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泡泡爱情汤 第一章

你一定会变心的,方。

很讽刺的一句话,不过短短九个字,却道尽了说话者的指控——肯定、坚决,毫无转圈余地,好像她早已变心过几百遍。

真的很讽刺,这句话竟然出自她相恋一年的男友口中,原因就出在他说完这句话后便上了飞机,远渡重洋准备一圆他的留学梦,而她到机场送他上飞机时是带著一脸的灿笑,不是两只又红又肿的核桃眼。

因为这个缘故,让她被冠上“准变心者”的罪名,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不是她一点也不在意他的离去,只是她就是没有泪水夺眶的冲动,一点也没有。

也许真的该算一算她变心的机率有多少,否则相恋一年的男友出了国,算算也有几千几百个夜得尝相思苦,更别提远在地球的那一端会有什么诱惑在等著他,而她竟然完全不担心。

所以说,她会变心的机率远大于他喽!也难怪他会说出这样的一句话,至少他还表现出了离情依依的不舍。

时间与空间都是爱情幻灭的重要元素,而她的爱情目前正遭受两者的侵袭,这份爱情能维持多久,连她自己都不敢下保证。变心……嗯,绝对有这个可能。

七月分的太阳毒辣得几乎要榨干方原本就显得单薄的身子骨,晃了一上午,她有一点头重脚轻,晃过一间大型书店时,清凉的冷气从敞开的门窜了出来,呼唤她的脚步转向书店。

一进门,又强又冷的冷气驱走了些附著在她身上的暑气。“好舒服!”她大大的吸了口气,感觉活力又回到她身上了。

一阵清凉铺在她的肌肤上,窜进她的四肢百骸,让她好想就此待在里头,一步也不用再走出去。

晃晃吧!一个突来的念头让她的脚步更往里头走去。

书柜上摆著一本一本的书,每本书都是作者的心血结晶。看到这么多的书,让她彷彿又回到在学校的图书馆找书翻资料写报告的日子。才毕业一个多月,她竟然已经有种好陌生的感觉,原来每天无所事事当米虫会麻木一个人的脑袋瓜子。

真是太可怕了……她当米虫的日子竟然有一个多月了。

她是故意的。她生来个性就极端淡泊,要她寄出一堆履历表推销自己以求到一份工作,那可是会要了她的命,所以当她的同学一个个陆续当起了社会新鲜人,惟独她对米虫一职乐此不疲。

当米虫啊,可不是每个人都当得起的,没有断然的决心,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能够整天无所事事晃来晃去而不嫌厌烦无聊,多亏她天生一个懒得与人争的性子,所以,再当个一阵子的米虫吧!

有了这个盘算,每天的闲晃对她来说倒也不是个苦差事。

想到这时她的同学已经开始忙碌的上班族生涯,而她还能窝在书店吹冷气、看小说,她不由得得意的笑出了声。

随便抽出一本小说。嗯,梦幻得无与伦比,不适合她,放下,再抽出一本,希望这本能勾起她翻下去的。唉!头两页就开始翻云覆雨、春情无限,短暂的激情泡沫已不能满足她了。

食指一点,随便再抽出一本。

《爱情打烊的时候》——“好五○年代的书名。”她看到书名便先笑出声。难道复古风也吹到小说界了吗?

她翻到书末看结尾。这是她看书的习惯——先看结局。如果结局公式化得在其他小说中都有似曾相识的影子,那么她拒看。她去吾欢刺激的冒险感,太平凡无奇没有创意的剧情,她只会看到呵欠连连。

“咦!没有结局,男主角没有娶女主角,他干什么去了?也没死,他们在搞什么啊?”言情小说的不变定律不就是不得有悲剧收场,一定要皆大欢喜吗,怎么会违反公式?这家出版社真勇敢,敢出这么不市场性的小说。

她嘟囔著,再翻到前面作者写的序,想先看看作者的辩解,再来批判这个没什么名气的作者。

“你的世界没有我”——“八股!”她一看到序名就先给了一个评语,但她还是选择先看几行——我爱上一个男人,别问我为什么会爱上他,如果我能告诉你们我爱他的理由,我也不会爱得这么、痛苦。我爱他多久了?我想有很久很久了,从大学毕业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曾放弃过爱他的权利。他爱我吗?从以前到现在,五年了,我想我不曾被他爱过,一直都不曾。这样悄悄的爱著一个不爱我的男人,到底值不值得?我会告诉你:值得!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多到会让你觉得窒息,找到一个爱你的人比找到你来爱的人容易得太多,你可以学习著被那个爱你的人爱著,但是你无法勉强自己去爱一个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去爱他的人。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至少我是如此,叫我去爱一个完全勾不起让我有爱他的冲动的人,不可能,我做不到!

