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客串冤家 序

健忘症绿光

江湖中传说最可怕的病,并不是只有懒惰病,还有其二。

那就是——健忘症。

真不是我要自夸,何谓过目及忘,问我就对了。

女主角,忘了;情节,忘了;大纲,忘了……不是故意的,它就是那么轻易地从我的大脑中擅自离席,每每要追问,都让我辛苦再三。

一直怀疑自己脑袋有病,否则怎会健忘得如此严重?

阿娘刚交代完的事,忘了,想要看的节目,忘了,最严重的时候,每每想起时,通常都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了。(暗暗流下清泪两行)

所以一本大纲放太久,我会忘了当初为什么要拟这一份大纲,忘了想要点出的重点到底是什么,总是要再三看过,不断地回想,才找得出残破的片段记忆。

老哥建议我,忘了事情就再往回走,定住之后想了下,通常都可以想起,但我说啊,我是属于那种前一秒说,后一秒就彻底遗忘的型,根本就忘了自己已经把事情给忘了,哪有可能会知道要往回走找记忆啊?

以前的记忆明明还不差,为何近来的记忆会差到这种地步?

要是脑海中闪过灵感不赶快记下,保证这辈子再也不会想起来,所以只要有点子冒出头,二话不说,写就对了,不然就拚命地默念默念,直到我把原意写下。

呜呜,好怕痴呆症提早上身。

真不知道为什么毛病会这么地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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