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红发贼婆子 尾声

数年后——

数匹骏马在丘上踏著蹄,其中,为首的高大黑骑特别显眼。

上头坐著一人影,身著藏红色披风,火红的发丝随风扬起,有一种野性的美丽。坐骑旁,则站著一修长的身影,青衫轻扬,如一潭碧泉沉静。

“他真以为……能这样远走高飞?”遥望著对面的大海,极其俊美的青衫男子眯起漂亮的眼眸。

将视线转移到岸旁,微微倾首,他轻声道:

“来了。”

话落,他身侧那藏红色披风的女子就举起手,一挥下,后头跟著的两个人便驭马直冲下山,朝一微驼人影而去。

黄沙飞尘中,只看那人影是个老头子,神情甚是惊吓,被逮了住,毫无反抗之力地被带走。

“这样就行了?”红发女子垂眼问道。

“嗯。”青衫男子微微一笑。“严嵩付出的代价或许不够,我让他去守著义父的墓直到老死,也得以慰义父在天之灵。”眼神转冷。

“你真是那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最佳范典了。”即便是离开了战场,也能不用一兵一卒,等敌人凋零衰弱,给予迎头痛击,她真觉得不可思议。

难怪她老看到他总是会写一些看起来很秘密的东西,虽然她不晓得内容是些什么,但她明白那是送到皇宫里面去给某人的。

青衫男子只是淡道:“伴君如伴虎,严嵩坐权太久,皇帝对他失去耐性,是迟早的事。更何况,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会有如此下场,怨不得人。”

当年他计画离开朝廷,严嵩一直想找机会杀他,但那时京城因战而乱,他也趁此远走,待平息后,他早已和其他人迁至南方,严嵩也就此失了他的踪迹。而鞑靼南侵一事,则是如他所想,会令得严嵩的官位产生裂痕。

严嵩生性贪婪,加以掌握大权,他早料有朝一日必定会令皇帝厌烦,当此,便是拉他下位的最佳时机。

射将先射马。严嵩党羽众多,直接挑战风险过大,多少臣子因为想要对付他而遭诬陷处死,就连他的义父也是因此而逝。所以,得慢慢地一个个来削减他的势力,而他那同样只会贪污的儿子,就是一个致命伤。

他提供了一些计策罪证还有可以运用的名单,给予小小的推力。

严嵩享尽尊华,如今却失去一切,不让他死,他却必须活得比死还更痛苦,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此生不得善终。

她沉默,知他其实不太爱提往事。

朝中第一大奸臣,先是儿子贪渎被联合上谏弹劾遭处死,接著他自己也被革了职,抄其家产,完全失势。在他想逃亡东洋之时,又被人给抓了去,从此以后只能天天对著一个坟墓,没有儿子给他送终,哀悼自己剩余的残破岁月。

他坏事做尽,被他诬害的忠良数也数不清,或许到断气前,也想不起他所面对的墓究竟是哪个仇家。

青衫男子凝视著远方,似是自语,轻道:

“富贵荣华,功名利禄,到头来,真正拥有的,又是什么?”官场,不过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而他,是从那地方出来的,或许早也算是披著人皮的妖魔之一。

“……你不爱的话,就别想了,反正事情也已经结束了,不是么?”红发女子看著他,眼瞳清澄。

美丽的青衫男子昂起脸,和她对视许久,才缓缓露出一抹笑。

如果他心中真有妖魔……

“大概也会被你收服。”忽然道出。

“咦?”她皱眉,道:“你别说些我听不懂的东西。”

他垂眸,神秘地微微而笑,再抬首,面目已然温柔。向那红发女子递出白玉般的手,他道:

“麻烦你了。”语音十分温雅。

红发女子睇著他,伸手一拉,将他整个人带上马,让他坐在自个儿后面。

“真怕麻烦我,就快点学会骑马!”真是。

“嗯……”他似有若无地应了声,往前微靠去。“我觉得没那个必要。”笑了声,他环臂环住她的腰。

她的身上,总是有阳光的味道。

“你!”她又羞又恼。“你再这样,我——我就踹你下去!”这人,一定是故意的,绝对是!

他的坏心眼她好早就领教过了,尤其是阿爹出事的那一次!

他淡淡地蹙眉,看来好令人心怜。“咱们不是成亲很久了,为什么你总是不习惯?”极柔的话语,贴在她的耳边。

薄薄的醉人气息就抚在敏感的肩颈,她差点跌下马。

“你闭嘴!”脸比头发还红。

他老喜欢这样有意无意地逗她,他没发现自己……自己很诱人么?她好怕有一天她会饿虎扑羊,做出什么可怕的行为。这……这种事……别说成亲很久,她一辈子都不会习惯的!