这辈子,我被多少男人爱过?我没那个精准的记忆力去记,但是肯定不少。我又无情的拒绝了多少男人的爱?我的无情换来的报应全反映在那个男人对我的态度上,我暗自称他为T。没有人知道我爱他,他知道吗?我想应该不知道吧!我伪装得那么好,在他面前,我一定要克制住我对他那么热烈的爱,否则他不会让我在他面前出现。我受不了见不到他的日子,所以我藏起我对他的爱。很苦,那种苦涩的感觉尝久了,还真的会让人受不了,但是我爱他啊!再大的煎熬我也能承受。

我爱他,他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我爱他,以前不知道,以后也不可能会知道,因为当你们看到这段文字时,也许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我将带著我对他的爱一块死去。我用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写下了我与他的一点一点滴滴,也许这本小说永远不会有人欣赏,但是足够了,就算我对这段爱恋的最后纪念!

如果能够,我希望我能够亲口对他说:“我爱你,T。”

“没了啊!”方心有存疑的合上书。

这个T是谁啊!

他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吗?能让一个女人这样为他神魂颠倒……但是话又说回来,真的有T这号人物存在吗?现在的小说市场一片混乱,想要在小说界闯出一番名气,还真不是容易的事。这会不会是这个作者为了想引人注目而使出的噱头呢?

真惨!为了成名,还得诅咒自己死。

“你就不要让我看到你出第二本书。”除非她在九泉之下日子太过无聊了。

她有八成的把握这个作者在搞噱头。别的作者送笔记本、签名照,热热闹闹的宣传自己,她却咒自己死,拼不过就搞这种把戏。

“我来拆穿你的把戏。”抱著看戏的心态,她拿著书走向柜台。

**

*“搞什么东西啊!”抱著刚从邮局领回来的包裹,方在密密麻麻落下的雨网中奔向离邮局不远的宿舍。

由于米虫的身份未退去,为了省钱,她和房东又续了一个学期的租约,所以她现在还是住在学校附近的学生宿舍。

也不知道她和老天爷是对上什么冤仇,在家中窝著时,一颗火红大太阳还往天际高高挂著,才迈出门口,天空便成了微微阴暗的颜色。才想不过十分钟的路程,以她健壮的双腿,躲过这场雨是绝对OK。只是OK是她许的,老天爷可没准,当下便赏了她一身一头的雨水。

“找我麻烦啊!早不下晚不下,偏偏在我出门的时候下。”满口的碎念在她奔回宿舍后才稍有停歇之势。

她将怀里的包裹扔在地板上,然后拿了条毛巾擦著那头湿发。湿发才稍微干了,她便迫不及待的拿起包裹。

“出版社寄来的。”效率还不错嘛!才寄出那封抗议信函没几天就得到回应了,可见她的抗议受到出版社的重视了。“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买了那本《爱情打烊的时候》,回家她就写了洋洋洒洒的一篇抗议信函致那本书的作者艾倪,揭穿她的阴谋,并且警告她不要以为所有的读者都是笨蛋,随便唬弄便想要一书成名。

打开包里,里头有一封出版社编辑的信和两本像是日记本之类的书。

亲爱的读者你好:你寄来的信件我们已经收到了,关于你在信中所提的疑问,我们必须要告诉你:这位作者已于上个月、病逝了,她的序、又所写的一字一句都是真的。很遗憾的,她并没能够亲眼看到自己的作品问世,而你是第一个写信给她的读者。这两本日记是她寄放在出版社,要我们转送给她的第一个读者。很感谢你喜欢她的作品,也希望你能够继续支持我们出版社其他作者的作品……还有一些琐碎的客套话,她已没有心情再看下去,将信纸丢在一旁,她急急的拿起一本日记本。

她死了,真的死了……她被这个事实吓了一大跳。艾倪死了,那么她的抗议反而变成一种可笑的正义。

T呢?真有这么一个令女人死心塌地爱到死的男人吗?

