乎连她自己还没有办法完全相信的“事实”,但真正浮现出来的,却是流了又流,仿佛永远也流不尽的眼泪。

☆☆☆

“夏雨,前头在吵些什么啊?”仙龄问这几天一直跟在她身边的小侍女。

“是大小姐把‘篾儿干’的妖精媳妇给掳回来了。”

“什么?你们大小姐真的把这次蒙古大军的弓箭手长的未婚妻给掳回来了?我还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呢。”

“那是你不了解我们大小姐的脾气,才会这么以为,”夏雨解释道:“临安城内,谁不晓得赵学士有位可与花木兰比美的赵凤舞啊,老爷生前就常说什么:‘有女若此,夫复何求?’从来不以只有两个女儿为憾。”

“说到这个,夏雨,怎么我来了这些天,都还没看到你们二小姐呢?”

“我们二小姐在鞑子军大肆屠城时受了惊吓,到现在还卧病在床呢,可怜她只有五岁,便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你们夫人?”

“在二小姐两岁不到时,便因风寒过世。”

“嗯,”仙龄低声应道:“那凤舞的担子实在是太重了。”

“就是啊,”夏雨大表赞成的说:“你别看她只有十九岁,可是比谁都还能干呢,像这次鞑子破城时,若不是靠着她的机智和决断,我们幸存的这二十几名家丁和奴仆,也别想还能保住一条性命,苟安于这早几年大小姐就劝老爷买下的农庄中了。”

在床上躺了两天,紊乱的心情终于稍定的仙龄,也曾到庄里庄外各处去走动了一下。

农庄位在临安城的城郊,虽然不大,但地势隐密,的确是藏身的上选之处,更何况四周还有赵凤舞差家丁布下的防御陷阱,暂时得保安全无虞。

记得第一次与凤舞见面时,刘嬷嬷的一句:“大小姐,你和林小姐长得好像!”便曾引来众人的啧啧称奇,连连说是。

“对也,两人都生得一张鹅蛋脸,眉形和娟秀的鼻梁尤其相像,只是大小姐的眼睛较细长,不像林小姐的既大且亮,还有林小姐的双唇也比较饱满红润,”凤舞的贴身侍女春水评头论足道:“你们说是不是?”

“你最常跟在我身边,”风舞代其他的人说:“你都这么说了,她们哪里还有出声的余地?林小姐,春水自小与我一起长大,放肆惯了,你可别见笑。”

哇,这位赵大小姐还真多礼,所幸还没到什么都要依规矩来的地步,否则仙龄一定早就逃之天天了。

问题是:无端端的闯错时空,被炸到宋末元初的“古代”来,她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搬演“唐山过台湾”?不对,不对,那是清朝的事,就连台湾得“福尔摩沙”的美名,也还得等到明朝。

“林小姐,夏雨说错什么话了吗?怎么你频频摇头?”

仙龄回过神来,乍见夏雨一脸忧色,赶紧解释道:“什么?没有,你没有说错什么话,是我自己想事情想得出神,抱歉。”

“唉呀!林小姐,你太客气了,怎么跟我这个下人道歉起来了呢?”

下人?老天,不成,再怎么说,自己都不适合活在古代,虽然心情稳定以后,仙龄发现她并不恐惧,也不排斥这里的日常生活,甚至还产生出一股莫名的熟悉感,但她还是想“回去”,回“未来”去。

至少在未来的台湾,没有人会成天在她身边跟进跟出,动不动就自称“下人”或“奴婢”。

“夏雨,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直接叫我仙龄?喊林小姐,实在很敝扭。”

夏雨一听,马上大摇其头,看得仙龄都快要眼花起来。“不成,不成,大小姐说林小姐的父亲生前既然也是个儒者,那么身家必定也高尚清白,不同于凡俗,所以我们要把你当成是她一样的来伺候,绝对不可以怠慢。”

是,她是说过自己的父亲是个读书人,但读书识字在国民教育普及率几达百分之百的台湾,根本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想不到“改朝换代”,反而成为值得夸耀,并赢得敬重的资历。

想到这里,仙龄不禁又想叹气了。“那是凤舞良善,但我实在不习惯被人‘林小姐长,林小姐短’的,这样好了,在众人面前,你称我为林小姐无妨,私底下,你还是喊我仙龄好了,就算是我拜托你的!”

夏雨先是露出一脸的为难,半天以后,才涨红了脸,像猫咪一样的叫道:“好吧,仙……龄。”说完以后,还立刻垂首敛目,一副静待处置的惶恐模样。

“好,好,好,”仙龄却拍手说:“太好了,夏雨,你不觉得直接叫名字,比较亲切,也比较轻松吗?”