瞅著她漫起一片红潮的颈子,俊美的青衫男子微笑。挑逗自己的妻子,真的是……会让人上瘾哪。

察觉他安分了点,红发女子不再缩著肩膀,拉紧缰绳,开始加快速度。

“别再玩了,不然真的会摔马!”严正警告。

他不在意,掬起她灼人的发丝轻吻。在妻子莫可奈何的瞪视下,微笑道:

“咱们回家去吧。”

孩子们等著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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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回“奸臣”

之中记载——

嵩握权久,遍引私人居要地。帝亦浸厌之……(中略)……皆伏诛,黜嵩及诸孙皆为民。嵩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奸臣……(下略)

……又两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

《明文别传》第一百一十二回

之中写道——

嘉靖末年,嵩失势,籍其家,其子伏法……(下略)

然嵩欲外投扶桑,於途中遭擒,时人以为嵩老病,死矣。却囚居偏僻深山,恶极,苟活如死……(下略)

……於此地孤独守坟,直至断气。

“衡臣,你在看什么?”

男子抬起头,回应友人:“不……只是一些流传在民间的故事而已。”

“是么?”

“看这个,里面说严嵩其实不是病死的,而是被人抓去囚禁,直到最后断气的前一刻,都对著他曾害死的人的坟墓。”

“哦?”这折磨比一刀毙命还惨。

“最有趣的,还是关於嘉靖十九年的邢姓进士那部分。”因同为大学士,他印象极深。男子有趣道:“里面说,那人遇山贼遭劫却没死,还在那寨里住了月余,其间曾经回京,不过,最后跟山寨大王一起失踪了。”

“你相信么?”

男子放下书本,抚著书面上《明文别传》四宇,默默地思考了下,笑道:

“毕竟是稗官野史,闲暇时看看可以。”

其它的……也就罢了。

合卷之前

传闻,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

若是给官欺了、给兵侮了,又或者,状告衙门还反被诬告,那么,只要能找到那间草堂,给少少一枚铜钱,便能讨个公道。

想要回被污的银子,就有银子;想揍那贪官,隔日便会看见贪官鼻青脸肿:想整得对方鸡飞狗跳,那不是什么问题,整到丢了职都不会稀奇。

究竟那草堂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本事?没人知道。

曾受惠的人,都封口不谈,只是感谢。

不过,耳边以讹传讹的“证言”倒是愈来愈多……

“就是,爹爹打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个什么尚书抓走了外公,威胁山寨听话替他办事。然后爹爹觉得很有趣,就用钱买通了什么尚书的手下,跑到牢里去看外公,还发现外公被坏人折磨得全身是伤。又因为爹爹真的觉得太有趣了,所以就故意被娘娘他们抓走,想看看好不好玩儿。”

这么无聊?“喔……然后呢?”

“然后?”稚女敕的声音听来好困扰。“然后爹爹就和娘娘亲亲,跟娘娘生下我们了。”嘻嘻。

“不……”问话有点打结了。“这是谁教你说的?”严肃质问。

“戚爷爷。”可爱的头歪著。

“那老不修!”好的不教,净教一些坏的。吸了一口气:“爹有没有说,他是怎么救走外公的?”

“爹爹说,他早就告诉喜宝叔叔,只要那个什么尚书被人关起来了,就可以用钱去把外公救出来,然后把外公放在一个秘密地方好养伤。”唔,好渴喔。“喜宝叔叔说,爹爹不是好心,只是预防万一,如果山寨想对他不好,那他就有个保命符。”不过幸好,外公一直到现在都以为爹爹是个大好人呢。

“真奸诈!”骂了一句。“然后呢?”

“然后?”小小的眉头皱了起来。“然后爹爹就和娘娘亲亲,跟娘娘生下我们啊。”刚刚讲过了。

“不……”忍不住闭了闭眼。“我是说,之后是怎么来到南方的?”

“喔……”眨著淡色的大眼睛。“娘娘让爹爹离开山寨以后,爹爹去找还在养伤的外公,说要帮娘娘。嗯……就是,只要外公不回去,坏人统统会自动现形,不然就是自己离开,反正山寨已经不好玩,不要就算了。外公答应了啊,因为他好早以前就想帮娘娘了。”

“原来如此。”难怪,他就是想不通,既然爹跟外公串通好了,为什么还不放走外公。“真是错综复杂。”那个爹到底是什么脑袋啊?

“嗯。”小女孩点头,道:“英叔叔说,爹爹是在下棋,一开始就是,他每一步都算好了,走得很轻松,只是中间突然多了娘娘,所以棋局的结果变了一些些。”还说什么,看起来好像输了,其实是赢的。

“英叔叔?”又什么时候来的?真是神出鬼没。“算了算了。”他挥著手。

这故事这么长,亏得他今天总算有耐心听完,直到现在才搞了个明白。唉唉,他还是比较喜欢去跟娘练武。

“姊姊,我的口好渴喔。”想喝茶。她指著他身后的茶壶。

“姊姊?”容貌秀丽绝伦的少年一呆,马上跳了起来:“我是哥哥啦!”