一股难以言喻的渴望让她急急的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五日——今天真的是我的幸运日,我录取了!我可以去博群上班了,我也可以再见到迷人的总裁了。他真的好nice,又幽默又风趣,那天的面试,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他一直给我信心,他的微笑化解了我的紧张。面试完后,我就一直在祷告,希望我能被录取,虽然参加面试的人实力都很强,但是为了他,我还是每天祈祷一百次。哈哈!我的祷告果然发挥效果了,我录取了!太棒了,我今天一定会睡不著觉,我要叫他T,这样就没有人和我分享属于他的秘密了。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他了,我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有过这种感觉,我是真的爱上他了,爱上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一九九六年十月五日——今天是我进入公司以来第一次参加聚餐,还是菜鸟的我已经得到不少男同事的青睐,但是他们都没有希望了,因为我的心中已经藏了一个人,我只能和他们就抱歉了。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今天我听到了一个青天霹雳的消息——他竟然结婚了!我该怎么办?已经有一个女人占有他了,我好难过喔!我要怎么去面对他?纵使他从来就不知道有一个我这样默默的喜欢他……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四日——好高兴喔!我忍不住问了坐在我隔壁的周姐他的老婆是怎样的一个人,结果责令人高兴。他是结婚了,不过也离婚了,所以我还是能够光明正大的喜欢他,不必再忌讳那该死的道德观。我就是喜欢他!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今天是愚人节,但是今天我是最幸运的人,我辛勤的工作终于有了代价,人事命令下来了,我调职做他的私人秘书,老天真是大眷顾我了!以后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待在他的身边,了解他更多的事了。

她看了几页,心中莫名的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惆怅。

由于艾倪的日记并不是一天接著一天的连贯,而是跳著写的,因此她看得颇快,但是塞满她心中的浓烈悲怆却令她无法一口气的看下去,她稍作休息,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冰开水,再做好心理建设,继续看这个没有结局的爱情故事。

良久,她不经意的抬起眼瞄向窗外,这才惊觉,不知何时,窗外的雨已经下得这么大了。如果她迷信点,她会说:这雨是艾倪的魂魄为她不完美的爱情所发出的悲鸣。

**

*因为紧张,也有一点兴奋,方的手心微微的冒著汗。

这是她二十二年来第一次的跟踪经验,对像就是博群集团的总裁汤伯凯。

幸好艾倪的日记中曾经提起博群的名号,所以她也不需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寻谁是那个令艾倪死亦不能忘怀的T。她并不想向出版社打听艾倪的真实姓名,只想靠著性格中些许的冒险因子去解开艾倪与T的爱情故事。

她承认她是被迷住了,被艾倪的日记所叙述的种种情事。是暗恋,是痴恋,或是不伦之恋?也许是一种怎样也说不出口的爱恋,总之,她的好奇被活生生的挑起,急著想一窥这也许可歌可泣、也许可笑可悲的爱情故事。

她跟踪汤伯凯三天了。别问她是如何知道这个,就是汤伯凯,只要是住在台湾的人,不管是男人女人,都一定认识汤伯凯这个名字、这张脸,尤其是女人,衣柜里如果没有汤伯凯设计、博群出品的“绝代”系列的内衣内裤,那可真是枉费身为女人了。

而汤伯凯本人更是媒体追逐的对象,商人的市侩气息完全在他的身上找不到,相反的,他高大挺拔的身材、俊秀的外表,以及充满活力的热情,使得他成为社交圈闪亮的一颗星,也是许多女人心目中的最佳夫婿。

“这么了解女人的男人,看不出来是会伤女人心的人。”看到旁边有人经过,她拉下墨镜掩人耳目。

这楝大楼就是他居住的地方。她抬头望著这栋二十层楼高的大楼,心里直犯嘀咕:到底他是住在哪一层楼啊?

