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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与公子 第3章(1)

当晚,四爷差人在大堂里里外外摆满了酒席,而且全寨的人无一缺席。

这场盛大的筵席,表面上是为了欢迎傅二公子前来作客,他们诚心盛情款待,背地里,他们共同的打算是联合全寨的力量,把头儿和傅二公子彻底灌醉,然后将他们直接送入洞房,来个生米煮成熟饭。

就算他们醉得不省人事,到时翻脸不认帐,也有全寨的人当人证,谁都赖不掉,然后他们就可以卸下多年来压在心头的重担,彻底了却这桩大心事!

然而——

“四爷,这招到底有没有用啊?”看着依旧好端端、直挺挺坐在主桌吃饭、喝酒的谢自嫚和傅觉遥,有人悄声问向四爷。

“这是我唯一想得出来的一招了。”

“头儿的酒量不是很好吗?”

“那也总有个限度吧。”他当然知道头儿酒量过人,所以他的计划是全寨的人轮番上阵向他们两人敬酒,就不信头儿真的喝得过全寨的人!

“那怎么到现在还没醉?而且是两个正主儿都没醉!我们这儿的战力早已经少了一半以上,他们两个却还清醒得可以独力去抢一票回来,这样我们的计划要怎么继续进行呀?”

“也只能拚拚看了,不然能怎么办?又不可能对头儿下药,那根本没用,头儿的直觉简直跟山中那些野兽一样,真对她下药肯定会被发现,到时我们只会吃不完兜着走。”

大伙儿深深叹气,只希望头儿能够赶快喝醉,不然他们全寨的人大概都得横躺在大堂上醉死到明天。

“四爷,头儿像平常那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难道不会把傅二公子吓跑吗?”看着、看着,又有人忍不住问道。

“更糟糕的是,头儿兴致一来就对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实在不是一股姑娘家会做的事,头儿平常就是那样,我们也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看在外人眼中,到底会怎么想啊?再怎么说,头儿明明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姑娘家,被误会可就不好了。”糟,又咬到舌头了。

“而且头儿会不会笑得太豪迈了点?笑声浑厚,中气十足,唉……傅二公子真的不会被吓跑吗?”

“他的表情好像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那种富家公子本就有良好的修养啊,就算看见什么让他惊吓过度的事,也还是会维持冷静,礼貌的微笑以对。”

“嗯,的确是名门的公子啊,姿态端正,举止从容优雅,看来跟我们头儿就是截然不同的人,这种男人……跟头儿相配吗?”

“什么配不配?咱们头儿哪里不好了?”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指头儿配不上他,头儿是万中无一的女中豪杰,这一点谅谁都不敢有二话,但这两个人就像是血统纯正且训练精良的战马和阔步优游于森林里头的猛虎,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根本搭不在一起,我们这样替他们乱点鸳鸯谱,就算傅二公子有意,但要是头儿根本没那个意思,那不等于是害了头儿?”

“这不是问题,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把头儿嫁出去,何况头儿绝对连想都没想过她自己的终身大事,以她那豪迈的性子,会让她生出男女之情、想要嫁的人可能根本不存在,无论嫁给什么人,她也绝对不会有任何改变,所以对象是谁其实没差,只要那个人够喜欢头儿就好。”

大伙儿连连点头,对这番话颇为赞同。

“这么说也是啦,不过话说回来,见过这样的场面后,傅二公子还有可能对头儿动心吗?”

几个人同时看向依旧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笑声豪迈得不得了的谢自嫚,默默又在心里叹了口气。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走一步算一步,静观其变吧。”

谈不出什么结果,他们只好继续轮流向两人敬酒,期盼计划能如愿成功。

然而几个时辰过后,就见大堂上的人倒的倒,昏的昏,醉死的醉死,全寨的人都喝挂了,只剩下被灌了整夜酒的傅觉遥与谢自嫚两人依旧清醒的对饮。

“咦,怎么,没人了吗?”看着最后一个人趴倒在面前的桌面上,谢自嫚豪爽的朗声大笑,对傅觉遥道:“看来只剩下我跟你是清醒的了。”

“谢姑娘好酒量。”他看着她嫣红的脸庞,微醺的她显得十分明艳,让她看来多了些许女人味,但即使她黑眸迷蒙,唇色娇媚,豪爽的英姿依旧。

谢自嫚扬唇一笑,“你也不差。”

然后她站起身,拎起一壶酒,又抓丁半只烧鸡,迈步往大堂外走去。

“举杯怎么可以没有明月呢?”她回眸朝他摆了摆头,“要一起来吗?”