“呃,嗯,或许吧。”这位小姐真的是有些奇怪,看来她们四个一早在她昏迷不醒时,称她为“怪小姐”,还真是一点儿也不错。

“对了,夏雨,你们小姐把蒙军神箭手的未婚妻掳来,是想跟他谈谈条件吗?”

“什么神箭手?哦,你是说那个‘篾儿干’啊,林……呃,仙龄。你知道‘篾儿干’的意思吗?”

废话,我当然知道,我的蒙古语可是跟妈妈学的呢,虽然经常偷懒耍赖,但听得懂七成以上,倒还不成问题。

“这个……这个嘛,对了,你忘了我是在北方,是在汴京土生土长的人了吗?蒙语自然懂得一些。”

“原来如此,我也听说那个妖精的未婚夫残暴成性,一手箭术,更不晓得射死我们多少无辜的百姓,以前还一直以为那个怪里怪气的‘篾儿干’,就是他的名字哩,今天才晓得那只是他的外号。”

篾儿干的确是射箭能手的意思,但除了原本的字意以外,后来也衍生出“贤者”或“聪明人”的意思,照这样推论起来,凤舞想对付的这位篾儿干,绝非等闲的人物,以他的未婚妻做为要胁,难道真能换来他的屈服?

不,绝对不可能。

“我们大小姐捉那个妖精来,不是为了要跟现在占了我们赵府园子的篾儿干谈判,也没有要要胁他的意思,而是想要……想要……”

见夏雨神色有异,仙龄知道这其中必定有更深的隐情,便往下追问道:“凤舞想要怎么样?”

“想要李代桃僵。”

仙龄顿觉脑门轰然一响,浑身大震,随即扣住夏雨的肩膀逼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们大小姐之所以会捉那个妖精回来,是想代替她嫁给篾儿干,为父报仇。”

仙龄放开夏雨,开始在室内踱起步来,报仇?凤舞不知、夏雨不知,甚至绝大部分的宋朝遗民都还不知道的事,是宋朝已亡,打从宋恭帝递上降书开始,在蒙古人的心目中,便视宋朝已亡,从今以后,是大元帝国的天下了。

而“史实”的确也是如此,那已经是任何人都挽回不了的事实,但这些“历史”,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更要命的是,就算她有舌灿莲花的口才,恐怕也无法说服凤舞接受国家已亡的情势,而甘做元朝的顺民。

“夏雨,你们为什么一直称那位篾儿干的未婚妻为‘妖精’?”

“因为她的确是妖精啊,黑色的头发,却配上了一双绿色的眼珠,皮肤还自得像雪一样。”

黑发绿眸,那可是曾经赢得许多届世界小姐的美女类型哩,仙龄自己也一向认为黑发绿眸的女人,要比金发蓝眼的洋女圭女圭漂亮。

“她不是汉族或蒙族人。”

“不是,听说是‘色目人’。”

仙龄停下脚步,苦苦思索着,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为什么以前爸妈一论正史、一讲轶闻时,自己就不肯专心一些的听,用心一点的背呢,还时常自鸣得意的说,只要是元朝一代的历史,什么样的难题都考不倒她。

色目,是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保存了祖先白种人绿色、蓝色和灰色的眼珠子,而他们的祖先或称“回鹘”、“龟兹”或更早的“高昌”,曾对金朝效忠,也曾成为西辽的一个属国,但在成吉思可汗征服了乃蛮,兵力拓展至今日的新疆北部后,西州回鹘的君主便和西辽断绝关系,做了不与蒙军对抗,直接向成吉思可汗上表归顺的明智抉择。

后来同一位君主又自愿要求成为成吉思可汗的第五个儿子,成吉思可汗欣然同意,赏了一位公主给他,招他为驸马,从此成为皇亲国戚的他,便做了成吉思可汗继续西征时的先锋,经常统兵一万人。

在元朝时被称为“色目”的他们,地位远在华北的“汉人”和华南的“南人”之上,仅次于“蒙兀”本族,而且世世代代,与元朝的中央政府,始终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几乎每一代都有君主和元朝皇室的公主联姻,也因此一直都是元朝皇室的表亲。

这一族人,便是今日的维吾尔族人。

仙龄心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金庸笔下的那位“香香公主”,虽然在正史的记载上,都只有蒙古公主“下嫁”色目族君王,而没有相反的情形,但能与也可称为波斯人的女子联姻,这位篾儿干看来非但在蒙军中官阶不低,恐怕在蒙族中的地位,也是非比寻常的。

他究竟是谁呢?

而他的这位未婚妻既然是波斯人,凤舞又如何能够——?

“夏雨,篾儿干的未婚妻既然是异族的女子,凤舞代嫁,难道就不怕被揭穿识破?”