不说别的,那看起来颇尽忠职守的警卫会不会让她进去才是个大问题!

她可真无聊,米虫生活过太久了,难免嫌安逸,非得找个差事来玩玩,玩到现在,只让她更进一步的认识汤伯凯这个人,仅此而已,她连这栋警卫森严的大楼都进不去。

“不知道艾倪有没有去过他家。”说完,她自己倒笑了起来。“她是他的私人秘书,怎么可能没有去过他家呢!”

她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进去“参观”一下他家呢?

直捣黄龙吧!

最直接也是最有绩效的方法——进去,问警卫,然后光明正大的晃过他家,说声哈,然后拜拜走人。

太简单了,太完美了,太……不可能成功了。

她的气势整个都弱了下来。

“哪有我想得这么简单呢!”她又望了大楼一眼,颓然的靠在墙壁。

就算进得了大门,她也未必见得到汤伯凯本人。他如果那么容易就见得到,那么那些八卦杂志的狗仔队还需要想尽办法去挖他的风流韵事吗!

“小姐,你是不是要进来?”

一个操著台湾国语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她抬头。“你是……”

“我是这栋大楼的管理员,我看你一个人在外面站了老半天了,你是不是不敢进来?汤先生的人其实很好,你不必怕他。”管理员解释。

“汤先生?”不会和她想的是同一个人吧!

“汤伯凯汤先生啊!你已经超过时间了,他打电话下来问过好几次了。”

“他知道我要来!”她行迹败露了吗?

“当然,不然他干什么要我在这里留意啊。”

“可是我……”她指指自己的鼻子。“他知道我来干什么的吗?”她是要来看看他到底有何魅力能让一个女人迷到至死不渝,而且她只打算偷偷的、远远的看,她可没有计划在不到五十公分的近距离内看他的脸、嗅他的气味。

避理员没头没脑的一句话真的让她傻愣得没头也没脑了。

“他当然知道你要来做什么!人家汤先生平常很忙的,今天为了见你,特地在家等你,你还这么大牌,迟到这么久。”管理员显得不太耐烦。“好了,你赶快上去吧,别让汤先生等太久,汤先生就算脾气再好,也难免会生气。快点,走了。”

见她傻呼呼的,管理员还以为她是怯场,干脆将她拉进大厦里,然后直接将她塞进电梯,并且替她按了钮。

“二十楼,知道吗?”

她只来得及看到管理员一半的脸,然后就被隔绝在电梯里。

她平时堪称聪明伶利的脑袋在这个时候完全不管用。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令她无法想象。

他竟然连她要来做什么都知道,不可能啊!她又没有打电话跟他的秘书预约。

除了她以外,惟一一个知道她来的目的的,是一缕幽魂。难道是艾倪特地托梦告诉他?

被困在疾速往上攀升的密闭电梯里,耳边净是嗡嗡的耳呜声,方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心悸,轻轻的凉意缓缓从背脊爬起。

她太胆小,不敢转过头去瞧瞧电梯里是否还有其他乘客,而那道恐惧感疾速占满她的心窝。

终于,她蹲子,合著眼睛大叫了起来:“救命啊……”

***

一道清新的空气从敞开的缝隙钻进来,她想也不想的就爬著钻出电梯。她的两条腿已经软到没力,还能用爬的,那是她的意志力撑著的结果。

一钻出电梯,脑子还被胡思乱想的惊悚画面吓得不知道现在是民国几年,当她的手一碰到一管很像大腿的东西,她简直想当场就这样给他昏过去。昏死了,艾倪应该就不会再来找她吧。

但她没昏,她怎么样也昏不过去。“艾……倪……艾倪……”原谅我,我不是故意要来抢你的T的。

她在心里默默的忏悔,希望艾倪大“鬼”有大量,别和她这个小人计较,早早魂儿散了去,别把她吓死了。

“才第一次见面,你就抱著我的大腿跟我表白,速度太快了一点吧!”汤伯凯低头打量著这个死命抱著他的大腿说“爱你”的小女生。现在新新人类表达感情的方式还真另类啊!