这小妹子是怎么回事?三岁能识字、五岁能咏读、七岁写得一手绝赞文章,可是到了现在却还把他错认成女人!

“嗯……”怀里抱了一本厚厚蓝皮书的红发小女孩歪著脖子。“可是书里面都说,女生长得很漂亮。”所以,他长得那么漂亮,是女生。

“啊?我管书里面怎么说!反正我是哥哥啦!”可恶可恶!一般儿子像爹多普通,怎么他们家却像到他好想吐血!

他天天在外头练武却仍旧一身白女敕肌肤,镇日拿布吸眼睛结果还是那么水润;更惨的是,他跟爹站在一起居然被路过大婶说像姊妹!姊妹!姊妹!

姊妹耶!啊啊啊啊——他绝对无法接受!

他不知道爹是怎么想的,但他不要貌美不要貌美,要阳刚味要阳刚味!他为了增加自己的男人味,曾经一个月不洗澡,最后当然是被娘逮到揍了一顿。

“你就不会把爹叫成娘!”一定是故意的。

小女孩嘟起嘴,道:“爹爹是爹爹,怎么会是娘娘?”

“那就对了啊!”少年认真地看著她。“哥哥是哥哥,也不会是姊姊。”重新教育。

“唔……”小女孩瞅著他,一会儿,道:“姊姊,我想喝茶。”

少年彻底爆发,用力翻桌。

“我是哥哥!”吼吼吼!

小女孩像是被他吓到了,小脸皱成一团。

“你欺负我,我要哭了喔。”扁著嘴巴,可怜兮兮。

“啥?不不——不!”见她泪水就要滚落眼眶,酿成可怕祸灾,平常武功高强的少年顿时陷入手忙脚乱外加心惊胆跳的挣扎之中。抓头、抹脸,赶紧把桌子扶好,体贴地替她倒了杯热茶,恭敬地双手奉上:“喝茶,喝茶。”冷汗涔涔。

“谢谢姊姊。”接过,满足地道。

“我是——”少年一口气梗在胸腔,被她瞬间泪湿的大眼睛给逼了回去。捏紧拳头,他告诉自己势必要忍辱负重,男子汉大丈夫,不必跟个女娃儿计较。深深吐纳著,他自暴自弃道:“我是姊姊,是姊姊。”高兴没?

小女孩捧著茶杯,骨碌碌的大眼睛偷偷地转著。

爹爹说,她的外表像娘娘,可是内在却跟爹爹一模一样;爹爹还偷偷告诉她,说哥哥永远永远永远永——远也赢不了她,嗯……好像是真的喔。

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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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其主人为一红发男子,那红发男子其妻不仅才智过人,面貌更是美丽,足以倾国倾城。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女貌似娘亲,沉鱼落雁;其子貌如亲父,则聪敏绝伦。说到这红发男子,曾经是个响当当的山寨大王,不仅武功高强,豪气万丈,那一手好鞭法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他的爱妻呢,则中过进士,做官做到大学士——”

斑朋满座的茶馆里,终於响起嘘声。

“说书的,你有没有搞错!”一客人嗑著瓜子。“别以为咱们没见识行不行?那什么山大王的爱妻——爱妻,就表示她是个女人,女人能做官?”

敖和声四起。

说书的“嘿”了一声,道:

“怎么不能?古有武则天称帝,花木兰从军,当然也可以有女人考中进士入阁当官。”

嘘声小了些,大夥儿热络地讨论起来,有人打趣道:

“说书的,要是哪一天发现你错了,就请大家喝个过瘾!”

“好!”众人鼓掌欢呼!

说书的抬起手挥挥,缓和缓和气氛,一挑眉,侃侃笑语:

“这可不行,不论史书还是野史,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只凭那些文字或耳语怎能说得准?就如小的今日欲说的章节,也没把握里头完全正确。是虚是实、能不能信,不是当事者的咱们,就只能当是戏了。”

“哈哈!你说书的真是瞎扯了,史书怎么会有错?”史书不信,难道信传奇,信轶传、信以讹传讹的胡诲?“推卸了一堆,还不就是小器!”

爆出笑声。

“没法子!小的只不过是一介寒酸的说书人,诸公手下留情,可别为难哪!”说书人扇子一拍,引回正题,朗声道:“对了,话说这福州一带的山上,有间不具名的草堂……”

人声鼎沸著,听戏说戏,茶馆里,热闹依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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