“不怕,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面。”

“从来就没有见过面?”仙龄对着猛点头的夏雨说:“但问题仍然不少,比如说这个色目女子一定只会讲他们自己的语言,还有她的身分想必不低,难道身旁不会有随从侍卫,或者家仆丫头什么的,想要代她嫁给那位篾儿干,我看根本就是个法定会失败的大胆计划。”

“的确是个大胆的计划,却不一定会失败,仙龄,因为那个妖精虽名为波斯公主,但家道早已中落,早先移君大都,听说就等着那个篾儿干蛮子过去迎娶,后来鞑子南下,也不晓得这位公主是想嫁人想疯了,还是怎么地,竟然离家出走,一路奔到这兵荒马乱的临安城来,什么家仆都没带,也没直接去找她的未婚夫,反而躲进一家简陋的客栈里。结果鬼使神差的被一个混混掳走,在她狂叫自己是波斯公主,被一般人当成是疯子时,让我们家的老仆听到,特别跑来通知我,我才差人赶快去把她给抢了回来。”

“风舞!”仙龄不知道她和刘嬷嬷在什么时候过来的。

英姿勃发的赵凤舞笑道:“她在大都居住多年,早说得一口流利的宜话,而且只身南下,现在顶替她进篾儿干帐中,正是时候,这真是天助我也。”

“凤舞,不管外在条件配不配合,你这么做,都太冒险了,难道你真的想把一生的幸福,都断送在那位蒙古神箭手的身上?”

“你是说那个叫做纳真的篾儿干?”凤舞依旧是一脸的微笑道:“我没有要嫁给他的意思。”

“但是——”

凤舞蓦然收起笑容,一脸冷肃的说:“而是要杀了他,以报我家破人亡之仇。”

“什么?”仙龄惊骇的叫道:“你疯了!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在说些什么?嬷嬷,”见凤舞一脸决绝,仙龄急忙转向刘嬷嬷道:“嬷嬷,你快帮着我劝劝赵小姐,我已经再三的告诉你们,南宋,不,是宋朝已亡。往后全中国,仍至于远征欧洲,让举世震惊的,便俱属元军天下,就算有文天祥、陆秀夫和张世杰这最后的三根柱石,也只让名义上的宋朝再苟存三年而已,所以——”

“所以我要你带着他们往南走,”凤舞显然没把前段话给听进去,只记牢了后半段的几句话。“虽然你说的事情当中,有许多我听不懂的地方,但我相信你和我一样,都是巾帼不让髯眉的女中豪杰,你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更是上天的巧意安排,我大可以把蝶飞和一干家仆全数托负于你。”

“等一等,等一等,”仙龄一个头两个大的说:“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根本不是什么女中豪杰,而我会在这里,也全拜老天开了个恶意的玩笑所赐,与什么巧意的安排完全没有关系。还有,蝶飞是谁?你怎么可以把家人随便的托负给我?”

“这些东西我从没看过,”凤舞示意春水送上捧盘中的东西。“却猜得到它们绝非凡物,而你又叫做‘仙’龄,难道这一切还不够明白吗?”

“明白什么?”仙龄仍然是一头的雾水,但盘上的东西,却又令她精神一振。“我的背包!爸爸的笔记本!你在哪里找到的?”

“后院古井里,距离你昏迷之处约二十来步远的地方,那一夜大雪,封住了它们,是几天以后雪溶了,秋云才在打水时发现到的。”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谢谢你,也谢谢秋云,待会儿,我一定要找到她,亲自跟她致谢。”抱着爸爸的笔记本,仿佛他人还在自己身边似的,至少在时空错置的荒流中,赐予了她一份力量。

“东西还给你后,你法力必将大增,蝶飞和大伙儿就拜托你了。”

“等等,”仙龄开始有点明白凤舞把她当成“什么”了。“凤舞,要走,大家一起走,要留,大家就一起留,没有让你独闯虎穴的道理。”

“你和蝶飞讲话、谈吐、口气和内容都好像,我想她将来长大,一定也会成为你这个模样,这一次回‘赵园’去,我将不会有任何遗憾。”

“蝶飞是你的妹妹?”不等答案,仙龄也早已知道。

“是的,只有五岁,却乖巧得教人心疼。”凤舞甩一甩头,下定决心的说:“我打算明早就杀了那个绿眼妖女,开始展开行动,春水自愿留下来陪我,你们则该尽速离开这里南下,越快越好,细节等我明早杀了纳真的未婚妻后,再来商讨拟定。”

仙龄听得发愣,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等到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时,凤舞却早已离开,只留下她一手提着背包,一手抱着爸爸的笔记本站在房中,心底犹不停的叫着:噩梦,这肯定是一场越作越恶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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