也不等他回应,她便迳自步出大堂,然后轻巧的一跃,飞身攀上山寨里头那座最高的了望台。

也跟着走出大堂的傅觉遥见状,唇一弯,随即踮步飞身而去。

两人并肩坐在了望台的棚顶上。

一轮银盘似的明月已经高挂夜空,将远方的山丘、深壑映照出深浅不一的轮廓,也映照着寨里的点点灯火以及不少醉倒在地上的人。

大堂外,庭中几个并没有完全醉倒,只是醉得神智不清的人,拿起竹筷敲着碗盘、酒壶,放声高歌,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响伴随着完全不成调的破锣嗓音,却是唱得好不快活,歌声响彻夜空,早就把他们今晚的任务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夜风吹拂,吹去了大半醉意,谢自嫚看着眼前的景象,笑了,那是种再无所求的笑容。

“对饮明月,醉当高歌!”拎起酒壶饮了一口,她笑吟着道:“听月楼头接太清,依楼听月最分明。摩天咿哑冰轮转,捣药叮咚玉杵鸣。乐奏广寒声细细,斧柯丹桂响叮叮。偶然一阵香风起,吹落嫦娥笑语声。”

暗觉遥不禁讶然,这只是首寻常的“听月诗”,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从她口中听见一首诗。

他以为天下所有的土匪头子喝酒时都应该只会说“来!乾!”之类的话,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吟诗。

但他只是维持着从容的微笑,道:“谢姑娘好风雅。”

“哈哈,人生偶尔风雅也挺不错的,不是吗?”

“说得是。”看着她那双大眼在月色下闪耀着光辉,晶亮而炫目,令傅觉遥移不开目光。

“啊!很久没喝得这么过瘾了。”谢自嫚快意地道,举起酒壶又暍下一口之后,将酒壶递给他,“来!再喝!”

暗觉遥接过,就着壶嘴喝了一口,然后递还给她。

她没有接过,只是比了比两人中间的位置,见状,他便把酒壶放在两人中间。

接着,她把一半的烧鸡分给他,“吃吧!喝酒就该配烧肉。”

暗觉遥看着那在她大口撕咬下的烧鸡,伸手接过,细嚼慢咽起来。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夜晚,如此对酒当歌,豪情快意。

逍遥山庄是江湖中的稻门正派,家中礼教严谨,规矩繁多,必须时时自律、自爱,任何不冷静、不稳定、不符合道德礼教的情绪与举动都是不应该的,所以他悠然自适的性子,早已经被家中的人视为“浪荡子”那类的不肖子孙。

暗家家族庞大,山庄目前由他大哥掌理,与山庄里的其他人一样,他也同样必须接手处理许多江湖上的大小事,然而那也不过是周旋于各门派间,尔虞我诈,他从来不曾像今晚这样单纯畅快的喝酒吃肉,吟诗高歌,仿佛人生的舒心快活其实就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看着自己满手的油腻,傅觉遥竟感到某种从没有过且难以言喻的放松感。

庭中的歌声依旧响亮,谢自嫚在他身旁迳自喝酒赏月,偶尔随着歌声随性的哼上几句。

这样的率性,这样的豪气,竟然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女人身上,也许很多人都会觉得真是可惜,但他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喜欢这种只属于她的独特姿态,是一种超出男女情愫之外的纯然欣赏,而且,比起许多名门闺秀,或者江湖上以侠义为名,实际上只是骄纵又任性的女侠,他更喜欢跟这样的她相处。

“你漂亮的摆平了这场鸿门宴呢。”傅觉遥微笑道。

罢才四爷他们那桌私底下讲的那些“悄悄话”,当然尽数落入他耳里,以谢自嫚的武功修为,他不相信她没有听见。

“哈哈哈!”她快意地大笑,“还赚了一顿好酒好菜,平时四爷对我可不会那么慷慨的!”

她向来胃口好,食量大,四爷总是说,如果放任她毫无节制的大吃大喝,寨里肯定会被她吃垮。

“他们太夸张,也太爱瞎操心了。”她嘴上这么说,却相当愉快的笑着。

她对此并不在意,反正有得吃有得喝就好,而偶尔能够这样尽兴畅饮,就是人生一大乐事了。

“几年前刚认识熊大时,他们也是这样像一窝跳脚母鸡似的,胡乱想要把我给嫁出去。”谢自嫚好笑的回想着。

“什么?”

“熊大就是熊肇啊。四爷他们以为,像熊大那样的男人跟我很相合,绝对能够凑成一对,哈哈哈!”

熊肇人如其名,是个虎背熊腰的大男人,心思却纤细得比她还像个女人,四爷以为他们这样的性子恰好互补,所以一定很适合结为连理。

“什么?”傅觉遥有些呆愣。

“他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当下就直接跑去问熊大愿不愿意娶我,结果把熊大吓得好几个月都不敢来寨里露脸,哈哈哈!”谢自嫚越说越觉得好笑。

她跟熊肇认识,得从几年前说起,他们是不打不相识,她一连抢了他好几趟镖,跟他打了好几场架,当然都是她赢,但也因此在心里认同了熊肇这个人——她抢他几趟镖的地点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因为打输她、被她抢了镖,就刻意避开那里,反而越挫越勇,坚持要与她一较高下。

后来熊肇曾说,除了她的武艺与豪气,他更佩服她虽然抢钱、抢货,却不杀半个人。

他们四家跟那些江湖混混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绝不夺人性命,打斗在所难免,但他们认为想取得什么东西就各凭本事,若得不到就动手杀人,是最没本事的行径,这是他们四家的尊严,也是坚持,更是一种骄傲。

后来,有另一批不属于四家的土匪也意图抢熊肇的镖,谢自嫚因为厌恶竟然有人胆敢抢了她的地盘,所以出手救了他那趟镖,从此,她和熊肇便成为莫逆之交。

之后,她偶尔还是会抢熊肇的镖,不过都只是抢个意思,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样便可以跟老友喝上一盅酒,笑谈风花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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