咦!声音挺好听,不是阴沉尖锐的女音,是那种不高不低,还带著微微春风、温暖的男中音。

男……的!一个小小的困惑在脑中逐渐成形——艾倪是女的,她不应该会有著好听的男中音。再说上个儿能在大白天现身、开口和……化作真正的肉身吗?

她捏捏被她抱著的东西。很有质感,似乎很有肌肉的样子。

“妹妹,你要一直抱著我的大腿吗?”她是被派来的保姆吗?她看起来都还没长多大呢!什么认真负责、经验老到,他对介绍保母给他的胡经理的推崇抱著存疑。

被这个好听的声音所吸引,方半眯著眼渐渐往上看。

“哇!汤伯凯!”她惊讶的指著他大叫,半眯的眼也因此而大大的睁开。

一个活生生又性感的汤伯凯就站在她的面前。

“不就是我。”他露出牙齿的笑了。

他连牙齿都那么的洁白、性感,他该感谢上天,她对他的恩赐太大了。

“你没有穿西装。”她的眉微微一皱。她总是见到他穿西装出现在电视和报章杂志上,那才符合他总裁的身份不是吗?

“我现在在家,干么穿那么累赘的衣服。”在外头,别人要见的是汤总裁,他当然是以西装领带面对;在家呢,他就只是汤伯凯,穿什么都无所谓。

她惊艳于只穿著圆领T恤和泛白牛仔裤的结实身材,简单的服装更能将他伟硕但不嫌肥胖的身材衬托得更完美。

她猛摇头。牛仔裤简直是为了他而创的,什么木村拓哉、黎明、郭富城,全闪一边去!“你不穿牛仔裤在外头晃也好,不然你一定会被偷袭。”

偷袭?“我会被偷袭?我是个男人耶!”

“你不懂现在女生的想法,像你的这么翘又这么性感,偷模一把,回家都可以做美梦好几天。”得不到,过过干瘾也好嘛!

“是这样吗?”

她用力一点头。

“那么你现在抱著我的大腿,我也要当作是偷袭喽!”他逗著她。她的手到现都没有放过,真是毅力惊人。

她往上瞧,果然她的手还像无尾熊抱住尤加利树一般的箍著他的大腿。

她红了脸,赶紧松了手。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她连忙道歉。她想站起来,却发现她的脚一点力也使不上,她用尽吃女乃的力气,还是只能坐在地上。

他看出她的异状,伸出手给她。“把手给我。”

她不是故意要吃他豆腐,实在是她真的站不起来。她乖乖的将手放进他的手掌,让他以他的力量将她拉起来。

她一站起来,双脚还不是十分有力量,差一点就往他的胸膛跌去。

“小心,”他让她站好。“你到底有没有吃饭啊,瘦巴巴的。”以他鉴赏过无数名模身材的眼光来看,她的身材真的算不上是□纤合度。

“我不吃饭的。”她答,然后在看到他一脸不敢冒信的表情后,她又接口:“我都吃面。”此面当然是十二元一包、热水一冲即可食用的泡面啦!米虫是没有权利吃太好的。

“爱漂亮,减肥啊。”他笑著揉揉她的头发,很亲密的,像他们已经认识了许久似的。“女孩子瘦一点漂亮,但是瘦到营养不良也不好。”

“我健康得很。”她大声反驳。

他笑得更放肆。女孩子心眼小,提到跟身材有关的事,总是一副龇牙咧嘴、随时要找人并命的模样。

她恼怒的瞪著他。他笑得很坏心的样子真令人恼怒,真的有那么好笑吗?

“喂!”她抿抿嘴。

“不笑了,不笑了。”在她亮晶晶的眼睛注视下,他将笑声压到最低。“进来吧。”他向她勾勾手。

“你叫我进去!”她讶异的看著他修长的手指头。

“妹妹,不然我在这里等你做什么。”要不是管理员拨了电话上来,他还不知道她已经来了。“妹妹,我特地推掉下午的会议等你,不过你也让我等太久了,很大牌喔!”

她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在他如此的招呼下,她真的弄不清楚她到底是来做什么的了。

她头低低的,两只脚不听使唤的跟随著他的脚步走,直到听到身后的门“喀”的一声被关上,她的思绪还是没来得及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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